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大雷:赠答——诗歌的叙事与社交功能
2019年06月10日 09:2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6月10日总第1709期 作者:胡大雷

  中国最早的诗歌赠答,或许是《穆天子传》中所载的周穆王与西王母于瑶池之上的“赋诗往来”,但这只是传说。真正于史有征的赠答诗应为先秦时期诸侯卿大夫与邻国交往时的赋诗言志,但他们吟咏之诗并不是他们自己所作。现在可以确认的关于赠答诗的最早记载出现在《诗经·大雅》中的《崧高》一诗中。这首诗中有“吉甫作诵,其诗孔硕,其风肆好,以赠申伯”的诗句,明确点出“吉甫作诵”来赠给申伯。后来东汉蔡邕的《答卜元嗣诗》中则有“斌斌硕人,贻我以文。辱此休辞,非余所希。敢不酬答,赋诵以归”的诗句,指出诗作不仅有“贻”(赠),接受赠诗的人还有“酬答”。

  突显诗歌交流功能

  现存最早的有赠有答的诗作出自东汉桓帝时秦嘉、徐淑夫妇之手。秦嘉有五言体《赠妇诗》三首。《玉台新咏》载有《赠妇诗》的小序,序云:“秦嘉,字士会,陇西人也。为郡上掾,其妻徐淑寝疾还家,不获面别,赠诗云尔。”这篇小序交代了秦嘉的籍贯、官职及写作这三首诗的背景。《赠妇诗》其一云:“人生譬朝露,居世多屯蹇。忧艰常早至,欢会常苦晚。念当奉时役,去尔日遥远。遣车迎子还,空往复空返。省书情凄怆,临食不能饭。独坐空房中,谁与相劝勉。长夜不能眠,伏枕独辗转。忧来如循环,匪席不可卷。”他的妻子徐淑写有五言楚歌体的《答秦嘉诗》一首,诗曰:“妾身兮不令,婴疾兮来归。沉滞兮家门,历时兮不差。旷废兮侍觐,情敬兮有违。君今兮奉命,远适兮京师。悠悠兮离别,无因兮叙怀。瞻望兮踊跃,伫立兮徘徊。思君兮感结,梦想兮容辉。君发兮引迈,去我兮日乖。恨无兮羽翼,高飞兮相追。长吟兮永叹,泪下兮沾衣。”明人胡应麟《诗薮》称赞“秦嘉夫妇往还曲折,具载诗中。真事真情,千秋如在”。这是从其所抒之情真切感人的角度作出的评价。此外,在中国诗歌史上,秦嘉、徐淑夫妇创作的这些赠答诗也有其特殊的意义。它们标示了中国诗歌创作的发展变化,诗歌开始叙写个体的私人生活和体验,诗歌创作也开始有了特定的读者。而特定的读者则使诗歌抒情具有了明确的对象,所写之事更为具体,所抒之情也更为专注。

  《文选》所收诗歌中有赠答类,收诗数量为诸类诗歌之最,共收录了24人的72首诗。这些诗作的显著特点是在题目中标出“赠”某某或“答”某某,诗人在题目上就明确标出了诗歌是为某个单独的个人而作。

  《毛诗序》说诗歌原本是“用之乡人焉,用之邦国焉”,《礼记·王制》称“命大师陈诗以观民风”,《汉书·艺文志》称“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这些都是强调诗歌写作的公共性特征。而赠答诗则不同。如开“赠答”风气之先的王粲,其《赠蔡子笃》诗末云:“何以赠行?言授斯诗。中心孔悼,涕泪涟洏。嗟尔君子,如何勿思。”王粲与蔡子笃一同在荆州避难,离别之际他写下了这首诗赠给友人,以表达惜别之情。这首诗所抒发的情感是私人化的,但也不妨害其对政治生活的叙写,如诗中也有“悠悠世路,乱离多阻”之类对世路艰难的咏叹。

  赠答类诗歌的兴起,使诗歌在创作前就有了确定的读者,而赠诗一般也会有反馈。由此,作诗者并非是在自说自话,也不是单纯的倾诉,而是渴望交流。可以说,赠答使诗歌的交流功能得以突显。

  此外,赠答诗由于具有特定的读者对象,便于诗人表达在其他场合不便表达的诉求或态度。如司马彪的《赠山涛》、郭泰机的《答傅咸》,这两首诗都是表达希望对方举荐自己的私人化请求。而张华在其《答何劭诗》说“自予及有识,志不在功名。虚恬窃所好,文学少所经”,称自己的志向与才能不在“功名”而在“文学”,表达的也是个人情怀。

  激活诗歌叙事能力

  《毛诗序》说“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赠答诗既然是为了特定的读者而作,同时也就需要在诗中写明是因何事而抒情。由此,赠答诗激活了诗歌的叙事功能。以中古时期的赠答诗而言,其叙事主要有如下几类。

  第一,叙述送行之事。古人有临别“以言赠行”的传统。相传孔子辞别老子,老子就“送人以言”。《文选》赠答类诗歌中所录王粲的三首诗均是在他为朋友送行时所作,其《赠文叔良》直接称“惟诗作赠”。曹植的《赠白马王彪》也是作者与白马王曹彪分别时相赠之作。

  第二,叙述作诗者所遇之事。赠答类诗歌中也有叙述诗人游览、旅行之事,或描绘游览、旅行途中所遇景物的。诗人以赠诗的形式把这些事、这些景写给对方,同时也把自己当时的心境告诉对方。如谢惠连的《西陵遇风献康乐》、谢朓的《暂使下都夜发新林至京邑赠西府同僚》等诗均为此类诗的代表作。

  第三,作诗者叙述自己的处境与想法。在这类诗歌中,诗人自述己事,向某人吐露自己的心胸情怀。如傅咸在其《赠何劭王济》的“序”中即称“赋诗申怀”,表明自己企望追攀何劭、王济二位贤人的愿望,却又自愧不如因而要隐退,实际上是在委婉表达自己的仕途困顿。

  第四,叙述对方之事加以劝勉赞赏。对方有所不足则赠诗以劝勉,对方有长处优点则加以赞赏。无论是劝勉还是赞赏,着眼点全在对方。如刘桢的《赠从弟三首》,以苹藻、松柏、凤凰为喻赞赏其从弟的品性,自然有勉励之意。又如曹植写有《赠徐干》一诗,刘良注曰:“子建与徐干俱不见用,有怨刺之意,故为此诗。”其实,诗中称赏徐干贫穷但有才德,并含蓄地表示要举荐他。

  第五,表达与友人分离不能相见的思念之情。如陆机作有《赠尚书郎顾彦先》二首,诗云“与子隔萧墙,萧墙阻且深。形影旷不接,所托声与音。音声日夜阔,何用慰吾心”,李周翰解释说陆机与顾彦先“同为尚书郎,遇雨不相见,故赠此诗”。

  第六,叙述某事以达到某种实用性目的。如晋末时卢谌担任段匹的别驾,卢谌觉得自己节行有所亏,但又不得不从,于是写了《赠刘琨》一诗表明心迹。刘琨作《答卢谌》一诗,以“天下之宝,当与天下共之”激励卢谌树立匡扶晋室的远大志向,并叙说自己壮志未酬的悲愤之情。后来刘琨受段匹疑忌而遭囚禁,又作《重赠卢谌》一诗激励卢谌完成救国大业,并解救自己于困厄。

  第七,诗人在赠诗中自述对友人的诚挚感情。如刘桢《赠五官中郎将》四首其二中称“望慕结不解,贻尔新诗文”,表明向友人赠诗是因为对友人的向慕。

  中古时期的赠答诗借由叙事来抒发诗人情感,因此激活了诗歌的叙事功能,同时使诗歌所抒之情落到了实处。叙事与抒情的结合,也增加了诗作的艺术感染力。

  设立诗歌创作标准

  当强调诗歌的公共性时,诗歌创作的标准是《毛诗序》所言的“发乎情,止乎礼义”,理由是“发乎情,民之性也,止乎礼义,先王之泽也”。而强调诗歌的私人性时,其创作标准又是什么呢?细读留存至今的中古赠答诗,我们可以发现其中存有大量对于“诚”的描写,这在某种程度上可看作是当时赠答诗的创作标准。

  两晋的赠答诗有很多写到了“诚”。如张华在《答何劭诗》其二中写道:“是用感嘉贶,写心出中诚。发篇虽温丽,无乃违其情。”他把文人间赠答诗作的“缘情”与“写心出中诚”联系了起来,提出赠答诗所写之情应该以“诚”为标准。张华认为赠答诗应“写心出中诚”的观点在当时很多赠答诗作中都有体现,如傅咸的《赠崔伏二郎诗》中“人之好我,赠我清诗”“诚发自中,义形于辞”,陆云的《答吴王上将顾处微诗》中“亦有芳讯,薄载其诚”,郑丰的《答陆士龙·南山》中“交弃其数,言取其诚”,孙绰的《答许询诗》中“敛衽告诚,敢谢短质”等诗句,均不同程度地表明,赠答的“缘情”应以“诚”为标准。由此可见,对于“诚”的重视已成为当时赠答诗创作中一种重要趋向。

  王符在《潜夫论·务本》中批评汉代“赋颂之徒”是“长不诚之言者也”。与此不同,中古时期的赠答诗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写心出中诚”的创作标准。这一标准继承了孔子“修辞立其诚”的主张。“礼义”是一种外在的社会规范,而“诚”则偏重于自我要求。强调诗歌的公共性时,自然应追求“发乎情,止乎礼义”,而侧重诗歌在私人领域的倾诉与交流功能时,则有必要依照“写心出中诚”的要求来进行创作。这不仅为诗歌创作设定了“内”“外”两种标准,也为诗歌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

责任编辑: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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