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并通过大学生群体将法治思维转化为价值规范,进而形成法治精神,是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内在要求。《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提出“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现在大中小学各学段的课程目标、课程设置和课程教材内容中,实现全覆盖、贯穿全过程”的基本要求。学者们通常从思政课教学、社会实践、法治宣传和学校生活四个方面探究法治思维培育方式,思想道德与法治课作为培育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关键课程”和主渠道,必须注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融入课程内容,通过创新教学方式提升培育大学生法治思维实效。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课程教学
确定课程目标是课程开发的起点。让每一名大学生都能够树立公平正义观念,学会运用法律武器解决社会问题,能够促进学生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对整个社会法治意识的锻造将产生积极影响。让大学生对法律产生敬畏之心,树立法治意识,不仅能够更好地维护学生自身权益,还能够在社会事务处理中,形成法治共识,维护整个社会的正常秩序。明确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目标,从重在增强学生的使命担当,重点引导学生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识大局、尊法治、修美德”的角度认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课程的适切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大思政课’我们要善用之,一定要跟现实结合起来”。在课程内容选择和组织环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科知识、社会生活、学生经验等课程要素相结合。在设计课程内容时,将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显著成就和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的生动实践以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典型案例作为生动素材,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原理、核心要义、深刻内涵高度融合、深度聚合,为学生打造理论联系实际的生动课程内容体系。课程的组织是将各种课程要素进行组合,妥善形成相应的课程结构,以有效实现课程目标,促进课程创生和教学创新。从课程组织的角度,通过修订教材、增加素材、调整教案和课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融入到知识体系中去。
以探究式教学模式提升学习效果
理直气壮讲好思政课,必须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探索课程开发与教学设计的校本模式,通过建设“守正型”教研室,开展大学生法治思维培育教学学术研究。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础上,探索将其贯穿融入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内容的方式方法,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教学效果。基于新发展阶段大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对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目标、教学内容选择与组织、教学方法等进行研究,积极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积极探索基于大学生认知的连续性与非连续性特点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以提升学生学习兴趣和学习效果。有学者通过梳理我国德育理论中“灌输”研究的变迁过程来分析思政课教学方法之源,强调宣传教化的意义;在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过程中,提出警惕走入误区,强调在教学方法改革的价值导向上不能一味追求新奇,避免消解思政课的意识形态属性。各高校也在综合试验的基础上,以培育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为目标,探索思政课教学方法,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设智慧课堂,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案例教学、情境教学、探究学习、体验教学、交互式教学以及专题教学、项目式学习等广泛应用于思政课的教学中,学生的“到课率”“抬头率”有所提升。其中,项目式教学、案例式教学、体验式教学和读书指导法在思想道德与法治课中的应用是有效的尝试。
应用“项目式教学”,将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生的学业研究结合起来,组成项目小组,分别针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不同方面进行理论和实践研究,丰富教材内容,形成师生共建共享的教学案例、课件和素材。应用“案例式教学”,引导学生从社会案例和生活经验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师生“角色互换”,实现法治宣传与实践相结合。应用“体验式教学”,通过“引进来”与“走出去”有机结合,打造开放性课堂,将法官、律师、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等“引进”线上线下课堂;同时让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堂“行走起来”,通过社会实践、社区法治调研、模拟法庭等方式,鼓励学生“走出去”参与普法活动。应用“读书指导法”,发挥课堂教学效果的“外溢性”,在学生课程学习的基础上,鼓励学生拓展性阅读,教师指导学生在课外延伸对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的阅读,提升培育大学生法治思维实效。
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
把“为价值共识寻求经验世界的支持”作为教学内容建设的出发点,将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成就以案例的形式鲜活地呈现给学生,并通过“法治时事5分钟”这一由学生主讲的教学环节启发学生关心法治时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我国法治实践结合起来。贯彻“循序渐进、螺旋上升”的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内容组织原则,与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课教研员合作,对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进行实践研究,以提升培育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实效。
教学是课程实施的载体,教师教什么、怎么教、学生如何学是研究的重点,新方法的运用是难点。从个体层面看,法治思维是一种以法律为准绳判断是非的理性思维方式和行事原则。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培育,离不开在学校场域内对法律知识的习得以及在耳濡目染的校内治理活动中形成的自觉运用法律标准进行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亲历。因此,需要转变以知识灌输和机械记忆为特点的“传递—接受”式教学模式,将以创设民主与合作课堂氛围为前提、以学生参与的翻转课堂为支持的探究式教学模式运用到思想道德与法治课教学中。课堂与实践两手抓,探究高校思想道德与法治课与专业课课程思政、校外法治实践等同向同行的“一致性”路径,形成“行走的课堂”“第一、二课堂融合”课例和“双师型”教学课例,用好、用足、用活“行走的课堂”。从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依法治国格局在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教学环节培育大学生的法治思维:一是引导学生对地方立法建言献策、模拟讨论,提高对科学立法的深度参与意识;二是组织学生浏览政府网站,了解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和举措,引导学生了解建设法治政府的政策和举措,增强学生对严格执法工作环节的了解;三是带领学生参加审判机关公开审理案件的庭审,通过开展学生模拟法庭、观看审判机关公布的典型案件庭审视频录像等方式,增加学生对司法公正的认识,提高司法公信力;四是组织学生到普法教育基地、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法律咨询服务站等场所接受普法教育,增强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
(作者系杭州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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