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是流浪结束的地方。每一个流浪者的长途都是未知的,当杂沓的脚步声在大地上响起,每一步的迈进都伴着人生的梦想,落脚就成了梦想里最重要的内容。梦想中,村庄是能够吃饱肚子的地方。于是,人生的寻找便开始了,人的命运在风霜雨雪中显影,往往是经过一次又一次的选择,才找到适合自己的生存之地。
村庄是被创造出来的。人在空旷无边中立定脚跟,几匹马,几张犁,田垄逐渐扩大,炊烟每天升起,旭日在梦想中喷薄,夕照在流汗的肩上滑落,群星在掌灯的时候眨着眼睛。就这样,村庄一点点扩大,在创造者的手中被创造出来了。在村庄的名字中,以人名命名的村庄是最多的。
从古至今,生存权都是一个最重要的命题,而土地是生存的保证。在辽远中扎根,在辽远中开拓。人字结构只有在苍茫大地上,才能很好地展开,才会有力与美的投影。“三千六百垧”“地北头”,这是两个村庄的名字,无论是从土地的辽阔,还是人与土地的依赖关系上,都可以看出土地是生存的基础。
从婴儿呱呱坠地到老人闭上眼睛,从鸡鸣犬吠到马嘶牛哞羊咩,从春天的小草萌芽到夏天的玉米高粱拔节,从秋天的落叶萧萧到冬天的白雪飞花,村庄是不断闪现的画面,是一幕幕难忘的电影。
乡间走出来的人,最难忘的就是童年。无忧无虑的童年,自由自在地在田野上疯跑,把自己交给蝴蝶和蜻蜓,交给池塘和飘着白云的天空,同一茬又一茬的庄稼一起生长,在与泥土的亲近中塑造个性。
一个在乡土上活到耄耋之年的人,不知他对村庄会有怎样的感觉。一生都没有离开,他一定有这样那样的理由,最大的理由便是此处可居。有一句话,叫老天饿不死瞎家雀。土地总会给我们出路的。正是怀着这样的信念,无数人在乡土上稼穑,繁衍子孙。
哺育自己的乡土具有不可替代性,当然这并不是说这里的一切都是美好的。有人因为出嫁远离了乡土,有人大学毕业后留在城市里工作……在远离乡土之后,在经历了人世的风霜之后,对故乡的理解会更加深刻。我们总愿意将故乡与异乡进行对比,在异乡寻找着与故乡相似的感觉,但能否找到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种寻找的况味,重要的是在寻找中丰富了对自己和故乡的认知,丰富了对世界的认知。
作为写作者的游子,他在思念的意义上加深了对故乡的爱。在闯世界的路上,他与那个生他养他的村庄有一种必然的连接,这连接既有亲人对他的惦念和期待,也有他对故土的思念。他觉得那里永远是他可依靠的地方。作为写作者的游子,他会在必要的时候回到故乡。在大地上,他将重新获得力量,那田野、河流、树木、小路,在他眼里永远是亲切的。作为写作者的游子,他在这一次次重返中,深深地认识了村庄,但无论现在的村庄有了怎样的变化,都无法取代童年的村庄。
也许有人会说,许多写作者童年所处的时代是贫困落后的,那样的童年有什么值得回味的呢?用生活水平的高低来衡量童年的好赖,是不科学的。童年的美好主要是精神层面的考量。童年是纯真,是希望,何况还有乡土上的许多美好,这给了经历过人生种种的成年人以最大的精神填充。纯真的童年对美好的感知是敏感细腻的,就好比清澈的眼睛愿意看装满清水的木桶。儿童纯真的视角与成人视角有着明显不同,发现并爱上世界的美,在一定意义上说,这是孩子告诉给大人的。
作为写作者的游子,回忆从前的乡间生活,是他生活中的重要部分。他在这些回忆中感恩,感念一个村庄喂养了他的童年,给了他一生取之不尽的财富。作为写作者的游子,他在闯世界的路上,重塑着自己的“村庄”。他在心底重塑一个茅屋,让炊烟袅袅升起;他在心底重塑一个宽敞的院落,不辜负四季的阳光;他在心底重塑一片园田,让该生长的生长;他在心底重塑一条小路,连着云动鸟翔的远方……这样的重塑是那片热土带给他的启示。写作者心境的创造总是以故乡为参照系的。
当然,城市也是许多人的故乡,城市曾经也是小村庄。在这个加速的时代,城市的变化是最大的。作为写作者的游子,在城市中和其他普通人一样,有生活上的满足,也有焦虑。现在,一直生活在乡下和时常回乡下的写作者实在太少了,那些有乡村背景的写作者在一定的空间距离上抒写着自己的故乡,这既是缓解焦虑的方式,同时也是为了提醒那些淡忘者,告诉那些不知者。
文学是有根性的,它的根很大程度上与乡土有关。在城市如何看待自己的村庄,尤其是童年的村庄,这是摆在写作者面前的课题,也在考验写作者的定力。作为写作者的游子,他不会为迎合什么而写作,他的写作是有准备的写作,是绝对发自心灵的写作。有距离感的写作,看重的是时间的沉淀,因为这样的写作能经得住时间的考验。这种写作并非远离当下,它恰恰能引发人们对人生和世界的思考,给生命以前行的动力。
年轻时置身村庄写村庄和离开村庄多年后再写村庄,有着巨大的差别。异乡多年的生活丰富了写作者的人生经历,这使他们能用看世界的眼光看待自己的故乡,能将故乡的一切在世界意义上进行观照,这使他们的表达不再单一和肤浅。写作者丰富而深刻的人生体验和不断积累的写作经验,强化了他们的写作自信,这使他们能够不断攻克写作上的难题。
几十年前的乡村生活,需要的是富于感染力的表现,也就是说,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历史复现,而是独特的历史表达。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样的写作是有难度的写作,能凸显写作的意义。写什么和怎样写,要通过写作来细化。在似曾相识中有自己独到的发现,在陌生中辟出一条蹊径,在幽暗处闪现自己的灵光,这是写作者对自己的要求。
写作者对自己村庄的抒写是带着使命感的,这种使命感来自他对乡土的热爱,也来自内心的故乡荣耀感,更来自心理上对自己的严格要求。这种使命感让他感到他不仅是在写他自己的童年,也是在写无数人的童年,在写那个时代无数人的村庄。文学的魔力来自深深的履历感,写作者带着村庄给予他的质朴写质朴的村庄,让那些淡忘者在回望中感叹,让那些不知者在认识中感动,让忙碌者有一刻的停歇。在停歇中,有一种心理的满足和慰藉。写作者希望不仅属于他那个时代的人有重温的感动,而且后辈也会在阅读中有被带入感,从而珍惜现在的生活,知道感恩——感恩大自然,感恩故乡,感恩亲人,感恩所有应该感恩的。
写作者就是在这样的希望里写作,他首先在心理上得到了满足。写作者在精神上回家,让自己回到童年的位置上,那时他就是村庄的中心,村庄就是世界的中心。乡土与写作,是一个永远不会陈旧的话题。莫言的高密东北乡,贾平凹的秦岭,迟子建的大兴安岭,阿来的川西北高原……这些作家的创作具有典范意义,乡土是写作者永远不该忽视的部分。
在这个飞速前行的时代,写作者应该有一种慢思考,这会使他们在不急不躁中进入写作的状态,在对乡土的关注中进一步强化写作的自信,表达出心底的最强音。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