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学看来,时间虽然与生俱来,但时间的分配、消费和内容,却是由社会结构决定的。时间,可以是“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式的独处、静思,可以是“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式的辛劳,也可以是“童孙未解供耕织,也傍桑阴学种瓜”式的社会化过程。总的来说,社会学意义上的时间具有集体性起源,是社会活动的一种表达。时间是社会的,社会也是时间的。作为一个“社会人”,如何分配、使用时间,与社会发展的程度息息相关,甚至可以作为社会分层的依据。
合理时间配置:社会发展重要标志
在社会学领域,对时间分配进行思考的学者最早可以追溯到马克思。马克思认为,时间是人的积极的存在,不仅是人的生命的尺度,还是人的发展空间。“一切人的自由和解放都存在于且只能存在于劳动和休闲之间,都是劳动和休闲合理配置的产物。”也就是说,人们的劳动时间与闲暇时间是否能够得到合理的配置,可以作为人类是否能够得到自由与解放的一个重要标尺。
根据国家统计局2021年12月发布的数据,全国企业就业人员实际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7.8小时(实际劳动时间),远超法律所规定的每周44小时的工时制度(名义劳动时间)。这种超时长工作在各行业都屡见不鲜,很多企业甚至将无薪加班视作企业文化的一部分,加班多少成为衡量员工是否敬业、是否优秀的一个潜在标准。超时长工作所带来的一系列负面影响层出不穷,如数量庞大的亚健康人群、高发的心理疾病。种种现实引发了人们的反思,但是喧嚣的反思过后,实际状况并未改观。虽然人们清醒地认识到加班乃至超时加班、无薪加班不仅违反了《劳动法》,并且极大地影响了从业者的身心健康,但更多的人还是把加班视为一种市场行为,是一种理所应当的工作状态。在提倡“时间就是金钱”的社会氛围里,如果员工不能遵守这种制度内的时间规则,则面临着丧失工作机会的风险。
劳动时间与非劳动的闲暇时间的区分,是一种被人们普遍接受的社会时间分类方式。劳动时间将无形资本(个人拥有的时间与工作能力)变现,因而具有了价值。而“不被直接生产劳动所吸收,而是用于娱乐和休息,从而为自由活动和发展开辟广阔天地”的闲暇时间相对变得廉价。这无形中抬高了劳动时间的地位,使得它常常具有优先性。一旦劳动时间出现了稀缺,则会顺理成章地通过侵占闲暇时间来解决;这种时间的支配规则成为人们普遍遵守的行为规则之一。如果其中的成员选择逃避,还会受到相应的惩罚,比如降低收入甚至失业。这种现象的受益者无疑是雇佣关系中作为雇主的一方,员工们增加工作时间,对企业带来的效益也是显而易见的。即便有些部门没有产生实际的经济利益,其所营造出来的氛围也可将更多的员工嵌套其中,像黑洞一样吸引每个人都加入这种自我压榨的行动中。
如果说在早期,我国社会发展处在起步阶段,人们不得不将所有能自由支配的时间都投入在解决衣食住行等基本需求上,而压缩和忽视了闲暇时间,那么在当前社会飞速发展的时代,对于闲暇时间的考量理应比过去有一些进步。正如马克思所说的,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就是节约劳动时间,追求自由时间的过程,是自由时间不断增长的过程。或许可以说,在一个社会里,人们所拥有的自由支配时间越多,越接近“美好生活”状态。
社会分工制约闲暇时间分配
如果按照一天八小时,一周双休的工作制度(名义劳动时间),中国人的闲暇时间应该是世界上最高的国家之一。但是,实际上只有很少一部分人享受到了这样比较充裕的闲暇时间,绝大多数人还在或主动、或被动地挤压着自己的闲暇时间。
随着市场的成熟,企业的竞争日益加剧,市场的不确定性及延伸出的生活压力累加在每一个从业者身上。特别是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劳动力长期处于供过于求的状况,人们急需展现出自身价值以保证职位的稳定,尤其是在一些绩效成果不那么明显的岗位上(如企业的行政部门),加班无疑是展现其自身价值的最好体现。不仅如此,人们总是会将不辞辛劳、长时间工作的人当作模范予以表扬,加班这种行为无疑最能够凸显出工作者的“敬业”与辛苦,即便并不能因此获得更多的报酬。在某些技术门槛较低的行业内,企业通过增加工人的劳动时间,提高单位时间里的劳动强度来降低成本;从业者由于自身劳动能力在劳动力市场缺少竞争力,只能选择忍受。比如,在某些企业中,让谁加班、加班多少甚至成为工头的一种特权。工人们更是积极主动要求加班,甚至为了能获得加班的特许而讨好工头。
不仅如此,由于社会分工的细化,从整个社会到单个的单位都成了一个有机体。行业内很多部门之间的工作具有极强的关联性与顺序性。程序员不能因为要下班就中断编写了一半的代码;医生无法因为下班时间到了而停止进行到一半的手术;警察不会因为几天几夜没好好休息就不去抓捕犯人……工作者所从事的劳动由于技术的衔接性与服务对象的不可预测性,无法按照法定工作时间去安排工作。无论是出于生活的压力还是对专业的理解与担当,加班这种挤压闲暇时间的现象逐渐成为一种亚文化并在职场盛行。文化本身的同化性与裹挟性使得更多人主动或被动地卷入其中,人们只有不断地压缩自己的闲暇时间来获得生存与竞争的胜出机会。
社会分工的高度发达所带来的一个转变就是松散的弹性工作模式逐渐转变为时间紧凑、工时计薪的刚性工作模式。时间成了个人资本的重要部分,抛去生老病死及各种意外来说,每个人的工作时间在制度的规定下是相似且有限的,可以拓展、增加的时间资本就是每个人同样有限的闲暇时间。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人们有可能不再局限于工作场所也同样可以处理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电子邮件、微信……随时随地都可以将人拉回工作状态,劳动时间与非劳动时间的分野在多数情况下愈发显得模糊不清。劳动时间出现了布迪厄所说的“脱域”,高铁上、郊游时、饭局中,随时随地都有可能是工作场域。时间作为人们与生俱来的资本,不需要任何前期的投入就能获得。界限模糊的劳动时间与非劳动时间并不是不可逾越的,一旦置身于激烈的竞争中,闲暇时间就会一再被挤压、侵蚀。在这样的环境中,人们实际拥有的闲暇时间远远达不到制度所规定的闲暇时间。
度过有意义的闲暇时间
凡勃伦在《有闲阶级论》中提出,有闲阶层与赤贫阶层最显著的差异就在于他们的生活水准。譬如,富人们有着大把的闲暇时间,打高尔夫、划船、出入豪华酒店……穷人们也有着大把闲暇时间,却在为果腹而忧心忡忡,惶惶不可终日。只是拥有大把闲暇时间并不能意味着个体的社会地位或者发展状态,如何度过闲暇时间才是问题的关键。借用马斯洛的需求层次分析理论,闲暇时间的效用也存在层级:最低层次的是满足生理所需,比如睡觉、吃饭;其次是精神层面,比如看电视、打游戏等娱乐方式;再次是满足社交需要,比如交友等社会互动;最后是自我实现,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用于发展不追求任何时间目的的人的能力和社会的潜力。社会发展所追求的并不是单纯地减少劳动时间,增加闲暇时间,而是在于实现劳动与闲暇的平衡,并最终使劳动本身也成为一种休闲。
马尔库塞曾认为在一个强制性社会中,闲暇时间需要按照人群所具有的社会身份的性质、行为方式等个性来安排。“上午是个哲学家,下午是个钓鱼翁”的状态并不适合每一个人。最合适的状态是每个人都能基于自身的基础与未来的规划,给自己安排充分且丰富多彩的闲暇时间。因此,能够以实现自我价值为目的去安排好闲暇时间,无疑是个体成长的标志,更是社会高度发展、高度组织化的体现。
总之,让人们拥有更多的闲暇时间,而且在闲暇时间内能从事更多有益于身心健康、有益于自我实现的活动,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方面,也是实现“美好生活”的题中之义。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制度阻滞’及对策研究”(21ASH015)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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