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时期。自《金融业标准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颁布以来,金融业整体标准水平提高明显,区域金融发展整体呈现稳定可持续的趋势,区域金融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推动并保障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对于保证各地区金融平稳运行,实现金融结构与金融体制的整体优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科学认识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
所谓金融可持续发展,是指具有相对系统独立性的金融资源,在遵循金融发展内在客观规律的前提下,其开发利用的过程既要满足代内金融和经济长期有效运行和发展的需要,又不对代际金融与经济的运行构成限制,表征代际传递连续、稳定、公平的发展模式。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某特定区域内的金融资源实现永续利用和代际公平的发展。这一模式对于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宏观上讲,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有利于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维护区域性金融体系稳定,也是对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内涵和外延的进一步补充。金融系统并非一个封闭的系统,部分地区的金融风险会通过各种传导机制波及周边地区。如果一个地区存在金融发展的不可持续问题,那么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就解决不好,甚至导致整个金融系统出现波动和危机,影响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
微观层面而言,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是实现金融机构与企业双赢双兴的重要保证。金融机构和企业作为区域金融活动的主体,其生存和发展需要资源的高效开发和合理配置。尤其当前形势下,不发达地区的小微企业处于相对弱势地位,难以募集到发达地区充足的资金供给,其发展需要健全的金融体制以及完善的金融机制,而这些都是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的构成要素和内在要求。因此,实现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也是微观金融行为主体的共同意愿,大力推动我国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能为经济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优良的外部条件。
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
尽管当前我国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势头较好,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对金融政策的敏感程度不同,外部金融支持能力加强而内部金融承载能力仍有不足,我国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的水平参差不齐、差异明显。
首先,表现为金融机构分布的不平衡性和金融产品供给结构的失衡。据《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2020)》显示,2019年我国东部地区银行业机构网点为9.1万个,而东北地区仅为2.2万个,区域金融机构分布呈现出较大的不平衡性,经济欠发达地区国有银行比重过大而地区法人银行发展不完善,缺少充足的金融机构资源进行高效配置。在金融产品供给结构上同样失衡明显:金融市场中重资本轻货币,重间接融资轻直接融资;资本市场中重股票轻债券;债券市场中重国债轻企业债等。这些都为金融市场机制失灵和低效率埋下了隐患,金融产品供给结构的不健康非均衡发展态势使得金融风险难以管控。
其次,信用缺失问题仍然存在。良好的信用环境和征信体系是金融机构可持续性运行的重要保障,如果金融机构无法全面了解授信人的信用状况,信贷违约预期的不确定性将大大增加。2019年,全国新增违约债券规模较上年末增长5.13%。不仅如此,信贷违约还会使宏观调控政策工具的干预效果大打折扣,进一步使得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融资效率低下,金融机构生存环境艰难,加大了实现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的难度。
最后,各地的科教发展水平、信息发达程度、传统文化习俗有着较大的差别,这些金融外部环境的不同对于金融政策的实施有重要的影响,从而使金融政策的外部支持产生偏差。当前的各种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测度指标体系中大多只考虑了金融类指标,而未能将科教水平和文化发展水平等因素考虑在内,从而在测算金融政策对当地的经济和金融环境影响时会产生偏差。更重要的是,难以准确度量不同地区金融可持续发展状况,增加了区域性金融政策支持的干预难度。
精准施策促进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
实现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是实现我国区域金融稳定、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精准施策促进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一是促进金融组织机构的多层次跨地区发展,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充分发挥金融资源的作用,保证区域金融生态系统的可持续运行。
完整多层次的金融组织机构体系是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的重点,引导各地金融机构多元化发展,推动构建国有和非国有地方法人银行、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多元金融主体共同竞争的格局。根据本地区的金融发展现状制定区域性的金融可持续性规划。各地可以鼓励和支持那些有发展前景、经营能力强的中小金融机构,积极规范地方城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促进本地银行体系整体竞争水平提高。同时,地方政府要支持当地商业银行在实施置换不良资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的改革方案,协调解决异地金融机构在本地业务经营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加强信用问题整治,建立完善的征信平台。
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能为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首先是要完善信用制度建设,健全信用登记制度、信用评估制度和信用风险预警机制。地方政府可以为金融机构的征信信息平台建设提供帮助,金融企业应当及时同政府部门互换企业的税务、司法、社保等相关信息,共同解决征信过程中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其次是加强社会信用意识建设。加强关于信用的宣传教育,增加社会公众对于区域金融生态系统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对于失信的企业和个人加大制裁的力度。最后是要以强化信用管理为中心,完善金融业务相关法律法规,为区域金融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建设完整的信贷管理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物权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和维护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制度环境。
三是加大文化、科教等公共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制定完善的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标准。
文化、科教等基本公共服务是支持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外部力量,受教育程度高不仅可以提升区域金融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同时有助于降低区域内金融消费的不理性行为,从而一定程度降低区域金融风险发生的概率。此外,完善的基础设施建设能加快实体资本流动速度,使得区域金融中心能发挥更好的辐射作用,提高农村普惠金融覆盖程度,进一步提升区域金融发展服务区域实体经济的能力。与此同时,扩大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内涵,将经济指标、基础设施建设程度、基本公共服务完善水平等指标加入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构建中,摒弃完全以金融指标进行评估的体系,建立一个更加完善的金融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新的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不仅能够凸显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还以此为基础为各地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作者单位: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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