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创新发展的内在逻辑
2020年08月25日 09:1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8月25日第1996期 作者:李楠 樊如茵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我们党理论创新的重要成果,不仅有力指导了我国经济发展实践,而且开拓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境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实现了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科学内涵的重大创新。即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上,又把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创新发展有其必然的内在逻辑。

  理论逻辑: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未来社会经济制度原理的继承与发展。马克思是在批判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弊端的基础上构筑起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框架的。一是未来社会将实行生产资料社会占有。马克思设想的未来社会里,“生产资料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已不再是私人生产的资料和私人生产的产品,它们只有在联合起来的生产者手中还能是生产资料,因而还能是他们的社会财产,正如它们是他们的社会产品一样”。二是未来社会将实行公平的分配制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分配决定于生产,又反作用于生产。马克思根据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将未来的社会分为两大阶段、实现两种分配方式。即在生产力水平相对较低的社会主义社会实行按劳分配,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共产主义社会实行按需分配。三是未来社会将实行有计划的调节社会生产。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所有制属于生产资料的直接占有制,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实际上是占有者、支配者和自主决策者。在公有制条件下,个别劳动一开始就表现为社会劳动,不必通过价值的形式表现为间接劳动。可见,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描绘未来社会的经济制度蓝图时,是将所有制、分配制度和运行机制作为一个整体来规划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科学内涵的创新发展,是对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经济制度原理的继承与发展。

  历史逻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40多年经验的总结与升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同改革开放新的实践结合起来,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中国共产党人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实践持续探索而逐步形成的。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首次提出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并提出要实行适合于各种经济成分的分配制度、在计划经济的基础上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新论断,强调要“认真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在重申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基础上,提出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方针”“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等新论断。为适应市场经济对塑造市场主体的要求,1997年,党的十五大不仅第一次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而且要求“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2012年,党的十八大针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历史任务,提出“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首次将三者放在相邻的位置予以表述,表明三者都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体系的重要构件。随着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彰显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制度规定性和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地位。2017年,党的十九大强调了所有制、分配制度、市场经济体制在新时代经济发展中的战略性地位。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创造性地把分配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升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构成了“三位一体”的有机体系。

  实践逻辑:推动新时代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创新发展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推动新时代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一是推动新时代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以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的激发为动力。我们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法治环境。新时代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不仅有利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而且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使非公有制经济迎来了机遇期,从而为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推动新时代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我国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我国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强调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为顺应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增列数据作为生产要素,提出要健全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同时,全会还提出要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有利于更多的人获得平等竞争的机会,从而促进“橄榄型”收入分配格局的形成。三是推动新时代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以高标准的市场体系作支撑。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既要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又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防范市场失灵造成的系统性经济风险。具体而言,就是要通过完善产权制度、优化要素市场配置和公平竞争制度,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推动我国经济实现更加健康、更可持续的发展。

  总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创新发展,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既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显著优势,又适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现实要求,为新时代更好发挥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显著优势提供了思想指南。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张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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