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2021年09月23日 09:0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年9月23日第2256期 作者:罗明忠 邱海兰

  2021年8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因此,系统把握共同富裕的科学内涵、逻辑理路和实现路径,有助于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的科学内涵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中国共产党一经诞生,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同志就提出我国发展富强的目标,指出“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大家都有份”。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一百年来,我们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保证人民群众享有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各项权利,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注重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通过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帮后富,使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奋斗,我们取得了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为新发展阶段推动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创造了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他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多更好地共享发展成果。共同富裕既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之义,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共同富裕的逻辑理路

  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曾经提出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这在很大程度上解放了社会生产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面向新时代,我们更加强调发展的公平性和共享性,通过提升共享水平,使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平衡充分。当然,共同富裕既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更不是劫富济贫、养懒人和彻底否定城乡与地区差异,而是通过人民群众共同努力、奋斗和发展,共同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系统把握整体与部分的关系。马克思主义认为,整体和部分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这就要求我们在推进共同富裕的过程中树立整体观念,重视局部作用。共同富裕不是没有差别的同步富裕、同等富裕,而是一个循序渐进、逐步发展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会出现一部分人和地区先富起来的现象。先富起来的人和地区应当帮助后富的人和地区,形成先富带后富、先富帮后富的有效路径,最终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科学理解物质和精神的关系。共同富裕不仅仅是经济问题,其内涵不应局限于物质收入,而应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等精神需求纳入其考虑范畴。在推动共同富裕过程中,我们既要遵循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不断提升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积极推动城乡、地区、收入差距问题的解决;也要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实现全体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上,将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构建科学有效的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

  共同富裕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必须具有全局观念,优化顶层设计。当前,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一是制定行动纲领,强化制度保障。共同富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重要目标之一。首先,应在“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的具体行动纲领,同时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为推动共同富裕提供制度保障。其次,应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强化政策支持和价值观引导,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有效应对实现共同富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最后,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尝试因地制宜地探索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注重对先行地区成功经验的归纳总结,加快对共同富裕成功经验的推广普及。

  二是夯实经济基础,统筹城乡发展。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问题之一是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因此,推动共同富裕既要立足于做大“蛋糕”,又要着眼于分好“蛋糕”。一方面,要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契机,以县域城镇化为重点,以县域就地市民化为抓手,做好“乡头城尾”的发展规划,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要持续推进区域协作。深化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在新兴产业、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领域的合作,促进劳动、资本、技术、信息等资源要素在区域和城乡间的优化配置。

  三是完善分配机制,确保收入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是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条件。为此,应将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通过做大初次分配、做好再分配、鼓励三次分配,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首先,应充分发挥初次分配机制的调节功能,合理确定劳动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稳步提升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营造劳动致富的社会风尚;清理规范不合理收入,取缔非法收入,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其次,增强收入再分配的公平性,包括完善税收征收机制,合理确定各类税种的税率和税基,强化税收监管和税收执法;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机制,将财政资金更多地向基础公共服务领域倾斜。最后,建立有利于三次分配的制度安排,通过对慈善捐赠的税收减免和有效监管,鼓励高收入群体和组织回馈社会,充分发挥三次分配的调节作用。

  四是建立配套体系,构筑发展通道。共同富裕的实现是经济社会各领域、各环节的政策服务体系相互作用的结果。为此,必须着力完善各类配套服务体系,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撑。首先,应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适当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完善并筑牢社会救助体系。其次,应加强教育服务的有效供给,增加低收入群体接受高等教育的比重,提升其发展能力,畅通其流动渠道,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发展环境。再次,增加低收入群体的就业机会,为具有劳动能力的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增加其长期获取收入的可能性。最后,加大对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鼓励其结合自身禀赋优势,找准产业振兴的着力点;加强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产业合作,促进生态产业发展,形成“先富带后富、先富帮后富”的良性循环。

  (本文系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联合基金青年项目“培训对农户相对贫困缓解效应研究——基于广东省的农户问卷调查”(2020A1515110466)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江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张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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