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陆统筹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1年08月31日 08:5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年8月31日第2241期 作者:杨林

  海洋是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海洋经济以其在培育新动能、壮大新产业、引领新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仅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还是撬动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点;不仅成为一个独立的经济体系,还是一国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和后劲的主要源泉。

  海洋经济发展重在更加开放的海陆统筹

  海洋经济是基于可持续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与海洋空间,在海洋生态文明战略指引下,以现代海洋产业发展为核心,以海陆经济统筹发展、协同开放为外延,运用现代高新技术和管理方法,多种相关经济联动发展,进而形成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一种经济形态。因此,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集结了可持续发展和绿色发展理念,其核心内涵在于通过提升海洋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创造力,实现海陆统筹和人海合一的协调发展。这就要求在时间维度上关注海洋与海岸带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海洋资源的代际公平分配,在空间维度上关注海洋和相邻陆域经济布局的优化整合。在新的历史方位下,我国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是海洋资源高水平开发、高效可持续利用,而这需要在海洋产业转型升级和高水平开放格局下,通过海陆产业联动发展、统筹布局来实现。

  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落脚点是区域海洋经济的合理布局和健康发展。因此,推进沿海各省建设海洋强省、实现三大海洋经济圈协同发展,仍是较长一段时间我国建设海洋强国的核心支撑和中坚力量。同时,海洋经济属于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板块,如“一带一路”倡议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城市群建设,以及设立自贸试验区、自贸港等对外开放举措,均对发展海洋经济进行专章部署。当前,我国已进入新发展阶段,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更高质量海陆统筹、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是提高海洋经济贡献度的应有之义。这就要求在海陆之间、沿海各省之间、三大海洋经济圈之间,打造更高水平的互动协作关系,同时不断拓宽海陆经济的边界,为我国海洋强国建设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

  海洋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特征突出

  2001—2020年,我国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速高达10.3%,快于同期国民经济增长速度,海洋经济在经济发展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但海洋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特征依然明显。

  从三大海洋经济圈的发展情况来看,北部海洋经济圈在全国海洋生产总值中的占比由2007年的36.22%下降至2020年的29.23%,与该区域生态环境承载力下降、海洋产业转型升级滞后有一定关系。东部海洋经济圈占比由2007年的33.69%下降至2019年的29.72%,2020年上升为32.12%,表明东部海洋经济圈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这得益于其海洋产业的高效性、创新性,特别是上海凭借其海洋经济发展的规模效应、科创优势、港口禀赋、开放政策等发挥了“领头雁”作用。南部海洋经济圈占比由2007年的30.09%上升至2020年的38.65%,2019年甚至达40.81%,处于绝对领先位置,这不仅由于该区域海洋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基本形成了行业门类较为齐全、优势产业较为突出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也受益于粤港澳大湾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区域发展战略带来的重要契机。从沿海十一省来看,广东、山东、福建连续多年位列全国前三名,2020年三省海洋生产总值略有收缩,但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比重依次为21.6%、16.5%、13.1%。江苏表现出较强发展韧性,其2020年海洋生产总值较2019年增长了1.4%。此外,北部海洋经济圈内部各省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比重大多呈下降趋势,而东部、南部海洋经济圈内部各省占比则呈上升趋势,表明我国海洋经济发展面临明显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实现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路径

  第一,以海陆统筹治理海洋环境,开发海洋资源,提升海洋生态价值。当前,陆源污染依然是海洋环境治理的难点。同时,海洋是地球上最大的活跃碳库,增强海洋碳汇能力是我国实现碳中和的有力抓手。海陆统筹治理海洋生态环境成为建设海洋强国、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一是建立协同治理的行政管理体制。聚焦海陆衔接重点区域,建立“湾长制”与“河长制”在人员任命、管理区域、责任落实等方面的无缝衔接机制,巩固“河湾联动、海陆共治”的良好局面。二是推进海陆生态系统协同保护。严守海洋生态红线,建立健全以近岸海域为重点、覆盖我国管辖海域、辐射极地和深海重点关注区的业务化生态预警监测体系,科学把握海陆生态系统的相互作用机制和变化趋势,推进海陆生态系统协同保护、整体修复、综合治理,打造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屏障,助力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第二,夯实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产业根基。在新发展格局下,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把握好产业链协同创新与海陆统筹产业布局的有机结合。

  在促进产业提质增效方面,顺应海洋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实现传统海洋产业转型升级与新兴产业集聚集群发展。一是强化海洋领域基础研究,为多维度挖掘海洋资源的生态价值、经济价值提供科学依据。基于海洋强国建设、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海洋碳汇能力提升的战略需要,搭建多方参与、高水平的基础科学创新平台,吸引培育世界级海洋基础科学领军人才,有序推进国家级重大海洋科技创新项目,加快形成具有世界引领性的原始创新成果,抢占关键领域海洋科技创新制高点。二是构建海洋产业共性和核心关键技术协同创新机制,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加强顶层设计,聚焦各经济圈的主导优势产业及其核心技术创新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组建海洋科技创新联合体,在高端海工装备、海水淡化、海洋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持续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为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快速成长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三是建立健全海洋产业链协同创新的动力机制。综合考虑各省涉海产业链基础、领军企业和科教优势资源,系统布局跨区域的海洋产业链创新关键环节与海陆梯度产业转移技术路径,将三大海洋经济圈主导产业的转型升级、集聚集群引领及其对周边和内陆区域的扩散带动进行有机结合。

  在拓展产业空间布局方面,基于海洋产业的海陆统筹、全球化布局需要,坚持抓主导产业、关键节点以及由点到面的思路,科学谋划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明确三大海洋经济圈内各省市的比较优势和发展潜力,科学规划其在海洋经济圈协同发展中的战略定位和主体功能,构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错位竞争、优势显著、产业融合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促进各类涉海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增强创新发展动力。二是巩固三大海洋经济圈中心省份和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先发优势,增强其他地区在产业转移、创新孵化、腹地经济、生态安全等方面的功能,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海洋经济空间格局。三是聚焦“大海域”“大空间”,将海陆经济的边界延伸到远洋深海、极地,将海陆统筹进一步深化到对外开放、贸易合作,在国家战略高度上把握海陆统筹与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新发展格局。

  第三,优化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环境。一是建立健全海洋经济治理制度,包括建立健全海岸带空间管控和生态保护修复制度、海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海洋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等。二是深化海洋经济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明确界定各涉海经济部门间的职责边界,创新海洋经济管理制度模式,全方位、全过程加强海洋经济管理与执法能力。三是基于全球视角,创新海洋经济治理规则。秉持共建共商共享理念和原则,以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为契机,加强海上互联互通和各领域务实合作,积极参与公海、深远海、极地的经济治理,构建灵活、多元的蓝色伙伴关系,助力形成海洋命运共同体。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全面开放格局下区域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20&ZD100)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山东大学商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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