学校与社区衔接共建民族团结人文生态育人环境
2023年04月06日 10:2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3年4月6日总第2625期 作者:尹可丽

  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小学校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2021年4月,教育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联合印发《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指导纲要》,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育人格局。学校与社区衔接共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人文生态育人环境,是一条行之有效的路径。本文以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从岗小学和从岗村为例,总结这一路径的特征及其运作的心理机制,探讨其推广应用意义。

  从岗小学现有10名专任教师,7个教学班,傈僳族、傣族学生占全校总数的92%,高黎贡山延边移民学生占47%。学校与村寨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践中,通过相互协作,营造出了民族团结的大文化生态圈,实现了环境育人、文化育人、情感育人。从岗小学校园文化墙、从岗村民居文化墙上展示的民族团结生产生活墙画、壁画、廊画各有近100幅。学校教师参与建设的村民族文化传习馆、民族文化广场等,成为学生、村民学习传统文化的场所和村寨开展民族团结活动的空间。这些物质文化环境与人文活动形成了从岗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人文生态育人圈,有力塑造了从岗村民、家庭和儿童的集体记忆和情感。

  从岗小学和从岗村在实践中建构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学校—社区人文生态育人环境具有以下三个主要特征。第一,在某一地域范围内,形成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的双中心——学校和基层行政组织。从基层行政组织管辖的范围来看,学校属于社区,但又是社区中重要而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组织。双中心并非各自割裂开来,而是各有侧重,相互依托,整体布局。尽管基层行政组织和学校分别塑造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社区环境和学校环境,但在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美感和形式等方面又保持较强的一致性,营造出了整个社区范围内(包括村庄民居、公共场地、学校等)的人文生态育人环境和氛围。第二,学校积极参与、支持社区民族团结工作,助力实现家庭—学校—社区联合,发挥了学校对社区的辐射作用。在农村社区,人力财力资源有限。基层社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需要具备较高文化水平的人来支援整体策划和具体实施工作,而学校是当地各学科高学历及专业技术人员的主要集中点。因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各种政策、知识、法律法规的宣讲活动、村寨整体环境的打造与设计、体育文艺活动的组织与开展等,都需要学校的大力支持。第三,社区丰富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资源成为学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大课堂。社区在学校支持下建设的民族文化广场、传习馆、博物馆等,反哺学校,成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课程资源。社区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族文化优秀代表、社区干部、家长代表等,都成为学校开展此项工作的师资保障。

  学校与社区衔接共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人文生态育人环境,涉及这一环境中不同层面生态系统的运作。根据生态系统理论的观点,共有四层生态系统会影响儿童的生活,包括微观系统、中间系统、外部系统和宏观系统。微观系统是第一个层级,由独特的物理特征、活动和个人的角色组成。比如,在家里、庭院、社区街道或者一间教室中的人及其活动。微观系统所包括的某个社区、某所学校、某个家庭等可以直接影响个体,个体反过来也可以直接影响微观系统。第二个层级是中间系统,包含诸如某所学校、某一家庭、某个社区等多个微观系统。也就是说,中间系统是“微观系统的系统”。学校与社区合作,即中间系统的运作,有助于促进儿童更好地发展,而家庭是学校与社区之间发生联结的微观纽带系统。有研究发现,将学校视为社区的一部分,学校获得支持的可能性更大,并且体验到家庭、学校与社区相连接的孩子,能够产生更大的成员责任感,也会感受到更多社会支持和心理支持。第三个层级是影响中间系统的外部系统。这一系统不直接包含儿童和其他成人个体,而是包含教育局、市政府等机构。外部系统影响着学校和家庭及其工作情境。最后一个层级是控制和支配下层系统的宏观系统,包括法律、文化、价值观等。

  学校与社区衔接共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人文生态育人环境,主要关联到中间系统的运作。但塑造及培养儿童青少年的民族团结心理与行为,需要对上述四个层次的系统进行全面理解,以便充分认识该系统影响儿童发展的全过程。这是因为一个生态系统中各个层面的要素是彼此相关的,改变某一要素在某种程度上会影响到所有要素。因此,针对儿童发展的教育措施应该以一个解决多层面问题的、全面的概念为基础。通常,我们会从宏观系统至微观系统的运作来理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国家宏观系统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外部系统将这一要求传达到中间系统,再通过中间系统的运作,最终落实到微观系统中的人,包括儿童、教师、家长、村民、村干部等个体及其活动。在宏观系统和外部系统对中间系统和微观系统的要求强有力、不变而稳定的情况下,探讨中间系统与微观系统的相互影响,就成为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发展的关键问题。

  学校与社区衔接共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人文生态育人环境,即中间系统的运作,为儿童、教师和社区居民提供了强有力的行为规范和力量。人的行为是个体与环境之间交互作用的函数,个体的行为取决于既定情境的预期与要求。个体不会做出他或她所在环境要求之外的活动。反过来,只有考虑情境框架才能更好地理解这些活动。行为规范指导着一定环境中人们的行为,人们在一个给定环境中按规定方式行事。违反这些规定将受到惩罚或遭到舆论谴责。籍此,这些行为规范模式得到延续,并对约束个体的行为发挥着强有力的影响。比如,从岗村建立了本村共识共行的村规民约。其中第二条规定:“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不断增强各民族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维护社会主义民主、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将民族团结写进村规民约中,成为这一地域中儿童青少年、学校教师、干部、村民等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力量来源。从岗小学在对口支教教师的支持下,策划并执行《从岗村民族文化传习策划方案》等。有能力承担民族文化传习的村民,以及组织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村干部、学校领导、教师、家长等,作为微观系统中的个人,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着作为中间系统的社区与学校能够提供什么样的行为规范和力量,以及以什么内容和方式来运作等。

  社区组织虽是国家行政力的末梢,但却是非常重要的基层组织。在地域分布位置上,各级各类学校存在于中国城市的各个社区中,而广大农村的乡镇、自然村中则主要有幼儿园、中小学校。将学校与社区视为一体,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进行整体性的规划与运作,是一条有效的路径。基于从岗小学和从岗村的经验,以及上述生态系统运作和行为规范执行的理论视角,可以认为,在小的地域范围内构建一校一社区的民族团结人文生态育人环境,相较于直接在大的区域范围内由多所学校与多个社区联合开展活动,以增强儿童青少年和社区居民对中华民族大家庭的认同感、增强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责任感,更具有实践可能性。

  (作者单位:云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心理系)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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