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2020年07月16日 09:0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7月16日第1968期 作者:潘超

  将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本质要求。为了将我国制度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有效降低国家治理的成本,切实提升国家治理效能,不断凝聚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效能的合力,我们需要重视影响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各种因素,努力探索发挥我国现行制度体系诸多优势的现实路径,力求做到各尽所能、相得益彰。

  目前,影响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的主要因素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思想观念因素。将制度优势转化成治理效能的前提条件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努力冲破不合时宜的传统思想观念束缚,特别是铲除妨害国家制度和治理效能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滋生土壤,科学分析形势、把握发展大势,坚持用全面、辩证、长远的眼光看待当前的困难、风险和挑战。只有不断激发人民群众的治理主体观念,增强人民群众的制度认同感,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文明程度,才能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治理共同体。

  二是体制机制性障碍。当前,从中央到地方推出的一系列治理组合拳和重大改革举措,已经成为持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内生动力。我们亟须着力解决公共管理功能配置不到位、公共服务效率低下和公共服务体制机制不完善等突出问题;推进“放管服”改革,破除体制机制中影响治理效能发挥的各种壁垒,包括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信息网络孤岛化”“国家资源属地化和部门化管理”“公共环境条块化管理体制”等现实问题。鉴于经济发展的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防范、化解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事关国家安全和改革发展,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同时,还要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国家治理模式,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社会发展动力和国家竞争力。

  三是实践创新不足。我国制度的内在包容性、鼓励试验和制度弹性,为国家治理效能的提升提供了广阔的制度空间。近年来,通过政策试验,我们由点到面、由小及大进行的实践创新已取得了显著成效,并在反复比较成败得失的基础上,将深刻总结的成功经验及时转化成制度、上升为法律。同时,目前影响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实践创新依然有所不足,包括某些公共部门在推进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治理创新不够;一些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的知识创新能力相对欠缺;行业企业在技术性创新、管理创新上的动力和能力不足,等等。为了有效提升制度建设质量、降低国家治理成本,我们应当在多维协同创新机制构建、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和协同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综合发力。

  鉴此,我们需要强化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的路径选择。一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中国共产党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具有崇高理想信念和严密组织纪律的政党。我们需要不断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实行自我完善、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时刻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先锋队本色。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中不断锻造自己,在锻造自身的过程中也重新塑造了国家、社会和个人,从而有利于确保在探索实践中实现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并赢得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胜利”。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保持先锋队本色,这是将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的坚强政治保障。

  二是树立辩证的制度优势观和治理效能观。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是内在统一、相辅相成的。国家制度优势决定国家治理效能,国家治理效能有赖于国家制度体系。制度缺乏优势,治理就易成空谈;治理效能低下,制度就无法完善。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就是对制度进行完善、创新和定型的过程,也是最大限度地实现治理与善治的过程。因此,我们应当树立辩证的制度优势观和治理效能观,既讲制度优势又讲治理效能。将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揭示的正是制度优势与治理效能的一致性。只有将国家制度体系与治理效能有机统一起来,才能更好推动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不断转化。

  三是强化制度执行力和制度创新。制度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问题。只有将我国制度的优势继续巩固好、发展好,才能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一方面,需要强化制度的执行,在执行中更好检验制度成效,在监督中确保制度成效转化成治理效能,从而形成制度执行的内生动力。另一方面,需要补齐制度短板。制度体系的完善、成熟和定型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需要经历一个动态演进、发展完善的过程。因此,我们应当正视影响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各种问题,抓紧“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持续发力和国家治理效能不断提高。

  (本文系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高校基层党组织机制建设研究”(2017SJBFDY618)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苏州大学基地特约研究员)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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