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发展,在日益加剧社会治理的复杂性的同时,也为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带来了新的机遇。智能互联时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需要把握智能互联技术的发展机遇,在治理理念、治理技术、治理机制、治理效能等方面全面革新,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建设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治理进入新的实践阶段。作为“共同体”的社会治理,强调治理主体对共同体的认同感、归属感,强调社会多元利益的普惠和补偿结合,强调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下多元主体民主协商、协同治理的主体责任,也突出了共同利益实现过程中的沟通、协商、妥协的集体行动机制的重要性。建设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体现了多元主体治理职责共担和分工明确的辩证统一,将推动治理体制机制完善和治理工具革新,推进社会治理共同体内共同利益和群体利益、个体利益的普遍性满足。
智能互联技术与社会治理共同体之间有着耦合效应。智能互联技术是以移动互联网为基础,以平台型智能硬件为载体,结合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技术,在智能终端、人、云端服务之间进行信息采集、处理、分析、应用的智能化网络。移动互联网等技术的发展,拓展了社会治理空间由地域转向全域,社会结构在实体原子化基础上又呈现网络虚拟化特征,社会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利益冲突发生场景呈现骤发性、集聚化、规模化、影响广的新特点。智能互联技术为治理主体应对社会原子化、交往虚拟化等社会结构和社会交往问题提供了可能,拓展了社会治理的空间。基层社会网格化治理、政务微博微信、数字城管、智慧社区等数字化治理模式和机制的实践创新均是智能互联技术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应用。
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建设,重点在于采用智能互联技术来推动多元治理主体对社会治理的共同价值认同,构建系统化、全过程的智能互联社会治理技术体系,强化治理主体的治理责任和共建共治的集体行动机制,全面完善和持续强化社会治理成果共享保障机制。
第一,以智能互联平台为阵地,重塑基层社会共同体的共同价值认同。一方面,以智慧党建为基础,发挥基层党建对基层社会的整合作用。“学习强国”是党内的智能互联技术的成功应用,部分基层党委、党组织党建微博、微信平台也可视作移动互联网时代加强党建引领的创举。基层党组织应充分利用党委、政府、社区和各类组织的党建网络平台,突破现有基层党建在中青年群众中传播的壁垒,以系列主题学习、红色活动、专题互动等多样性的活动,以党建引领构建城乡居民对党和国家的价值认同。另一方面,以智慧社区建设为载体,建构城乡居民对社区共同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如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的“住枫桥”智慧社区应用平台,构建了以智能物联网为基础的共同体物质载体,以移动应用平台推动了基层政务、公共服务、社区事务、商务服务的智能供给,在微观层面提高了本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第二,以智能互联平台为载体,优化基层社会治理集体行动机制。在基层治理实践中,基层党委和政府承担着社会治理无限责任,动力和机制的缺乏造成市场、社会、公众在社会治理中的缺位。建设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强调社会治理应是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多元主体集体行动,需要强化各类主体的主体责任,形成多元主体民主协商、协同共治的集体行动机制。首先,落实社会治理的主体责任方面,需要基层党委、政府将社会治理思维由强化社会管控转为提升社会服务,推动基层社会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精细治理;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和城乡居民充分利用各类平台参与社会治理的民主协商、协同共治。其次,在集体行动机制方面,党政部门要打通内部的各类治理数据的壁垒,基层政府要充分利用网格化治理、数字城管等智慧政务平台,优化问题上报、核实、受理、分派、处置、核查、结案、满意度反馈的闭环流程,确保社会问题的处置效率和满意率。可探索通过互联网平台构建“在线民主恳谈室”“老娘舅志愿服务社”等民主协商、人民调解的平台,以一系列符合移动互联网传播规律的线上线下互动活动,将城乡社区中日常忙于工作的中青年和流动人口纳入社区网络共同体中,拓展其参与社会治理的空间,激发其参与社会治理的动机,强化其社区归属感。
第三,以智能互联平台为保障,建设基层社会治理利益共享机制。人人共享是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价值归宿,也是共同体形成和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智能互联技术对人人共享社会治理的促进作用在于: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对社会治理领域各类数据的智能化分析,使基层政府能精准把握共同体内人民群众差异性的美好生活需要,并根据群体差异、需求差异、供给方式差异来实现普惠性利益的精准化供给,提升社会服务的供给效能。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实现了居民利益表达的便利化,也增强了群众以“随手拍”等形式参与社会治理的可能性。这虽然短期内造成了社会治理问题的集中呈现,但从积极方面看,也让长期隐藏的改革发展过程中城乡居民利益受损的问题更易呈现、精准化解,推动了部分群体和个人利益的补偿。基层社会的智能互联式治理,以技术的便利性和智能化,扩大了基层民主参与的规模范围,推动了以共治共享实现社会实质正义的模式,完善了以公开、透明、流程化、系统性为特征的民主协商机制,从而确保了多元主体利益共享机制的持续性发展。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城镇化发展模式的区域比较研究”(16JJD840006)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东吴智库)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