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世界的主体性及其限度
2020年10月15日 10:1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10月15日第2026期 作者:陆扬 陆树程

  创新发展的主体是人,没有人的主体性的发挥,就不可能有创新,也就不能改造世界。但是,人的主体性不仅能改造世界,造福于人类,也可能破坏世界,给人类带来伤害。这是由主体性具有两面性造成的。在发挥人的主体性的过程中,从唯物主义出发,遵循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则能造福于人类;从主观唯心主义出发,违背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则必然给人类带来伤害。人的这种主体性所具有的两面性,决定了主体性具有限度,要求我们在发挥人的主体性时,必须实事求是,坚持以唯物史观和唯物辩证法为行动指南,遵循自然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

  人的主体性创造了人类文明。人的主体性是指人作为主体在实践中所具有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人首先是自然存在物,但又具有主动性,能够能动地改造世界。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人对客观世界的改造,显现了人的主体性力量。恩格斯肯定了人的主体性,他认为“人也反作用于自然界,改变自然界,为自己创造新的生存条件”。马克思认为:“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世界的改造过程,正是人在实践过程中发挥主体性的过程。从人类历史发展史看,人的主体性创造了人类文明。习近平总书记高度评价了人的创造性活动,他认为:“人类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创造和发展了多姿多彩的文明。从茹毛饮血到田园农耕,从工业革命到信息社会,构成了波澜壮阔的文明图谱,书写了激荡人心的文明华章。”人类文明史,一定意义上就是人类创造史。正是因为有了人的创造性活动,人类文明才得以不断积累。当今世界,无论是对象化的自然世界,还是人类社会的发展,都是人的创造性实践活动的结果。城镇化进程中城市的高楼大厦和新的绿化生态,大运河的开发、三峡工程的建设所形成的新生态环境,都是人化的自然。从封建主义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再到社会主义社会,这一系列进程都是人类社会的发展。没有人的主体性的发挥,这些改变都不可能发生。可以说,人类的一切文明成果,都是人的主体性的显现,都是人的创造性实践活动的结果。

  人的主体性的两面性及其限度。人类社会的一切文明都是由人的创造性活动所完成的,这是人的主体性的积极价值。但是,人的主体性也存在着消极价值。在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对立中,人的主体性不仅能改造世界,造福于人类,也可能破坏世界,给人类带来伤害。从主观唯心主义出发,违背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必然给人类带来伤害。从资本主义历史进程看,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异化劳动,人被自己所创造的对象所奴役,贫富差距不断拉大,这不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是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过程中,生产力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形态不断从低级向高级进阶,剥削和两极分化逐步消除,进而消灭私有制,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最终奔向共产主义。目前全球出现的生态失衡和环境破坏,凸显了人的主体性力量消极的一面。生态问题实质上是因为违背了自然规律,贫富差距问题实质上是违背了社会发展规律。因此人的主体性的发挥应该是有限度的,人对世界的改造要有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进行指导,应该是遵循规律的创造性活动。主体性的限度不仅受限于人的思想,而且受限于客观社会历史条件。社会生产力水平和生产关系不同,人的主体性发挥的程度也不同。马克思和恩格斯曾指出,“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这表明,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主体性的发挥程度高于封建主义社会。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遵循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必然能更好地发挥人的主体性。除了客观规律和客观条件,主体在实践时也会受到自身条件的制约。每一个人的认知水平、认知结构、性格和体力是不相同的,因而主体性的发挥不尽相同,存在一定的限度。

  应该科学地激发人的主体性。人的主体性的发挥,受到客观规律和客观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科学地激发人的主体性,就必须实事求是,遵循客观规律。其一,坚持唯物辩证法,充分认识主体性的两面性。科学激发人的主体性,首先要充分认识到人的主体性的发挥既可能具有积极价值,又可能带来消极影响。在此认识的基础上,尽可能规避消极影响。其二,坚持唯物史观,反对主观唯心主义。唯物史观揭示了人类社会最终必然会走共同富裕之路,实现共产主义,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总趋势。遵循社会发展规律,在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下,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主体性的发挥则能创造积极价值。其三,遵循自然规律,激发人的主体性。在实践活动中逐步认识、把握自然规律,运用自然规律,进而激发人的主体性。总之,在发挥人的主动性的过程中,我们必须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出发,坚持实事求是,遵循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规避主体性的消极影响,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尽心尽力,作出贡献。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家风家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研究”(18BKS042)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苏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张月英
二维码图标2.jpg
重点推荐
最新文章
图  片
视  频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