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共同富裕需要同时兼顾“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要在不断促进经济增长的过程中公平合理地分配收入。正如习近平主席在2022年世界经济论坛视频会议中所指出的,中国要实现共同富裕,但不是搞平均主义,而是要先把“蛋糕”做大,然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把“蛋糕”分好,水涨船高、各得其所,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进一步来看,既要“做大”和“分好”“蛋糕”,还要不断提高“蛋糕”质量。因为共同富裕不只是国民的收入增加、财物丰富和公平分配的问题,还有“蛋糕”质量问题,不同质量的“蛋糕”带给国民的满足程度和幸福感是不同的。共同富裕不只是物质财富的充裕和享受的问题,还有满足国民非物质需要的问题。现代社会的富裕不只是物质富裕,还包括在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所处的地位和所发挥的作用,社会主人翁追求和未来向往的实现程度,以及精神富足。因此,促进共同富裕需要把握好以下三个“共同”。
共同提高
共同提高是指个人或家庭收入共同提高。这种收入共同提高包括两层含义的内容。一是家庭收入随着经济增长“水涨船高”。家庭收入增长不一定和经济增长同比例提高,但是二者必须共同增长、同方向变化。随着国民收入这块蛋糕越做越大,家庭分到的那部分蛋糕也应该越来越大。二是不同家庭的相对收入“水涨船高”。也就是一个家庭与周围家庭相比,其收入都是提高的。在不同阶段不同家庭收入提高的幅度可能不同,但是不能一部分家庭收入不断提高,另一部分家庭收入“原地踏步”;不能大多数家庭收入提高了,少数家庭收入却绝对或相对下降。这种收入提高应当具有普遍性,应当是“共享”的含义之一。必须指出的是,不同家庭收入的共同提高并不意味着不同家庭收入的同步增长或齐头并进或没有差别,而是指不同家庭的收入都随着经济增长呈现出不同程度的增长幅度。共同提高不是同比例提高,共同富裕也不意味着所有家庭都同等富裕。从长期来看,共同富裕要求家庭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缩小并最终保持在社会普遍认可的差距范围内,这样才能使社会成员感受到经济增长和社会制度的公平性、共享性。
实现家庭收入与经济增长的共同提高,首先要从制度上保证劳动者报酬增长与劳动边际生产率增长同步。劳动者报酬是绝大多数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应当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边际生产率提高同步,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其次要协调好初次收入分配、二次分配和三次分配的制度建设。初次分配本质上是一种市场分配,是市场按照劳动者的体力和智力及其发挥作用的大小来分配生产成果,多劳多得,多贡献多得,这个分配原则激励人们多劳动多贡献,有利于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但是,市场没有办法识别出个体的体力和智力差异,没有办法识别出个体的起点、机遇差异和在生产关系中的地位差异,因而市场分配虽然有利于提升效率,但很难自动导致公平的分配结果。二次分配实际上是政府分配,政府通过税收和转移支付来对不同个人不同家庭的收入“提低限高”,“看得见的手”弥补“看不见的手”的不足。通过政府实施再分配是各国缩小收入差距的通行做法。除此以外,还需要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的三次分配。三次分配可以叫作社会分配,由社会非营利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例如慈善基金会、公益性的协会)进行收入和财富再分配;还包括由个人和组织根据实际需要自愿组织再分配,例如为灾区居民或遭受意外灾难和重大疾病的家庭临时筹款捐赠。
共同奋斗
收入和财富是劳动创造的。要通过共同提高来促进共同富裕,其前提条件是靠共同奋斗来创造收入和财富,把国民收入这块蛋糕做大。当前,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并向基本现代化和现代化强国迈进,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如同国际歌所唱的“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要实现共同富裕也只有靠我们共同奋斗。无论是个人或家庭富裕还是全社会共同富裕,都要靠劳动、奋斗、创新、创造。共同富裕不是均贫富,更不是“杀富济贫”。我们的共同富裕应当高于和超越西方的福利国家,我们的共同富裕是全体劳动者共同享用共同奋斗的劳动成果。共同富裕不是坐享其成,不是养懒人,一个人有劳动能力而不奋斗,光靠别人的劳动和贡献过着优渥的生活只能算是“分享富裕”,而不是“共同富裕”;坐享他人的劳动成果和享用自己奋斗的成果,其满足感和幸福感是大相径庭的。通过激发广大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人人努力、共同奋斗,来发展生产,创新创业,才是通向共同富裕的康庄大道。
共同奋斗的含义有二。一是每个人在财富创造过程中都积极有为,尽力而为,有多大力出多大力。每个人的能力、起点和机会是不同的,但只要认真实干,为财富创造尽心尽力都可以算是奋斗。二是在财富创造过程中,大家同心协力,团结互助,在既分工又合作的基础上贡献各人的劳动和智慧,把国民收入这块蛋糕不断做大,并且大家都想方设法不断提高国民收入的质量和品位。
共同发展
共同提高和共同奋斗需要一定的制度环境,这就是共同发展。这里所说的共同发展包括两个方面的充分发展:其一是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均衡发展、充分发展,即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其二是个人的充分发展和全面发展。
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均衡发展主要包括产业之间、私人物品生产和公共物品生产之间的协调发展,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各民族之间的均衡发展,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共同发展。经济社会的充分发展是指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能力或潜力得到充分发挥,社会和谐稳定,经济持续增长。最终目标是实现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教育和科学技术发达,创新能力强,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丰富,公共服务普及普惠,环境优美宜居,人与自然关系友好和谐。现代社会的富裕,不但是物质生活富裕富足,还需要高品位的精神产品和高质量的公共服务,还需要优美的自然环境、清洁的空气、便捷的交通、安全的文明的和谐的社会环境。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不能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行业和一部分家庭掉队落伍,必须通过实现经济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促进共同富裕。只有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均衡发展,才能使不同行业、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人得到共同发展,才能缩小行业之间、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大家一起迈向共同富裕。因此,要实现共同富裕,必须解决好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必须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革和完善总需求管理。
个人的充分发展和全面发展主要是指,个人都能平等地接受教育、就业、流动(包括横向流动和纵向流动)、升迁、创业、积累人力资本,每个人都能够通过奋斗和贡献公平地获得相应的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辩证地看,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个人充分和全面发展的前提。每个人只有通过不断发展增强自己的能力,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收入,改善自己的境况,才能通过努力奋斗融入和实现共同富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机会平等和自由流动是实现社会成员共同发展的重要条件,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前提和重要途径。只有个人通过努力奋斗实现其人生梦想,才能充分激发人们的积极性,经济社会发展才会有源源不断的推动力。
如何实现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如何实现机会平等和自由流动?答案是改革和创新。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泉是改革和创新,个人的机会平等和自由流动的条件是通过改革和创新创造出来的。因此,不断改革和创新是促进共同富裕的根本动力,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径,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保证。
(本文系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重构政府和市场关系”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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