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研判当前形势作出的科学决策,是“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时期内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战略方向,是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及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必然要求。当前,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工作仍面临不少挑战。例如,温室气体与污染物的排放源头未能全面识别,减污与降碳的决策措施及施策路径无法有效整合,法律、政策、财政金融、人员等基础性保障措施亟须加强,科学评价及反馈机制有待建设,部分地区仍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或“一刀切”现象,扰乱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为此,应树立全局观念,坚持系统思维,积极推动构建以精细化管控为核心的减污降碳精准治理体系。
构建减污降碳的精准识别机制。精准识别就是按照科学的标准,借助规范的流程和方法,找出减污降碳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排放因子,厘清排放源头,为精准施策、靶向治理提供科学依据。精准识别的前提在于全面监测,重点在于标准制定,目标在于有效甄别。首先,要将温室气体监测纳入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中,抓好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加强监测新技术、新装备的研发与应用。其次,推动减污降碳协同联动的标准落地,完善低碳评价标准、环境质量标准与环境监测标准等,发布技术指南和操作规范。再次,加快构建地方、行业、企业与排放因子的分类识别机制,找出高排重污的地区和行业,明确重点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新兴污染物的识别。
构建减污降碳的精准施策机制。精准施策就是紧盯重点,聚焦目标,制定正确的战略战术,采取有效措施,靶向发力,强化落实,最终取得实效,这是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关键环节。一是完善因地制宜机制,设计地区间差异化的减污降碳方案,推动建立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加强重点区域间应急联动。二是健全因业施策机制。推动钢铁、化工等重点行业尽早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加快VOCs排放重点行业的改造,推动生态环保产业形成新的增长点,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业。三是完善因企施策机制。将二氧化碳排放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执法两个正面清单,根据企业环保绩效实施差异化执法方式。四是构建适度施策机制。避免对污染企业“一刀切”,要重视企业的合理诉求。
构建减污降碳的精准保障机制。精准保障强调法律、政策、技术、资金等方面的综合保障,同时聚焦重点对象,采取差异化措施提升服务实效,这是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有力支撑。一是强化精准科技支撑。鼓励开展温室气体与污染物协同减排技术的研发、示范与推广,加强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提高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与转化能力。二是提升精准帮扶能力。坚持“一企一策”,不照搬已有方案,切实解决企业现实问题,并搭建长期帮扶平台。三是提高基层环保执法效能。切实落实差异化监管措施,精准配置执法资源,完善执法衔接联动机制,规范执法工作。四是推动财政金融资源精准配置。依据企业环境绩效实施阶梯电价、阶梯水价、阶梯税率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环境信用等级发放绿色信贷。
构建减污降碳的精准评估机制。精准评估是指遵循科学化、动态化、可量化、可实现的原则,构建综合量化评价体系。科学评估减污降碳的绩效,及时反馈,动态调整,持续优化,这是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长期保障。一是建立多级精准评价指标,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将生态环境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素、新指标融入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对重点领域减污降碳的绩效进行综合评价。二是构建精准纠错机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制度,重点督查碳达峰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和“一刀切”等突出问题。打通公众监督渠道,鼓励公众通过多媒体平台对生态环境问题进行监督举报。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精准治污机制研究”(20BJY082)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山东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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