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凸显了市域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承上启下”的枢纽功能和推动城乡融合治理的节点价值。在风险社会和信息化时代,面对基层治理中新问题、新矛盾复杂多样的挑战,如何更好彰显“枫桥经验”发源地的使命担当,为其他地区提供有参考价值的实践方案?浙江省绍兴市针对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中的“碎片化”“盆景化”“形式化”“内卷化”等现实困境,强化系统思维和源头防控理念,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体系化、全域化、指标化、实体化、数字化提升,着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市域升级版,实现新时代“枫桥经验”从乡村治理走向城乡治理,从局部治理走向全域治理,从基层治理走向市域治理。
体系化提升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碎片化治理向整体性治理转变。探索有效的治理结构是从传统治理向现代治理转型必须首先破解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中国辽阔的治理疆域、多层级的治理结构以及多样化的治理情境相结合,融合了行政命令自上而下的层级传递和职能部门专业化治理的双重特性,使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天然具备层级节制和属地管理的组织优势。但是,这种“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同时也在不同程度上造成了职能、政策、资源以及力量的碎片化,甚至不同类型政策的效应相互抵消。对此,绍兴市强化系统观念,增强市域统筹,推动市域治理能力整体提升。
一是强化制度统筹。在市域层面,从健全体制机制、深化源头治理、增强四级联动、突出创新特色、推进重点项目等方面加强制度设计,着力健全整体治理的制度机制。二是强化协同治理。健全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体制,健全联动融合、集约高效的政府负责体制,健全程序科学、环节完整的民主协商制度,健全开放多元、互利共赢的社会参与体制,健全“县乡一体、条抓块统”的工作机制,整合碎片化的政策和资源,形成推动治理现代化转型的强大合力。三是强化党建统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权威,推动“党建网”与“治理网”双网融合,以基层党建“五星”系列创建为抓手,完善“一核多元”治理结构,整合资源优势,构建起市域、县域、镇域、村域四级联动的协同治理格局。
全域化提升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点状“盆景”向全域“风景”转变。绍兴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同时受浙江“三个地”的政治责任和“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驱动,各地各部门竞相学习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方法,推动各地各领域工作争先进位,实现基层治理实践、理论和制度的全面创新。然而,散点发力的创新局面无法避免重复探索和公共资源的浪费,甚至为了输出经验而培植“盆景”。对此,绍兴注重全市域统筹推动“盆景”向“风景”转变。
一是全领域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派出所、司法所、法庭、退役军人事务站、村社等新时代“枫桥式”系列创建工作,持续开展平安企业、学校、家庭、村社等系列创建活动,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向各领域延伸。二是全市域推广创新典型。从市域层级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创新经验的总结提炼,及时推广“枫桥警务·越警管家”“三驻三服务”“民情日记”“‘乡理乡亲’服务集市”等具备推广价值的典型经验,不仅调动了各地各部门积极性,开创了全域风景的生动局面,而且避免了重复探索,节约治理成本。三是全地域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握城乡融合治理的发展趋势,抢抓“未来社区”建设契机,推动社区党建“契约化”共建、“红色物业”、乡贤回归治理等典型做法与数字化转型深度融合,着力推动社区服务共同体、治理共同体和生活共同体同步构建。
指标化提升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粗放式治理向精细化治理转变。即使在城乡发展较为均衡的东南沿海地区,不同县域、镇域、村域治理单位在资源禀赋、产业发展、社会人口结构、利益关系等方面也存在显著差异。因此,在精准分类基础上推行精细化治理,消弭“一刀切”式的政策要求与治理情境差异化之间的张力,是推动城乡治理现代化转型的基本要求。绍兴市以开发和推广市域社会治理“枫桥指数”指标体系为牵引,强化评价指标的导向作用,全面提升基层治理精细化水平,以满足小众化和分散化社会需求。
一是开发和推广“枫桥指数”。借鉴镇域指数和县域指数,开发市域社会治理“枫桥指数”,把基层党建、平安创建、矛盾化解、法治建设、文明实践、社会组织参与治理等重点内容纳入“枫桥指数”,每月动态发布市域社会治理指数,引导各地各部门对标达标,提升精细化治理水平。二是培育治理品牌项目。创设“个性化”指标,培育出企业版“枫桥经验”、工会版“枫桥经验”、网上“枫桥经验”等特色版,以品牌效应带动精细化治理。同时,在社区治理、风险防控、网上舆情处置等重点领域引入网格化监控、智能辅助决策、人脸识别、项目化管理等精细化工具,着力打造“精准滴灌”式治理模式。三是培育专业化社会组织。着力培育支持专业性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实现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如诸暨市全面推广村级社会组织“5+X”标准化建设,让专业性社会组织在便民惠民、矛盾化解、平安建设、服务发展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实体化提升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治理理念向治理实践转变。研究表明,政绩驱动的地方政府创新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地方政府间的“创新锦标赛”,“枫桥经验”在发源地的创新正是如此,各地各部门间形成激烈竞争态势,客观上造成个别地区和部门在理念创新、观点创新、文件创新、材料创新上下功夫,政策执行绩效难以评估。对此,绍兴从市域层级强化政策落地执行,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从“无形理念”向“有形载体”转变。
一是打造三级矛盾调解中心体系。坚持实体化和规范化标准,着力构建县级“终点站”、镇级“主阵地”、村级“前哨所”的三级矛盾调解中心体系,努力打造平安建设、维护和谐秩序的实体化平台,把90%以上的矛盾纠纷化解在镇村两级。二是建立“项目制”落实机制。建立“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的执行机制,确保“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明晰化,分年度、分节点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创新,循序渐进,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切实推动理念创新转化为治理实效。三是系列化打造传播阵地。高标准建设“枫桥经验”陈列馆,全面展示58年来“枫桥经验”的发展脉络及典型做法,把新旧两个陈列馆和网上“枫桥经验”展示长廊打造成向全国展示传播“枫桥经验”的重要阵地,同时投资7.5亿元建设占地310亩的绍兴枫桥学院,打造年接待考察超10万人次、培训1.5万人次政法干部的综合载体。
数字化提升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传统“部门治理”向现代“整体智治”转变。在“万物互联”的数字时代,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技术重新定义了生产资料、生产力、生产关系等概念。数字经济、数字产业、数字治理、数字社会浪潮要求政府治理模式及时转型,以数字政府建设带动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发展。然而,基于“条块分割”“部门治理”的数字化转型也诱发了“信息孤岛”“数字鸿沟”等技术壁垒。对此,绍兴全面推动“枫桥经验”数字化发展,提升“整体智治”水平。
一是打造智能治理中枢。绍兴市已经完成“城市大脑”建设,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四级联动的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指挥体系,推动“雪亮工程”、综治视联网与“全科网格”数字化平台深度融合,着力破除信息壁垒,推动政府用数据决策、用数据服务、用数据创新,依靠技术治理倒逼基层治理模式向“整体智治”转型。二是创新发展网上“枫桥经验”。着力走好新时代网上群众路线,构建多元主体参与、多样化手段融合的市域网信综合治理体系,着力画好网上网下同心圆,实现线上线下同步治理。三是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按照服务场景和服务对象打造政府服务平台,将不动产处置、矛盾纠纷调处、招投标等61项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事项纳入“一件事”集成服务,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一日办结全覆盖,建成产业政策兑现平台,加快推进“长三角通办”和“杭绍甬通办”扩面提质,着力推动技术治理与治理体系创新相融合,持续提升协同治理的整体效能。
(作者单位:中共绍兴市委党校“枫桥经验”研究中心)
背景链接
1963年,浙江诸暨枫桥的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毛泽东同志批示肯定,要求全国推广。半个多世纪以来,“枫桥经验”随着基层治理的实践变迁不断丰富发展,始终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20世纪60年代,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县(现诸暨市)枫桥镇依靠群众就地改造流窜犯,创造了“管头(思想工作)、管脚(督促其劳动,防止逃跑)、管肚皮(妥善安排好劳动和生活温饱问题)”的经验做法;在帮教失足青少年方面落实“少捕,矛盾不上交”,创造了全国帮教工作先河。改革开放后,枫桥的干部群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率先为全部改造好的“四类分子”摘帽,为全国摘帽工作提供了示范,《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摘掉一顶帽,调动几代人》的长篇通讯,全面介绍枫桥给“四类分子”摘帽的经验。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向经济建设,作为改革开放前沿阵地和市场经济先发地区,浙江经济快速发展,民营企业崛起,社会流动加快,外来人口增多,社会治安形势复杂严峻。枫桥依靠群众管治安,创造出了融打、防、教、管于一体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验,创造出了“四前工作法”(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等典型做法,再次为全国提供了实践典范。
进入21世纪,经济结构、社会体制、利益矛盾深化调整,基层治理中的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劳资纠纷、拆违整治、流动人口管理等新型矛盾增多,枫桥的干部群众深化运用“枫桥经验”就地化解矛盾和源头防控的基本理念,依靠群众推进“平安枫桥”建设,“四先四早”工作机制(预警在先,苗头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控制在先,敏感时期早防范;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等典型做法为“平安浙江”贡献了枫桥元素。2008年以后,“枫桥经验”适应基层社会矛盾增多和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增强的新变化,积极探索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社会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其内涵是,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和关注“枫桥经验”,他关于“枫桥经验”的指示批示多达60余次。2013年10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各级党委和政府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2018年11月,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纪念大会,把新时代“枫桥经验”界定为“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这意味着新时代“枫桥经验”已经从基层治理领域拓展到了社会治理各领域。此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被写入《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9年和2020年中央1号文件、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等党和国家重要政策文件之中。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