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磐:中国社会经济史的开拓奠基者
2022年11月01日 10:1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11月1日第2520期 作者:韩昇

  韩国磐(1920—2003),字漱石,号蘧庵,斋号老榕书屋,是当代中国魏晋隋唐史学科和中国经济史学科的奠基者之一,也是我国第一个专门史(经济史)国家重点学科的主要奠基者和学术带头人,为中国古代史教学和研究作出了杰出贡献。韩国磐撰著的《隋唐五代史纲》和《魏晋南北朝史纲》,作为全国高校教材广泛使用,分别获得国家教委优秀教材奖和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北朝经济试探》和《南朝经济试探》开辟了新的断代经济史研究系列;《隋唐的均田制度》是国内第一部均田制研究专著。韩国磐生前为厦门大学文科资深教授,中国古代史博士生导师,我国第一位经济史专题的经济学博士后导师。曾任福建省第四届政协常委、主席团成员;民盟中央教育委员会委员;第五届政协委员、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参与创建中国唐史学会,担任创会顾问并担任中国魏晋南北朝史学会创会顾问、中国敦煌吐鲁番学会创会顾问、福建省历史学会会长、福建省诗词学会顾问等学术兼职。在厦门大学历史研究所创办《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期刊,担任学术顾问。韩国磐于1960年创建了新中国高校第一个中国经济史研究机构,1991年成为我国高校中第一位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中国社会经济史学者,1989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曾应邀赴日本唐史研究会、明治大学、东京大学、京都大学,韩国庆北大学、忠南大学、忠北大学、朝鲜大学、高丽大学,香港大学等多所高校讲学,被聘为日本明治大学客座教授。

  韩国磐先生是当代中国魏晋隋唐史学科和中国经济史学科的奠基者之一,也是我国第一个专门史(经济史)国家重点学科的主要奠基者和学术带头人、第一位经济史专题的经济学博士后导师。他生于江苏如皋,家境贫寒,自幼勤奋好学,尤其喜爱中国古典文化,熟读诗书,遍览魏晋南北朝隋唐史籍,通读二十四史,对于诗词格律用功甚深,成为一生的爱好。全面抗日战争爆发后,因为家乡沦陷,他辗转进入福建长汀的厦门大学就学,与中共地下党负责人熊德基(后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所长)交游甚多,开始接触马克思的著作,用心研读学习,注重掌握观察和分析历史的方法。韩国磐因为成绩优异,在恩师叶国庆教授推荐下,担任厦门大学历史系助教,此后一直专心学术,最终成为史学大家。

  当代经济史学科奠基者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韩国磐广泛阅读马克思、恩格斯著作,尤其用心研读《资本论》,写下大量读书笔记,深受马克思关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研究视角和方法的影响。他反思以往的中国古代史研究过于注重上层政治史,尤其是帝王将相的活动,流于现象史的论述,难以揭示中国古代社会演进的内在动因。有鉴于此,他致力于研究中国古代社会的经济基础,以及由此规定的国家体制、法律制度和社会管理制度等上层建筑,探索两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力图揭示中国古代社会发展的深刻内因。1954年,韩国磐发表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法则对于研究中国封建经济史的重大指导作用》(《厦门大学学报》财经版,1954年第2期),从理论上阐述了研究中国古代社会经济史的视角与方法,以及开拓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领域的思路。

  如何认识中国古代社会的经济基础?韩国磐发表了系列论文《关于中国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几点意见》《试论春秋战国时土地制度的变化》《南朝的封建土地国有制》和《从均田制度到庄园经济的变化》等,认为中国古代社会最根本的生产资料是土地,在高度集权的帝制下,国家才是土地的最高所有者,所谓的土地私有权从属于国家的土地所有权,是有限度的、法权不完全的和不稳定的。因此,中国古代属于土地国有制社会,与之相适应的则是高度集权王朝体制。无怪乎中国古代历次重大的农民反抗都把矛头指向专制王朝,引起一次次改朝换代。农民试图通过战争来调整生产关系。但是,只要土地国有制度的本质没有改变,王朝体制也不会改变,土地兼并与农民战争此起彼伏、循环往复。这就从根本上回答了中国古代社会周期性动荡的原因。

  同时,韩国磐着手对南北朝隋唐时代的经济形态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1957年出版了《隋唐的均田制度》,1958年出版了《北朝经济试探》,1963年出版了《南朝经济试探》,这三部著作奠定了南北朝隋唐经济史研究的基础。《隋唐的均田制度》是第一部理论指导下对国有性质的均田制度所进行的系统性研究,论述了均田制产生的时代与社会原因、均田思想的社会根源、实施的过程、存在的形态及其内在矛盾与崩溃过程。后两部著作则是对南北朝社会经济形态的实证性研究,包括社会阶层、土地形态、户口赋役手工业与商业乃至当时颇具分量的寺院经济。这两部专著运用社会阶层的分析方法,突破以往将社会划分为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或者地主与农民这种大而笼统的概观,指出社会阶层的错综复杂性及其各自的利益诉求,从经济史的角度分析各个社会阶层的社会经济地位及其历史作用,在此基础上展开社会经济表现形态的论述。

  这三部著作之所以在国内外学术界产生很大影响,首先,关键在于揭示了社会经济现象背后的决定性要素。追本溯源,把制度形成的社会根源、社会阶层存在决定社会经济形态等根本问题鲜明地呈现出来,把经济现象的平面描述导向追寻经济演变根源的立体分析,力图对社会经济形态做出具有根本意义的阐释。其次,认识到中国古代的经济并非完全独立的形态,从根本上说,受到社会与政治的极大影响。因此,纯粹的经济史并不存在,而只能从经济与社会、经济与政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互动关系中去把握,故而称之为“社会经济史”。且不论这三部著作所形成的具体研究成果有多大,其研究的视角与方法已经为后续的研究者开辟了新的道路,从而有别于既往的经济史研究,独树一帜,推动中国古代史研究从专注政治史向注重社会形态、基本制度、经济生态方向转变。受此影响,社会经济史研究论著如雨后春笋,例如均田制的研究成为热门,论文数以千计;社会阶层、土地制度、财政史等研究著作频频问世。日本和韩国学界也起而呼应,形成国际学术对话。

  中国古代社会经济史研究成为韩国磐一生的志业,发表了一系列论文,1986年主编了《敦煌吐鲁番出土经济文书研究》,亦可见其一斑。

  中国古代社会经济史研究,由三方面的合力推动而异军突起。20世纪30年代,陶希圣等一批学者从社会史角度进行研究,颇具影响,却因时局剧变而中断;经济学界从经济学角度研究,产生了胡寄窗《中国经济思想史》、傅筑夫等著《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史》;历史学家则从历史角度提供系统的实证性研究,如全汉昇、万国鼎等学者的研究。1949年以后,中国历史学界全面接受马克思主义理论,据以分析古代经济,产生了李剑农《中国古代经济史稿》、贺昌群《汉唐间封建的土地国有制与均田制》、唐长孺《三至六世纪江南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等。三方汇合,蔚然大观。到80年代,中国社会经济史学科终于诞生了。韩国磐被遴选为全国第一位经济史专题的经济学博士后导师,1982年与傅衣凌教授一起创办了学术期刊《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影响甚巨,带动国内社会经济史研究的高潮。从1986年至1995年,中国大陆地区发表、出版的经济史研究论著近2万种,相当于1900年至1985年发表的总量。

  在社会经济史研究上,韩国磐不但关注国家经济制度与政策,还非常重视生动而真实的劳动者存在形态,《唐天宝时农民生活之一瞥》即是一例。历史研究越微观,越受到史料留存的制约。总的来说,对汉唐史难以进行具有规模意义的微观史研究。因此,第一手基层社会史料的发现便具有巨大的学术价值。韩国磐十分敏锐地认识到这个问题,其历史研究从一开始就非常重视新史料的运用。敦煌藏经洞经卷揭开尘封,号称20世纪初史料的重大发现,却大多流失海外,中国学者最早能够见到并利用的是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于1961年编辑出版的《敦煌资料》,一书难求。幸运的是,韩国磐突出的研究成果引起时任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所长侯外庐的重视,他1954年专门致信厦门大学校长王亚南教授,商量延聘韩国磐到历史研究所担任专职研究员。王亚南也是一位非常重视人才的校长,婉言拒绝。双方经过反复磋商,韩国磐最终以兼职身份于1957年到任。因为这个便利条件,韩国磐得以第一时间购得《敦煌资料》,立即展开研究,通过基层乡里文书分析农民的生活样貌。《隋唐的均田制度》大量使用敦煌文书阐明均田制的实施形态,是第一部将史籍记载与出土文献相互比对印证的均田制研究专著,开辟了均田制研究的新路径,取得重要突破。此后,在其一系列论著中都大量使用敦煌吐鲁番文献,成就显著。韩国磐晚年将其对于南北朝隋唐社会经济史的论述编为《唐代社会经济诸问题》和《南北朝经济史略》两部学术专著出版。

  在韩国磐的带领下,厦门大学锻造了一支研究中国古代社会经济史和敦煌吐鲁番文书的学术队伍。他指导的第一批硕士研究生中,李伯重教授研究唐代江南经济,杨际平教授研究敦煌吐鲁番文书,他原来的助手郑学檬教授则下延至五代区域经济史研究,都取得了杰出成就。因此,厦门大学的中国古代社会经济史、敦煌吐鲁番文书和魏晋南北朝隋唐史构成了三足鼎立之势,成为国内学术重镇。

  建设新时代的魏晋隋唐史

  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重新建构中国古代史理论并展开深入的研究,是新中国成立后的重要工作。韩国磐敢为人先,曾担任厦门大学马克思理论课的教学工作,加强理论学习,尝试运用于中古社会史研究,撰写了《隋唐五代时的阶级分析》《科举制和衣冠户》《隋唐五代时的生产力发展》等系列论文。《五代时南中国的经济发展及其限度》分析隋唐五代的社会阶层和经济形态,首次提出唐后期出现了衣冠户、形势户,指出宋朝的官户、形势户即由此发展而来。在制度史研究方面,发表了《唐代的均田制与租庸调》,首次提出租庸调是基于均田制之上的赋役制度。这一研究十分重要,由此可以确定自从北魏实行均田制以来,直至唐中期,国有土地制度——均田制是北魏隋唐立国之本,构成王朝税收的主要来源,同时还是其他军政制度建立的基础。关于均田制同租庸调制是否构成制度性配套,当时曾经引发学术争论。孤立地看待各项制度,它们便像一盘散沙。然而,延续北魏、北齐、北周、隋和唐五朝的均田制度,如果不是最适应当时的社会,绝无被不同王朝毫无异议地继承的道理。所以,均田制度是北魏孝文帝朝以来的根本性制度,其他军政制度则建立在其基础之上。而且,每一个时期推出的配套制度,推动着国家社会的演变。例如均田制与租庸调制的组合,推进北魏拓跋族从游牧族群向农耕定居社会的转型。北周在均田制度之上发展出来的府兵制度,则建构起农战一体的军政形态。所以,在制度史研究上要注重各项制度之间的关联性,确定主次轻重,从而梳理出国家制度的体系。经过学术讨论,租庸调制是均田制的配套制度的观点成为学界的基本共识。如果将时间继续向后延展,那么,唐朝“安史之乱”之后国家与社会发生的重大变化,亦可从制度与经济形态方面呈现出来。韩国磐撰写了《从均田制到庄园经济的变化》,考察均田制瓦解之后出现以私人大土地占有的庄园制的演变过程,揭示了从唐朝前半叶以国有土地为基础向后半叶私人大土地制度的巨大转变,进而引起王朝性质的变化。这个转变的意义不仅限于唐朝,放大到整个中国古代史来看,或许正是前期与后期的分水岭。

  随着这一转变出现,王朝的统治形态也迥然不同。唐朝前半叶,王朝全面掌控生产资料,实行强有力的一元化统治。唐朝后半叶,王朝未能及时调整而呈现出制度性紊乱,专事专办,形成众多差遣性质的“使职”,把国家管理系统分割得支离破碎。皇帝差遣的专使一方面权力集中,效率提高;另一方面则各自为政而相互抵牾,造成国家管理效率整体大幅度下降。中国古代王朝的统治总是深深陷入这个怪圈中恶性循环,无法自拔,而且越到后期越严重。各自任意集权,必然带来争权夺利和不同利益集团的形成,唐朝中叶以后形成的宦官、朋党与藩镇割据三大问题就是在此背景下出现的。

  宦官代表着朝廷集权,朋党代表着不同的特权利益集团,藩镇则代表着地方势力。随着权力格局的固化,社会下层向上攀升的通道有正常与非正常两条。后一条通道往往出自社会最底层,贫困难以自立,便让幼小男儿净身充当宦官,使他们生理与心理受到巨大创伤,对社会怀抱仇恨,毫无底线地出卖自我以依附皇权,一旦得势则对权力和财富无比贪婪。韩国磐很早就关注唐朝宦官问题,撰写了《唐朝宦官》一书,做了比较全面的探讨。至于正常的通道,最多见的是士人通过科举谋求入仕,攀升至权贵阶层。然而官场的升迁更多依靠权贵的提携,故而形成政治帮派。这些帮派的背后是各个利益集团的政治诉求。韩国磐发表的《唐朝的科举制度与朋党之争》,指出了科举制对于扩大统治阶层、为王朝提供稳定的官吏来源的重要作用,同时也阐述了不同社会阶层对于科举制的态度,导致士族与寒门庶族的朋党之争。在地方上,“安史之乱”造成了地方藩镇割据。这些藩镇尤其是河北三镇,对于唐末五代政权递嬗影响至远,其长期存续有着深刻的地方经济原因,也在政治上产生影响,《唐末五代的藩镇割据》《关于魏博镇影响唐末五代政权递嬗的社会经济分析》两篇论文对此做了深入的分析。河北三镇是影响中晚唐政治的关键之一,以往的研究认为支撑其独立性的重要原因是河北地区的胡化。当然,对于何谓“胡化”,以及是否存在如此严重的胡化,学术界有着不同的看法,但各地民情风俗无疑具有重要的作用,而这种民俗由不同的生产与生活方式所规定,所以,社会经济的分析显然抓住了各种要害,这体现了韩国磐一贯坚持的社会经济史视角,亦即运用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互动关系的理论研究历史,故而能够鞭辟入里,富有创见,给后来的研究很大的启发。

  历史地建构中国法制史

  经济基础对于上层建筑的影响,强烈地反映在法的规定上。从上古以来,统治者非常重视将其政治意志通过政治宣告进而用法律的形式昭示天下,规定政权的性质、制度、程序、刑事与民事的规则,等等。刘邦一进入关中,立即与秦民约法三章,获得广泛支持,说明了立法的重要性。隋唐更是高度注重立法的时代,《唐律》体现了中国古代高超的立法水平,成为中华法系的丰碑。不能深刻理解法与政治的关系,便无法完整把握政治史。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韩国磐从研究中古史伊始就开始了古代法制史探索,1956年发表了《略论隋朝的法律》的先声之作。在中国古代法制发展史上,西汉、西晋和隋唐十分重要。隋朝国祚虽短,但立法成就甚大,《开皇律》总结了西汉以来法制的成果以及治乱兴衰的经验教训,开启了立法的新格局,别开生面。其立法思路被唐朝所继承,诞生了《唐律疏议》,堪称典范。唐朝的法制贯彻到国家管理的方方面面,既有成文法的《律》,还有规定政令与程序、细则等的《令》《格》《式》。这些法的规定庞大且详细,却因为时过境迁而作废散佚。日本学者从20世纪开始根据日本的《令》来复原唐令。敦煌吐鲁番文书发现之后,韩国磐也致力于从文献与文书中辑佚,发表了《传世文献中所见唐式辑存》等相关成果。令、格、式的辑佚复原与研究,对于从法制的角度探明政府的运作至关重要。

  纵观中国古代王朝,立法行政的传统其来远矣。法制的沿革反映了政治社会的变迁,追溯其演变的意义固不待言。正因为如此,韩国磐始终把法制史作为历史研究的重要方面,长期坚持不懈,连连发表研究成果,到1993年进行系统的梳理,修订旧文,增加新作,结集出版了《中国古代法制史研究》专著,通观中国古代法律的演进规律,详于唐前而略于其后。唐律为中国古代法律之集大成而为其后各朝因袭,故须溯源逐流方能纵览其要。通过严谨的考证,该书阐明了上古至唐朝法制流变中几个最为关键的时期及问题,至此,韩国磐完成了其法制史研究的学术架构。国内的法制史著作基本出自法学界的学者,他们侧重于从法的角度阐述法制沿革。韩国磐这部法制史著作则出自历史学家之手,侧重于历史的观察,研究国家运行中的法制形态。历史学家和法学家从不同侧面做出的研究,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多视角、立体且深入的中国法制史。

  魏晋南北朝隋唐史的系统性阐释

  20世纪50年代,全国高校普遍缺乏系统的教材。韩国磐主动承担起编撰《魏晋南北朝史》和《隋唐五代史》讲义的重任,并于1953年完成,填补了高校新史学理论的中国古代史教材的空白。这两部教材在厦门大学历史系使用,并作为交流教材为多所高校所采用,反响热烈。在此基础上,韩国磐正式撰写了《隋唐五代史纲》,1961年由三联书店正式出版,深受好评。这是国内最早出版的新教材,在很多方面取得突破。全书以经济基础同上层建筑的互动关系为主线,在论述政治过程中,揭示其背后的经济内因。例如,唐朝中晚期的政治衰落是有目共睹的现象,但该书进一步揭示了唐朝建立以来劳动生产阶层与特权阶层在人口数量上的消长,在这个渐进的过程中,劳动生产者从总人口数的2/3下降到不足1/3,此变化决定了王朝衰败难以逆转的趋势。再如,“安史之乱”造成北方社会的衰落,却促进了南方的开发,成为支撑唐朝政权摇而不坠的重要原因。这些精彩的分析让人耳目一新。

  1975年修订《隋唐五代史纲》时,韩国磐罹患食道癌,发现时已是晚期,送进医院治疗时,他一再向亲人和校领导表示,如果不能治好,他要求放弃治疗,用生命的最后一口气完成书稿,让身边的人非常感动。国内顶尖的胸科专家李温仁教授亲自主刀,保证术后痊愈。或许韩国磐坚忍不拔的意志打动了上苍,手术极其成功,他真的治愈了。而韩国磐在胸腹都是大刀口的剧烈疼痛下,一边化疗一边修订书稿。厦门大学安排他住在鼓浪屿干部疗养院,由韩昇陪同,用大半年时间完成修订,1977年出版。此后《隋唐五代史纲》多次修订,一版再版,成为改革开放初期高校普遍使用的教材,获得国家教委高校优秀教材奖。此后,韩国磐继续撰写《魏晋南北朝史纲》,将头绪众多、时局纷乱复杂的魏晋南北朝史整理得条块分明,把阶级关系、民族矛盾和大规模人口迁徙有机地整合论述,揭示其间的相互作用,提纲挈领,烛幽索隐。例如东晋政权实力最弱,却存续时间最长,原因在于南下北人士族与当地土著之间派系林立,东晋执政者善于安抚利用,使之相互钳制以获得动态平衡。北齐雄冠一时,却被弱小的北周灭亡,原因在于民族矛盾与派系争斗,执政者驾驭无方而失之偏颇,造成政治紊乱,离心离德。韩国磐还整理了部分论文,结集为《隋唐五代史论集》;编撰《南北朝经济史略》,获国家教委高等学校出版社优秀学术专著优秀奖;主编《中国通史》,获北方十五省、市、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图书奖。这些著作是他用学术悟性写下的生命篇章,影响至深。

  韩国磐运用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深入研究中国古代史,在中国古代社会经济史、魏晋南北朝隋唐史和中国古代法制史三大领域作出了突出贡献。

  (作者系复旦大学历史学系教授、中国魏晋南北朝史学会副会长)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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