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帆 南京大学中国新文学研究中心主任、南京大学人文社科资深教授;研究方向:现当代文学;代表作:《中国乡土小说史论》《中国西部现代文学史》《文化批判的审美价值坐标》《多元视野中的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等。
自1934年8月苏联第一次作家协会代表大会宣告“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创作原则和方法是无产阶级作家创作纲领后,这样的创作原则与方法不仅影响了苏联文学半个多世纪的历史进程,同时也左右着中国现代文学时期左翼文学的创作和批评,更是制约了共和国前十七年的文学创作和批评。
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和20世纪90年代初苏联的解体,“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文学创作原则逐渐被消解了,但是,作为一种隐形的创作方法还遗落在文学创作文本的字里行间。鉴于此,本文试图采用比较阐释的方法,通过梳理以下几个关系,来厘清“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在中国近百年文学史中对文学创作和批评的影响,进一步用恩格斯的现实主义典型化的文学创作观念去客观地评价其得失,从而为中国当代文学的创作和批评提供一种历史的借鉴。
第一,对“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内容做出一个历史性的定性与评价,从其在整个苏联文学的实施过程中找到其作品实践失大于得的论据。从而,回眸中国文学创作和批评在执行这一原则与方法过程中的得与失,同时指出这个创作原则和方法在中国文学实践中的变异特征,旨在从差异中看出问题的症结。
第二,主要参照对中国文学创作与批评影响极大的苏联文艺理论家的两部理论著作,即依·萨·毕达可夫的《文艺学引论》和季莫菲耶夫的《文学发展过程》,来概括两者对现实主义理解的差异性,从而进一步说明两者对苏联“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理解和阐释的差别缝隙。
第三,从俄国文学史尤其是俄罗斯白银时代文学史中,去发现“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对旧有的俄国现实主义文学创作方法的改造和变异性阐释,从而提出其时代的局限性是制约文学大师产生的观点。
第四,如何评价俄罗斯黄金时代和白银时代产生的文学巨匠在“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批评中所受到的指责。其主要原因就在于主题阐释中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之间对现实主义不同的理解。如何评价这个问题,成为任何冠以现实主义创作方法的文学难解之“迷墙”,如何确立新的阐释学标准,让现实主义的发展史朝着更加健康的方向前行,本文试图在两种截然不同的创作观念中找到一个平衡点,用历史辩证法展开论证。
第五,“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对于浪漫主义的改造,通过冠以“革命”二字来规约浪漫主义,其定义的局限性同样消解了现实主义的意义,由此进一步论证二者不可兼容的艺术特征。当然,这就涉及了世界各国理论家,尤其是德国和法国理论家对浪漫主义文学的理论概括的不确定性和无限阐释的滥觞问题。如何解决这一难题,本文只能围绕狭义的浪漫主义创作方法与“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创作方法发生的抵牾进行论证,以期获得一种与其相关联的文学作品的内在对照分析。
第六,在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中国,“革命现实主义与革命浪漫主义相结合”的“两结合”创作方法,是如何与“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发生差别化表述的,这个创作原则下的文学创作的状态如何,怎样评价这个口号下的文学文本,也许是我们分析“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变异下的文学思潮、文学现象和文学作品的终极原因。
第七,在进入一个无人觉察的“后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历史语境中,中国的文学批评和文学理论以及文学创作中,还隐藏着哪些值得深思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世纪回声,以及这种回声的意义所在。
需要说明的是,我并非文艺学的理论专家,我只是试图从中国现代文学的阐释角度去认知和感知文学史中林林总总的问题,从这一特定的视角来观察文学史的演变。因此,在理论阐释过程中采用的并不是理论家的纯理论的方法,而是将具有感性特征的主观意念介入进来,使之不同于纯理论的阐释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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