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湿地不仅是改善城市生态、涵养水源的重要法宝,还是社会公众娱乐休闲的绿意空间。在湿地保护与治理过程中,需全面了解社会、经济、人、自然资源等系统要素之间的关系机理与互动机制,进而实现城市湿地生态治理的集体行动。
城市湿地生态面临的发展困境
城市湿地作为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构成,往往面临来自经济、社会、结构等多方面的发展困境,导致湿地生态系统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以下方面是亟须解决和有待加强、完善的。
城市扩张引致湿地发展空间挤压。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发展用地的高需求不断挤压湿地空间。一方面,城市发展过程中衍生的空气、水质、土壤等污染问题对湿地的原有生态带来较大影响。另一方面,在利益驱动下,湿地周边居民侵占湿地空间,开展种植等经营开发活动,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湿地的自然性与完整性。
治理主体需从单一走向多元,弥补城市湿地治理体系薄弱环节。由于湿地的公共属性,政府作为湿地生态治理的主要主体,承担湿地的生态修复、水域治理、环境维护等多重工作。而社会组织、社会公众、科研院所等主体在城市湿地治理中能动性相对式微。治理主体的单一化引致城市湿地治理体系薄弱、无法形塑城市湿地治理的集体行动。
内部功能由紊乱走向有序,进一步完善城市湿地结构调整。城市湿地作为城市生态的重要构成,在涵养城市水源、丰富市民生活、提供宣传教育等方面发挥着多重作用。湿地功能定位模糊带来城市湿地在规划与建设中不同程度的杂乱性,进一步导致城市湿地建设的多次返工、多次开发,对城市湿地的原生态及湿地的结构带来冲击。
城市湿地生态治理的空间向度
第一,坚持生态保护、经济发展与文化间的整体性与协调性。人类与生态相耦合的系统不断受到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影响与制约,这要求在分析社会生态系统复杂问题时要关注每一个可能发挥作用的因素,特别是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等各种因素的影响。
第二,重视社会生态系统内部要素间的非线性及层次性。社会生态系统是一个具有不确定性的多稳态嵌套系统,要全面透彻地理解其复杂性本质及非线性作用机制,明确各要素间具有跨尺度的非线性相互关系,并对其进行整体性研究。城市湿地社会生态系统作为一个开放性的复杂巨系统,多元主体组成了一个多层级相互依赖的系统。因此,在对城市湿地进行生态治理时,要把握湿地社会生态系统各行动者间以及行动者与环境间的互馈作用,这样才能达到治理的整体优化效果。
第三,优化多功能性景观系统下的功能分区。城市湿地规划应遵循整体性和功能性原则,整体性旨在保证湿地生态系统结构恢复的完整性和生态过程的完整性,而功能性是湿地可持续发展的保证。一般而言,基于整体性与功能性原则,城市湿地功能可划分为湿地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宣教展示区、合理利用区和管理服务区,对各功能区实施分区管理、设立管理目标、制定技术措施。在逐步恢复城市湿地生态系统的弹性过程中,形塑社会、人与自然资源的共生演化发展机制。
推动城市湿地生态治理的路径优化
城市湿地治理应坚持系统思维,充分发挥政府在治理中的主导功能,推动社会多元主体的协同参与,优化城市湿地的管理方法。
第一,充分发挥政府在城市湿地生态治理中的关键主导作用。其一,政府通过立法确保其作为永久性生态用地进行保护,并成立相应“湿地管理办公室”,对城市湿地进行统一维护和科学管理,为城市湿地开展全面保护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其二,政府从技术和资金等方面对湿地系统恢复提供保障。政府实施湿地边界界桩和围蔽工程,全面实行有效隔离,防范人类活动对生态系统的过度侵扰。另外,在湿地系统修复、生态治理等方面予以专项资金支持,特别是在植被的复原与养护以及水体生态修复等方面应实现专款专用。在湿地日常管理方面,可基于网格化、大数据搭建湿地管理平台,对出现的污水排放、侵占湿地等行为实现快速发现、及时处理。
第二,有效推动多元主体在城市湿地治理中的协同合作。在城市湿地的恢复、建设、保护和监管过程中,政府分级管理的传统资源管理模式已经不合时宜,取而代之的是社会企业、非营利组织、科研机构和公众共同参与湿地治理的协同模式。其一,政府管理机构起到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的作用。除了林业、海洋渔业、农业和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政府还应专门成立城市湿地管理办公室,赋予该办公室独立运作、统一管理等权力,落实相关责任部门和领导的责任。其二,多元主体通过发挥各自优势,推动湿地系统的可持续发展,如科研院所通过与湿地建立伙伴关系共同开展科研项目,为湿地的保护与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技术支撑。总而言之,多元主体间形成的协同治理机制,不仅是解决城市湿地治理复杂性与繁难性的有效方式,更是城市湿地社会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模式。
第三,推进城市湿地多功能性景观系统建设。城市湿地管理办公室运用系统思维,基于动态、分类实现对城市湿地生态系统的标准化、科学化管理,构建多功能性景观协调系统,实现兼顾生态与生产功能、统筹科普宣教和生态守护功能。其一,城市湿地实施科学分区管理。基于生态与生产协同发展目标,推动湿地生态化管理。一方面,推动湿地核心功能区的生态化管理,为鸟类等提供良好的栖息觅食条件。另一方面,合理开发湿地渔业、果业等生产性资源,实现果基生态平衡和物质能量循环。其二,推动城市湿地分区有序开放。城市湿地作为城市居民休闲的重要公共服务空间,基于“预约+购票”的形式向市民免费开放,控制每日游客入园数量。同时,逐步形成湿地博览会、科普教育、市民健身休闲的功能区域,推动市民在休闲娱乐的同时深化对湿地的整体认知与保护意识。另外,开设生态保育区,只对科研团队和环境教育机构开放,推动对湿地的深度了解与科学研究,实现产—学—研一体化良性发展。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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