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新发展格局的安全基底
2021年02月04日 09:0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年2月4日第2105期 作者:伍山林

  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新发展阶段必须“统筹发展和安全”,“办好发展安全两件大事”,“把安全发展贯穿国家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同时,《建议》还对我国“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一系列重要原则。其中,与经济安全有关的原则有 “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和“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在上述经济发展五大规定性中,“更为安全”这个规定性是2020年才提出来的,其他四个规定性出现在2017年党的十九大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中,这表明经济安全问题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2020年12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做好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把国家安全贯穿到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同经济社会发展一起谋划、一起部署,坚持系统思维,构建大安全格局,促进国际安全和世界和平,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保障”。因此,我们应当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础上,努力构建大安全格局。

  在新发展阶段,我国经济工作重心是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筑牢安全基底,是我们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够不断推进并且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在新发展阶段,我们将面临一系列新情况和新问题。从国内循环看,我国经济发展总体向好,但周期性、结构性、体制性矛盾交织,资源紧约束与粮食紧平衡并存,供应链和产业链既要锻长板又须补短板,还有一系列堵点要疏、瘀点要化、痛点要止,我们对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问题必须持稳慎态度。从国际循环看,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深刻影响经济全球化样态和进程。当前,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并已进入动荡变革期,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权主义对世界和平与发展构成威胁,我国面临的经济和非经济安全问题进一步凸显。因此,我们需要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通过构建新发展格局为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夯实基础。这就要求我们在构建新发展格局过程中,更加注重筑牢安全基底。

  提升产业发展和区域发展的安全水平

  第一,为产业发展筑牢安全基底。近年来,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国一些产业面临挑战,原来依据国际分工建立起来的有效产业链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因此亟须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未来发展需要进行恢复和重建。首先,我们应从提高国家竞争力高度充分认识供应链和产业链中的安全问题。作为发展中大国,我们应当提前预料在外循环中有可能遭受不公平待遇,从而在供应链和产业链上早做文章。其次,我们应以“创新链”为抓手,努力打造强韧供应链和产业链。供应链和产业链的形态和水平主要取决于“创新链”;在科技创新等方面不断取得突破性成果,是保证供应链和产业链安全的主要途径。创新发展,是实现“更为安全”发展的理念基础。科技创新是历史进步的动力和时代发展的关键,是安全发展和持久竞争力的保证。最后,我们亟须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水平和重大技术创新能力。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能够有效弥补市场盲目性和局限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的公有制主体地位可以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物质技术支撑。因此,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为筑牢新发展格局的安全基底奠定了制度基础。

  第二,为区域发展筑牢安全基底。目前,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的发展仍然存在显著差异。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引下,通过区域均衡发展固然也可促进经济增长;但是这只“看不见的手”由逐利原则指引,未必会主动考虑安全问题。为了筑牢新发展格局的安全基底,我们需要让市场和政府这“两只手”协同配合起来,以资源、技术、人口等的空间非均衡状态为起点,推动区域经济朝着适度均衡方向发展,达到兼顾安全与发展的目的。区域适度均衡发展的本质,是区域战略性均衡发展;我国推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战略,是其中重要举措之一。2020年5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强调,在我国西部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巩固脱贫攻坚任务依然艰巨,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安全任务繁重,需要加快形成西部大开发新格局,推动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西部地区承载着生态安全重担,需要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西部地区可再生、不可再生能源丰富,需要多措并举提升国家能源安全;西部地区多民族聚居或混居,需要构建坚实可靠的社会安全体系;西部是我国重要沿边地区,需要发挥国家安全屏障作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与长江经济带发展协同起来,并且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战略携手并进,将夯实我国区域适度均衡发展的安全基底。

  提升战略性商品供给和金融发展的安全水平

  在新发展阶段,我国粮食和资源支撑以及金融支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重要,同时也可能会面临一定风险。因此,我们亟须增强风险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

  其一,为资源与粮食供应筑牢安全基底。当前,我国原油和铁矿石等重要资源处于紧约束状态,需要通过外循环解决国内供给缺口问题。我国在原油进口分散化方面已经做了很多工作,但在原油运输安全方面仍然存在短板。最近五年,我国铁矿石进口依存度都超过了八成。我国尽管是重要的铁矿石进口国,但是几乎没有铁矿石定价权,国内钢铁企业以及相关企业会遭受到铁矿石价格波动的冲击,进而影响到我国钢铁产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针对粮食紧平衡问题,我国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并推出了新的粮食安全战略。其中,“以我为主”是基本方向,为粮食安全打造可控局面;“立足国内”是基本抓手,粮食安全问题主要依托内循环来解决;“确保产能”指的是夯实粮食生产能力;“适度进口”指的是通过畅通外循环适度进口粮食作为补充;“科技支撑”指的是依托科技进步,确保粮食数量和品质、环境友好、可持续发展等。此外,筑牢粮食安全基底还要从需求侧着手。这并不是要抑制人民群众正常与合理的需求,而是指不要浪费粮食,特别是要杜绝各种形式的“餐桌浪费”。

  其二,为金融发展筑牢安全基底。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实体经济的血脉;金融运行顺畅,经济受其滋养而繁盛和谐。因此,《建议》要求我们维护金融安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在构建新发展格局过程中,我们应当做好三件大事。一是处理好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关系。我们需要推动金融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引导资源配置到有实效的项目上去,有序处置、精准解除重点领域的金融风险。二是处理好金融升级与金融安全之间的关系。我们需要促进金融支持系统创新,提升金融科技水平,防止金融垄断滋生。三是处理好金融监管与金融安全问题。我们需要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建立稳定的预期并且据此调节经济行为;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从而防止金融市场秩序被此类行为扰乱,并对经济运行和社会稳定造成危害;维护金融重要基础设施安全;提高参与国际金融治理的能力,推进金融双向开放,畅通和对接国内国际金融双循环。

  (本文系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新形势下我国构建双循环互促新发展格局研究”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中国经济思想发展研究院讲席教授)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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