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先秦文献中,很早就出现了“风俗”一词,《管子·法法》:“错仪画制,变易风俗。”《荀子·强国》:“入境,观其风俗。”但是,直到汉代,人们才开始真正关注“风俗”的确切内涵,并有了比较明确的阐述。班固在《汉书·地理志》中将“风俗”定义为:“凡民函五常之性,而其刚柔缓急,音声不同,系水土之风气,故谓之风;好恶取舍,动静亡常,随君上之情欲,故谓之俗。”“风”,指由于不同的自然环境而形成的不同风习;“俗”,指由于不同的社会环境而形成的不同习俗。自先秦始,“风俗”便被诸子赋予了丰富的政治内涵,与国家的兴衰治乱休戚相关。《荀子·王霸》:“是之谓政令行,风俗美。”社会风俗问题更是引起了汉代诸子的广泛关注,他们根据经济、文化、政治形势的变化,提出了自己的“移风易俗”思想,以裨补于当世。两汉的社会风俗思想,经历了由西汉初期黄老道家的“因顺其俗”,到西汉中期儒家的“教化易俗”,再到东汉中后期“德法易俗”的历史嬗变。
黄老无为下的“因顺其俗”
《淮南子·览冥训》:“晚世之时,七国异族,诸侯制法,各殊习俗。”秦在统一之前,在风俗文化上与关东六国之间有着巨大的差异。秦统一之后,秦始皇企图用严厉的法令手段来“匡饬异俗”,实现文化上的大一统,形成了“以法治俗”的社会风俗思想。由于秦“事皆决于法”,“以法治俗”走向了极端,风俗与政治形成了尖锐对立,加速了秦帝国的灭亡。
《汉书·食货志》:“自天子不能具醇驷,而将相或乘牛车。”汉初的统治者面对残破的社会经济,为了抚平战争的创痛,以及顺从人心思定的民众意愿,只能选择黄老无为思想作为治国思想。鉴于秦以法令手段强行“匡饬异俗”的失败,汉初诸子正是在黄老思潮下,结合汉初风俗的弊端,提出了“因顺其俗”的社会风俗思想。陆贾《新语·道基》:“不违天时,不夺物性,不藏其情,不匿其诈。”主张统治者要顺应民情、民俗。《淮南子·原道训》:“所谓无为者,不先物为也;所谓无不为者,因物之所为。所谓无治者,不易自然也;所谓无不治者,因物之相然也。”当然,“因物”的最终结果是“齐俗”,高诱注解“齐俗”曰:“齐,一也。四宇之风,世之众理,皆混其俗,令为一道也,故曰‘齐俗’。”不是刻意追求风俗的等齐,而是正视各地域不同风俗的存在,因顺其俗,使其相互吸收、相互交融,“皆混其俗”,以求风俗的自然齐同。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亦主张“因顺其俗”,“俗之渐民久矣,虽户说以眇论,终不能化。故善者因之,其次利道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者与之争” 。
儒术独尊下的“教化易俗”
西汉初期黄老道家“因顺其俗”思想,其实是一种放任风俗的思想。汉初风俗中的诸多弊病,在这个繁荣安定的“文景之治”下逐渐显现出来,比如地方豪强的膨胀、贵族官僚的僭越奢侈、富商大贾的逐利。当时,整个社会充斥着僭越、奢靡、逐利之风,“因顺其俗”显然已与汉朝统治者政治文化大一统的要求格格不入。因此,儒家学说及其“移风易俗”思想逐步走上了历史舞台。
早在西汉初期,贾谊以其深远的政治眼光看到了当时社会风俗的诸多流弊,认为风俗是政治的根本所在、天下兴衰的关键。他屡次上书,希望文帝能够关注当时社会风俗存在的问题,《新书·俗激》:“夫移风易俗,使天下移心而向道”。贾谊在《新书·辅佐》中提出实行“广教化,修礼乐,以美风俗”,试图利用礼乐教化来规范社会风俗发展的方向。贾谊可以说是汉代儒家“教化易俗”思想的首倡者,其思想被董仲舒继承并发展。
董仲舒进一步丰富了“教化易俗”思想,提出“性三品”说论证实施教化的可行性。他提出在长安设立太学,在地方各郡国设立庠序,以培养人才,推广礼乐道德教化、改善风俗。《汉书·董仲舒传》:“立大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渐民以仁,摩民以谊,节民以礼。”董仲舒认为“教化易俗”的关键在于君主,主张实行“显德以示民”的教化方法。他强调以“五常之道”与“王道之三纲”为内容的伦理道德教化,以此来建立良好的社会伦理秩序,创造美善的社会风俗。汉武帝“罢黜百家,表章《六经》”,董仲舒的“教化易俗”思想成为汉代重要的治国理念,对于汉代乃至后世皇朝的风俗建设颇具重要意义。
建初四年(79年),汉章帝在洛阳白虎观召开会议。会后,班固将会议材料整理成了《白虎通义》一书,以谶纬正定《五经》异同。《白虎通义》标志着儒学的“法典化”与“国教化”,基本上承袭了董仲舒的“移风易俗”思想,但将其进一步神学化,认为礼乐是法阴阳、天地而成的,“乐以象天,礼以法地”,“乐象阳也,礼法阴也”。在董仲舒“三纲五常”的基础上,该书提出了以“三纲六纪”为内容的伦理道德教化,并用阴阳五行附会之。在《白虎通义》中,“教化易俗”具有了浓重的神学化色彩,变成了天的意志,成为后世皇朝“移风易俗”的重要参考。
儒学神学化下的“德法易俗”
白虎观会议之后,儒学日益走向宗教化和神学化。《后汉书·儒林列传》:“然章句渐疏,而多以浮华相尚,儒者之风盖衰矣。”东汉中后期,政局频繁变动,外戚与宦官交替专权,政治极端腐败,直接导致了社会风俗的败坏,重末轻本、骄奢浮华、迷信虚妄之风弥漫于整个社会。面对如此严峻的社会危机,清议思潮应时而生。王符、荀悦、崔寔、应劭、仲长统等人纷纷著书立说,要求“变风易俗”“辩风正俗”,形成了东汉中后期颇具特色的风俗批判思潮。
严峻的社会危机使得诸子的“移风易俗”思想发生了重要变化,儒家素来强调的“礼乐教化”“道德教化”思想已不具有可实施性,而王符等人认识到在风俗日衰的当世,“移风易俗”仅靠“礼乐教化”“道德教化”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借助法令刑罚以“治衰敝之俗”。《后汉书·崔寔列传》:“夫刑罚者,治乱之药石也;德教者,兴平之粱肉也。”王符等人虽然强调刑罚对于整治风俗的重要作用,但依然主张德刑并用、先德而后刑、德主而刑辅,以保证社会风俗的美善。
总之,在汉代诸子看来,终两汉之世,社会风俗日益衰败,腐败之风、奢靡之风、迷信之风、逐末之风、厚葬之风、虚伪之风盛行于世。因此,他们对社会风俗异常重视,形成了内涵丰富的“移风易俗”思想体系,由西汉初年的“因顺其俗”思想到西汉中期的“教化易俗”思想,再到东汉中后期的“德法易俗”思想,深刻揭露与批判了当时的各种鄙风陋俗,并为统治者提供了较为切实可行的改易风俗、稳固统治的方法。但是,总的来看,收效甚微。诸子往往寄希望于最高统治者——皇帝践行他们的“移风易俗”思想,以创天下太平之基,而皇帝恰恰是这些鄙风劣俗的始作俑者。《后汉书·桓帝纪》:“(桓帝)占卖关内侯、虎贲、羽林、缇骑营士、五大夫钱各有差。”《后汉书·灵帝纪》:“(灵帝)初开西邸卖官,自关内侯、虎贲、羽林,入钱各有差。私令左右卖公卿,公千万,卿五百万。”这也是汉代诸子如此丰富深刻的“移风易俗”思想在社会实践领域未能取得成效的根本原因。
(本文系山东师范大学校级改革立项重点项目“齐鲁文化通识教育课程建设”(2019XD18)、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汉代封国‘诸子’与齐鲁文化的主流化研究”(17CZS008)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山东师范大学齐鲁文化研究院、历史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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