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散文与中国古代小说的源头谱系
2022年11月14日 09:5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11月14日总第2529期 作者:张永葳

  在早期的东西方文艺领域,作为叙事性文类的小说不约而同地先后产生。西方现代小说作为一种讲述故事的虚构文体,在民国时期被引入中国,小说这一中国自古就有的文体反而成了舶来品,这使民国以来的小说研究带上浓厚的西学色彩。进入21世纪后,研究者开始反思中国古代小说的民族特色与本土化研究方式,对于散文与小说关系的研究逐渐进入大众的学术视野。而理清先秦散文与先秦小说的关系,则有助于从源头上理解中国古代小说的民族特色。

  由于文献的散佚与缺失,我们只能通过相关记载窥见先秦小说的一鳞半爪。从班固的《汉书·艺文志》来看,其所列的十五家小说大致有记言和记事两种,这与先秦散文的类别不谋而合。目前,学界将先秦散文主要分为语类散文、史传散文和诸子散文三类。语类散文以记言为主,源于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考古发现,是21世纪初以来散文研究的新成果。20世纪70年代,马王堆出土帛书《春秋事语》和《战国纵横家书》。90年代,上博楚简进入研究者的视野,其中有20种古书和《春秋事语》《战国纵横家书》类似。这些古书呼应了现存于世的《尚书》《国语》《战国策》等以记言为主的散文。

  随着出土文献的不断印证,研究者开始意识到这类语类文献在先秦时期的重要地位,表明先秦的散文与小说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从文字层面来讲,先秦散文是小说的源头,从先秦散文的三大类别切入,可以发现其对先秦小说的影响至深。   

  先秦语类散文与小说 

  语类散文是以记言为主的散文,兼以记事,大致有格言体、对话体和事语体三类。《说文解字》中对“语”的定义是“论”,“论”的本质是言语表达的观点,因而记言的目的就是记载思想,更具体地说是留存治国修身的经验。无论是格言体、对话体还是事语体,实际上都突出了言语的教育与启示功能。如格言、对话,是历代流传下来的训言谚语、先贤语录,这些嘉言善语有益于治国安邦、修身齐家,在历代传播过程中凝聚并维系着古人的价值认同。

  语类散文源于上古的“左史记言”传统,在春秋时期的重言风尚和立言追求的推动下繁荣不息。而先秦小说的产生也和散文记言、重言、立言的传统有关。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追溯了小说的起源:“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先秦时期有行人(专门采集民间歌谣的官员)采诗以将民间心声上达天子的采风制度,稗官当也类似于此,稗官所采主要是百姓的街谈巷语。《国语·周语》同样有记载:“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矇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可见言论在先秦的重要性。班固引用孔子的话对小说家评价道:“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弗为也。”那么,小说的“可观之处”在哪里?

  当时的小说的可观之处在于它保留了古人的智慧和思想,进而达成立言的理想。班固所录当时的小说文本多记载先王圣贤的话语,可以推断出小说家所记载的有关治国齐家的嘉言善语、格言德语、慧语箴言,应当出于先王圣贤及当时的乡贤之口。这些格言善语在流传过程中有所散佚,有些可能没有被史书所记载,仅通过口头流传,难辨真伪,小说家将其收集起来,作为正史的补充材料,期待“一言可采”。东汉的桓谭在《新论》中写道:小说家于“治身治家有可观之辞”,其立言的宗旨可以与此相印证。由此可见,小说家保留古人的智慧、思想,以期立言不朽,这正是小说的“可观之处”。以善于收集嘉言善语而著称的先秦小说与语类散文同出一辙,在先秦重言、立言的传统之下,语类散文扩充了先秦小说的生长空间,使小说获得了“可观”的价值。   

  先秦史传散文与小说 

  在班固的《汉书·艺文志》中,除了有《伊尹说》《黄帝说》等“记言”的语类小说,还有《青史子》《周考》等“古史官记事”的史家杂记,这类作品是小说作为史的支流的表现。唐代刘知几在《史通·杂述》中勾勒了史的源流,认为正史以外都是“偏记小说”,且由来已久。《隋书·经籍志》认为小说家源于“诵训”与“训方氏”,他们都属于地方类史官。关于“诵训”和“训方氏”,《周礼·地官·诵训》云:“诵训掌道方志,以诏观事。掌道方愚,以诏辟忌,以知地俗。王巡守,则夹王车。”可见,“诵训”是一种地方史官类,非常了解一个地方的风土人情、久远之事与方慝忌语。在帝王四方巡逻时,“诵训”跟随在王车左右,以便帝王咨询该地之事。《周礼·夏官·训方氏》曰:“训方氏掌道四方之政事与其上下之志,诵四方之传道。正岁,则布而训四方,而观新物。”注云:“布告以教天下,使知世所善恶”;疏云:“亦谓四方政事等,既为王道诵之,又以布告于天下,使人知世所善恶,以为法戒。”可见,“训方氏”对该地往古之事、传闻言说十分熟悉,为王诵之,并教导天下,使人知善恶,以为法戒。

  将这些往古之事、传闻言说作为治理某个地方的基础文献载记下来以备治理之用,这些传闻史料大致就是刘知几所说的“偏记小说”,小说明显属于外史的范畴。依周礼旧制,史官将国家的大事、政令书写在简策上,而将传闻异说记录在简牍上,到春秋战国时期仍是如此。正是凭借简牍,史官才掌握了对历史的再现及阐释权力,因而史官对于传闻文献无疑是十分重视的,这便促进了小说史料的收集与编订。随着春秋诸侯争霸,王室衰颓,史官的地位受到冲击,天子之史官怀抱典籍流亡到诸侯国,即所谓“天子失官,学在四夷”。在这一过程中,一部分失职史官开始以传播史著谋生,因而促成了史著文献的编订和流传,于是地方传闻资料开始不断涌现。《新唐书·艺文志序》中明确写道:“传记、小说、外暨方言、地理、职官、氏族,皆出于史官之流也。”由此可知,小说是正史的外传,从先秦开始已经如此。小说家自成一家的理由,除了语类文化传统的“立言”之外,还有上述史家精神传统的“法戒”,后世小说惩恶劝善的宗旨可溯源于此。由此,也可以看出史传散文对于先秦小说的深远影响。   

  先秦诸子散文与小说 

  刘勰在《文心雕龙》中对诸子的定义是:“诸子者,入道见志之书。”入道,指深入研究道;见志,指表现思想。班固将小说家作为先秦诸子学术流派之一,从上文分析可知,小说家的“道”是对上古智慧之道的总结,同样是“圣人之教”。那么,作为诸子流派中的先秦小说家,其文本样貌与写法是什么样的?

  东汉桓谭在《新论》一书中对小说家的描述,是我们探索先秦小说文本样式的重要参考资料。“若其小说家,合丛残小语,近取譬论,以作短书,治身治家,有可观之辞。”这充分说明小说是有观点的,是论说文性质的,这与诸子论说性散文的特点不谋而合。桓谭还提出小说家“合丛残小语”,说明小说家善于将嘉言善语、道听途说等材料进行加工,“合”,有拼合、捏合之意;“譬论”,说明小说常用的方法是譬喻,这也是诸子论说文中常用的论证方法。例如《荀子·非相》曰“谈说之术……譬称以明之”,《非十二子》曰“辩说譬谕”,皆认为论说文以譬喻为尚,小说显然具有论说文“善用譬喻”的特点。“近取譬喻”中的“近取”当指身边常见的现象,不排除周边发生的故事;“短书”将小说与诗史等高文大册区别开来。很明显,桓谭描述的小说是诸子之书,与先秦诸子论说文相似,有观点、论说、譬喻等论证方式。因此,诸子散文是先秦小说样貌极其重要的参考文本。

  综上所述,先秦语类散文、史传散文和诸子散文都在先秦小说身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记。先秦小说是先秦散文的缩影,开启了后世小说的语类特质与叙事机能,使中国古代小说不仅以叙事为主,还以思想、观点为尚。这构成了中国古代小说的民族特色,源远流长。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古代散文与小说文体的共生结构研究”(20BZW083)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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