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批评形式而言,诗歌选本和诗话都是中国古典诗学批评的重要方式。在诗歌选本的评点中直接附带选家“诗话”者,肇始于清初朱彝尊所辑的《明诗综》。据杨谦《朱竹垞先生年谱》载:“(康熙)四十一年壬午,七十四岁:辑《明诗综》……以《静志居诗话》附焉。”后人对朱氏评论甚为重视,乾嘉时期姚祖恩将其从《明诗综》中辑出,编为《静志居诗话》二十四卷单行。《明诗综》在体例上首创了一种在诗歌选本中附录选家自撰“诗话”的形式,并为此后多部清诗选本所效仿。其中,著名的有郑杰《国朝全闽诗录》所附《注韩居诗话》、王昶《湖海诗传》所附《蒲褐山房诗话》、法式善《朋旧及见录》所附《八旗诗话》、刘彬华《岭南群雅》所附《玉壶山房诗话》、许乔林《朐海诗存》所附《弇榆山房笔谭》、胡昌基《续槜李诗系》所附《石濑山房诗话》、符葆森《国朝正雅集》所附《寄心庵诗话》、陈衍《近代诗钞》所附《石遗室诗话》和徐世昌《晚晴簃诗汇》所附《晚晴簃诗话》等。
此类诗歌选本通常可分为两种体例:一是在诗家里贯简介之下,即为选家所著诗话,诸体诗作列于其后,如《湖海诗传》;二是在诗家小传之后,先录同代或前代诸家评点,再附选家自撰之诗话,如《明诗综》。显然,后者更具集评性质。这类诗歌选本中的诗话与一般诗话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若从批评功能的角度而言,二者都是对诗家诗作的批评,不同点在于诗歌选本兼具隐性的选本批评和显性的诗话两种批评样式。若从文本的独立性角度而言,诗歌选本中的诗话在选本刊刻和传播过程中显然不具备独立性,它是依附在诗歌选本这个主体之上的副产品。不过,像《明诗综》所附朱氏诗话那样,一旦《静志居诗话》单行本出版之后,它便脱离了与诗歌选本的从属关系。
实际上,在宋代以前,诗歌选本受“诗无达诂”观念的影响,一般就诗选诗,不妄加评论。直至南宋以降,诗歌选本才开始出现“选中有评”的新体例,如方回《瀛奎律髓》选唐宋律诗三千余首,逐一点评,自言“所选诗格也,所注诗话也”。亦如陈允衡《国雅初集·凡例》所言:“古人选诗,原无圈点。然欲嘉惠来学,稍致点睛画颊之意,亦不可废。须溪阅杜,沧浪阅李,不无遗议。但当其相说以解,独得肯綮处,亦可以益读者之智。”发展至清代,诗歌选本中不仅撰有诗人小传,辑录名家点评,还附有以“诗话”命名的选家点评。这些虽仍属选本中广义的评点范畴,但用“诗话”名之无疑可使其评点更加系统,更能彰显出选家对于诗学批评活动的积极参与。如果说选本中的选目、诗人小传和他人点评属于“客观批评”的话,那么选家诗话则是选家表达个人好恶和诗学观念的“主观批评”。与此同时,这种复合式评点模式也标志着清代诗歌选本批评形态的丰富和批评功能的拓展。从批评角度而言,这类选本不仅涵括了评点、注释、摘句、诗话等古代诗文评的多种形式,且诸种形式可相互渗透,不见扞格,既鲜明地体现出选本的批评意识,也从一个侧面体现了清代诗歌选本的包容性。
自欧阳修首创“诗话”以来,这一体裁逐渐发展成一种重要的诗歌理论著述。学术界非常重视诗话研究,但是对清代以来诗歌选本中的选家诗话,却未予以充分关注。尤其是那些未出单行本的选家诗话,如周郁滨《旧雨集》中所附《薲州馆诗话》、许灿《梅里诗辑》所附《晦堂诗话》、沈爱莲《续梅里诗辑》所附《远香诗话》等,就不见录于《清诗话》及《续编》《三编》、《清诗话考》及《新订清人诗学书目》。所以,对此类选家诗话的发掘与整理亦可弥补当下清人诗话文献统计的不足。
至于那些后来出版单行本的选家诗话,则更具文献价值。因为选本中的诗话是和选本一起刊刻的最早版本,即使后出单行本在内容上有增删变化,其最初呈现的样貌亦可与之对照参阅。如陈衍的《石遗室诗话》就有两个版本:一个是在其1923年选辑的《近代诗钞》各家小传后所附的《石遗室诗话》;一个为作者1912—1929年断断续续创作的诗话三十二卷本,连同1935年的《续编》六卷,简称为“后刻诗话”。由于选本所附诗话要早于三十二卷本诗话,所以二者之间同中有异。一方面,三十二卷本、六卷本诗话中有一些作家作品未及收入《近代诗钞》,特别是《续编》中论及的若干重要作家;另一方面,《近代诗钞》评选的若干近代著名作家,如姚燮、朱琦、鲁一同、邓辅纶、高心夔、金和、曾广钧等,“后刻诗话”却没有论述到。因此,两书可互相补充。
除了文献价值外,选家诗话本身也具有较强的学术价值。首先,受惠于选本特有的体例,选家诗话不仅关注那些知名度很高的诗人和诗作,还兼顾到很多名不见经传的诗人及其诗作。例如,《晚晴簃诗汇》收录了有清一代6100余人的27000余首诗作,可视为规模最大的清诗总集。其中的《晚晴簃诗话》不仅有对重要作家和重要作品的评析,也保留了许多对流传不广的作品及二、三流作家作品的品评信息。更为重要的是,若将《晚晴簃诗话》中精到持平的点评与《晚晴簃诗汇》中或详或略的选文相结合,基本就可构成清代诗歌史的雏形。而一般的诗话著作,尽管也兼有点评和诗作选录,但在所评诗人和诗作的覆盖面上,却难以与诗歌选本中的选家诗话匹敌。
其次,选家还可借诗话表达选文和小传不能传达之微言大义。仍以朱彝尊《明诗综》为例,1705年刊印时,朱氏自序云:“入选者三千四百余家,或因诗而存其人,或因人而存其诗,间缀以诗话,述其本事,期不失作者之旨。明命既讫,死封疆之臣,亡国之大夫,党锢之士,暨遗民之在野者,概著于录焉。析为百卷,庶几成一代之书。窃取国史之义,俾览者可以明夫得失之故矣。”显然,朱彝尊是以史学家的眼光在对待这部诗歌总集的编选,所附《静志居诗话》的最终目的也是让后人“明夫得失”,而非了解明诗之创作成就。因此,朱氏所选明诗多为关于朝政得失、人物臧否之作;评论亦较公允持平,多涉及一代掌故,可补史乘所不及。嘉庆朝赵慎畛为扶荔山房刊本《静志居诗话》作序时亦称:“其义史,而其文不必史也。然则朱先生之为是书,诗话乎?史乎?余且以为史耳。”这番话再次印证了朱彝尊《明诗综》中所附《静志居诗话》本质上是一本严谨的史书。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清代诗人别集丛刊”(14ZDB076)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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