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数字化众包经济可持续发展
2021年12月22日 09:1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年12月22日总第2314期 作者:郑小碧 张娜

  随着新一代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应用和发展,经济主体的交互方式、信息匹配方式都在发生深刻变化。传统经济时代的外包模式正在加速向数字经济时代的网络外包和众包转型升级,由此带来了资源配置效率、劳动生产率、数字红利和人均收入水平的提升。在新发展阶段,推动数字化众包经济可持续发展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从传统外包到网络众包

  在前互联网发展阶段,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主要面临一体化还是外包的经济资源配置方式选择问题,交易效率的充分改进使传统外包替代一体化成为可能。在传统外包中,接包方与发包方主要通过电话等传统方式进行供求信息的匹配,与外包有关的运输、支付等服务则由双方共同承担。随着互联网平台的不断发展和应用,“+互联网”驱动传统外包向网络外包转型。发包方通过互联网平台搜索和匹配接包方,外包供求匹配效率得以提升。当经济社会步入以5G、大数据、云计算和移动互联网等新兴数字技术的应用为主要内容的“互联网+”阶段,网络外包逐渐向网络众包模式转型升级。发包方只需在网络众包平台上发布需求信息,大量的潜在众包者通过网络众包平台便可实现供求信息快速的匹配,从而高效率接包和满足发包方需求。

  除了外包形态的转变外,发包方与接包方的交互方式、供求信息匹配方式在这一过程中同样发生了本质改变。在传统外包关系中,发包方与接包方之间不需要通过第三方平台实现对接,因此双方可以直接互动。当进入网络外包关系中,发包方与接包方自动嵌入互联网平台,两者在互联网平台的协调下间接互动。在网络众包中,通过移动互联网、社群等实现社会化生态型交互,多角色、大规模、实时的社会化生态型交互则促进了众包网络的协同价值创造。

  此外,外包数字化转型也是外包供求信息由自我搜寻匹配向快速平台型自动匹配升级的过程。在网络众包中,发包方能够通过众包平台的社会化协同效应与接包方实现供求信息的快速自动匹配,潜在接包方凭借自身接包能力通过(移动)互联网众包平台快速与发包方实现供求对接,在云计算、大数据等协同下甚至能够实现“秒接包”,由外包供求信息快速平台型自动匹配驱动的网络众包应运而生。

  有效促进专业化分工

  随着外包的网络化和数字化转型,发包方和接包方以及相关主体的专业化分工结构不断优化。当网络外包出现后,网络外包平台及相关专业化服务商开始专业化提供营销、支付和配送类的外包服务,发包方和接包方的专业化程度得以提高,从而有利于提升专业化生产效率。随着网络外包升级为网络众包模式,网络众包平台为发包方提供快速的供求信息匹配服务,这极大减少了原先需要发包方投入的市场信息匹配资源,进一步提升了发包方和接包方的专业化水平,专业化经济驱动生产率极大提高。与此同时,这种生产率提高过程也伴随着劳动力资源在分工网络内部和跨分工网络间的持续性优化。随着网络外包平台和网络众包平台的产生和应用,劳动力资源在跨部门间的配置效率得以提升。

  此外,网络化和数字化外包社群的建立推动了外包转型过程中数字化红利的形成和扩张。随着发包方与接包方以及各类交互平台和生态的建立和发展,互联网信息技术和数字化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应用突破了外包主体交互的时空限制,各类主体进入外包领域的壁垒和开展协调的成本显著降低,交互效率快速提高,数字化外包红利逐渐成为各类外包主体的普惠性福利。外包产品或服务的消费者是此种数字化红利的最大受益者。随着数字化技术的广泛应用,交易效率提高带来了更多的发包方通过网络外包和网络众包进行产品或服务的对外发包,外包市场的规模快速显著扩张。这种市场规模经济效应最终将降低外包产品和服务的生产成本,从而有利于降低外包市场均衡价格,进而提高消费者剩余。

  在外包模式转型升级过程中,一方面依赖于数字化技术带来了交易效率的极大提升,从而带来了如前所述的普惠性数字化红利。另一方面,外包数字化转型促进了专业化分工,发包方、接包方和各类分工主体的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而且较低的众包平台门槛也能确保各类经济主体都能较为平等地进入众包分工网络。这有效地保障了各类经济个体收入水平的均衡增长,从而支撑众包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果的共建共享。

  释放外包数字化转型红利

  外包数字化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是数字经济时代技术和制度交易条件不断改进的产物,因此要通过强化技术交易基础设施、有利于促进众包经济形成、发展的制度和政策体系建设,进一步释放外包数字化转型红利。

  首先,要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外包数字化转型的技术型交易基础设施体系。进一步推进5G、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深度应用,尤其是促进数字技术向三四五线城市和乡村的广泛覆盖和下沉。持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发包方与接包方等关系主体间的制度性信任,进一步降低交互成本。通过网络契约、技术联盟建设等强化接包方与平台间的长期合作关系,优化系统性和全流程的外包服务。

  其次,强化数字外包和众包领域的反垄断和竞争中性产业政策,形成网络外包和众包市场的有效竞争格局。要合理界定外包和众包平台企业的垄断行为及其特征,扎实推进针对外包和众包平台企业的反垄断措施,制定和实施覆盖所有数字外包和众包平台企业的中性产业政策,形成既利于鼓励竞争,又利于维护平台企业获取网络协同效应的有效市场竞争结构,切实保护接包方和用户的合理利益,为众包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序市场环境。

  最后,建立和完善数字化外包和众包领域劳动者社会保险、从业环境、劳动安全等方面法律政策,形成平台企业与接包方间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格局。加快推进包括众包经济领域在内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立法和政策创新,明确接包方与平台企业的劳动关系,建立数字化众包领域劳动者社会保险、最低工资、最长工作时长等保障机制。防止平台企业将所有风险和成本转嫁给接包方,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切实保护参与方的合法合理收益。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规划基金项目“互联网新创企业狙击型国际化的形成机制、影响效应及支持政策研究”(19YJA630124)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中非国际商学院)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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