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明比较看中国社会的双轨制
2022年08月30日 10:1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8月30日第2481期 作者:渠敬东

  

  渠敬东 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社会学系教授。主要从事社会理论、社会思想史和艺术史研究。专著有《缺席与断裂:有关失范的社会学研究》《现代社会中的人性与教育》等;合著《自由与教育:洛克与卢梭的教育哲学》《山水天地间:郭熙〈早春图〉中的世界观》等;主编文选3部,主编《涂尔干文集》(共10卷),《山水》辑刊。译著10部,在《中国社会科学》《社会学研究》《社会》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数十篇。

  从最宽泛的意义上说,所谓“社会”,通常指的是“人世间”或“人间事”。社会学的工作,就是通过经验事实的发现,寻找构成人世间的各个层面或领域的形态、机制、结构及规范,揭示生活世界之构造的规律;同样,人的心理、行动及为此提供的意义解释或象征意涵,也是社会学领域中极其重要的问题。不过,只从“人世间”的角度来研究社会,并不能揭示社会存在的本原。涂尔干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中说过:“倘若宇宙不被意识到,人就不可能存在,而且只有社会才能全面意识到宇宙的存在,因此,宇宙存在于社会之中;于是,宇宙就变成了社会内在生活的一部分。”其实,涂尔干的意思是,倘若没有神圣存在,便不会有人世间的世俗生活,仅从世俗主义出发来理解社会,无法把握社会的根本。

  对西方人来讲,这里的“宇宙”,亦可代之以“宗教”。但涂尔干说的宗教,已然不是原来的范畴了:一切语言与概念、理想与灵魂、信仰与仪式,都可谓是神圣性的存在,皆为社会之基础。否则,世间的人或人间的事都只会“像河流中的波浪滚滚而来,甚至在稍稍滞留的时候,也不能保持原样”。后来,“社会学年鉴”学派,在莫斯等人的倡导下,深化了对于社会神圣性的理解:无论对于古代还是现代世界来说,人之存在根源,是被先天给予的共在基础,是人们与生俱来的生存基质,其生身的创设、依存的共同体、使用的语言以及信念中的情感,都不是仅凭个体来决定的。因此,人得以存在的最终基础,不是一种自然权利及其衍生的契约,而是超越于他的那种预先给出的世界,人的存在意义,不是一种自我保全,而是不断返还给世界的义务。

  由此看来,社会存于人世间,却也存于人世外。倘若只从世俗主义层面来理解社会的构造,那么就必然存在一种“非社会”,甚至“反社会”的世界,来为人世间奠定一个超越性的精神基础。任何文明的构造,都带有政教关系的性质,即便中国文明并无明显的宗教性特征,但若没有圣俗二分的构造,恐怕也是难以成立的。因此,经典社会学家们理解的社会,总是从政与教、圣与俗、道与术之间的关联出发的,纯粹的个体或世俗生活不能为社会提供存在的完整理由。

  当初,中国社会学的开创者们也有相似的看法。吴文藻有关物质、社会、精神的“三因子”学说,强调的即是社会对于物质与精神之间的连带功能。费孝通重视乡土中国中“知识阶级”的作用,必是与儒家士大夫的理想世界有关。林耀华描述的地方社会,若没有祭祖和游神的仪式活动,怕是早就崩塌了。瞿同祖讨论传统社会的法律实践,若无礼制的底色,或天道与人心的关联,规范秩序也便无从谈起。

  钱穆曾论中国社会之形状:从结构上说,是“身家国天下”,从机制上说,是“亲亲”与“尊尊”,从实践上说,是“修齐治平”。而从形态学上讲,则可分为“城市”“乡镇”“山林”“江湖”四种类型,城市为政商中心,镇之四围乃为乡村,乡民多聚族而居,山林多为佛僧与高士的隐地,是儒释道的精神寄托,而江湖则是义士任侠的演绎场,山林与江湖之间,一静一动可谓治乱之平衡。费孝通在《皇权与绅权》中说:作为封建制度统治阶级一层的大夫士与帝制国家中的士大夫不同,封建制度解体后,皇权大一统“朕即国家”,出现的一个道统阶层,出仕做官与其说是一种最终的理想,不如说是一种安全保障。“归去来兮,退隐山林”是中国人的理想。

  前辈学者关于中国社会的独特理解,说明以往仅从权利学说的预设出发,或从社会实际运行的利益和权力关系出发来发现社会,是极其不充分的,社会的构造不等于“人世间”或“人间事”。相反,中国若没有天道或自然、永生或转世、山水与天地这样的观念发挥作用,中国怕是早就进入到丛林战争中了,中华文明也不会存续这样长久。

  中国传统社会的构成,有几个双轨交错的重要范畴:封建与郡县、道统与政统、礼制与法制、官僚与士绅、庙堂与山林等,都依照不同的逻辑相互融汇、补充、矛盾和冲突,从社会理论的概念出发,则可发展为情与理、人治与法治、集权与分权乃至霸道与王道的研究范式。如同西方社会的政教关系那样,呈现出一种多重复杂并交互变异的治理结构和机制。厘清这一问题,需要追溯上古史中的政制及其经学的原本、中古史中的国家制度和族群关系的转化,以及近世以来儒释道的融合乃至中西交汇的现代化路径。

  从不同社会阶层的生活形态来看,由帝王及国家的祭祀体系所确立的天文历法、山川地理与神话礼制秩序,对于宇宙论意义上的世界想象和具体运行的社会制度皆具决定性的影响。平民百姓的祭祖合族以及各种宗教信仰,是其塑造社会关系和生活方式的重要依据。作为联通上下阶层、内外世界之中介的士人群体,则不仅在国家治理和乡村建设上发挥巨大的作用,也时刻塑造着天地人伦的意识形态,更是在庙堂与山林、进取与退舍之间构建了一种士人心志,通过“得象会意“的方式,将儒释道的多重文明因子汇聚融合,形成了中国人独有的道德和审美品格,以通达具有中国意味的“超越之道”。在这个意义上,“山水”作为中国理解世界的维度,因历史演变而转化:从先秦时期绝地通天的山川祭祀,到中古以降澄怀修身的山水艺术,再到现代平等社会/民族国家背景下的山河政治,皆为中国文化传统中整全性的精神概念。

责任编辑:张晶
二维码图标2.jpg
重点推荐
最新文章
图  片
视  频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