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建设高标准市场经济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坚强支撑,为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利于推动国内市场高效畅通和规模拓展,加快区域协调发展。当前,我国已形成了主体功能优势互补、东西南北中纵横联动的区域经济布局。同时,新形势下的区域发展仍面临不少难点和问题。就城市发展来说,存量经济带来的结构分化扩大了头部企业的优势效应,技术革命创新所主导的产业也呈现出鲜明的聚集特征,加之城市层级对城市间公共资源配置的影响,往往使拥有头部企业和优势产业的高级别城市在人才、资本、技术等方面形成巨大的“虹吸现象”,加剧了以大城市为核心的都市圈竞争态势。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可视为一种强有力的纵向治理措施,通过发挥要素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调节作用,强调建设规则统一、竞争充分、高度开放、运行有序的市场格局;通过市场一体化,以大格局的姿态把握资金、人才、技术、资源等市场要素的整合,打通制约国内循环的“堵点”;通过充分开放市场,更积极地发挥中心城市的龙头带动作用,促进优质服务及设施在更大范围内的共享和产业的有序转移,从而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的同时,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纽带、企业为主体的区域间合作模式。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利于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激发中小微企业发展活力。中小微企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除其经济内涵之外还承载着重要的社会性功能,在“兜底性”民生领域中发挥着关键作用。近年来,我国金融、税收方面的一系列扶持政策进一步激发了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活力。在新冠肺炎疫情、经济下行压力等因素的影响下,保护中小经营者的权益,扶持中小微企业的改革转型,对维持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有利于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实现经济从“发展竞争”到“平等竞争”的转型。《意见》强调了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的统一、要素和资源市场的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的统一等,力求通过“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提出对自然垄断行业实行稳步改革,加强对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原始创新和知识产权的保护,为中小微企业降低各种制度和非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扫清障碍。《意见》还特别提出平台企业“数据垄断”的问题,以及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交易流通、开放共享等标准规范的要求,为中小微企业对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数字化转型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保障。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市场对资源的配置,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伴随着经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普遍改善,但贫富差距的现象依然存在,成为推动实现共同富裕过程中亟待破解的难题。贫富差距问题与资源的合理配置密切相关。推动共同富裕,缩减贫富差距,需要对市场配置资源体制进一步优化,构建合理的分配制度,创建更加普惠、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利于进一步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强调破立并举,通过破除市场壁垒,建设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要素和资源市场等,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保障生产要素初次分配的正常运行。同时,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从而链接社会需求和供给,运用合理科学的结构政策,强化政府在二次分配、三次分配过程中的调控和引导功能,有效弥补市场失灵,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重要保障。
(作者系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马克思主义学院党的建设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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