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航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2018年07月31日 08:3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年7月31日第1504期 作者:杨航征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我们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全党全国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状况明显改变。但生态环境保护仍然任重道远,成效还需要进一步稳固,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尊重自然规律,正确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持之以恒抓紧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首先,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目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窗口期。我们应当按照党中央的部署,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充分利用改革开放40年来积累的坚实物质基础,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其次,加强和完善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考核机制。盲目和片面地追求GDP增长率而忽视环境保护,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损失。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改进考核方法手段,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了”。这就要求我们要加强和完善党员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的权重。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各相关部门要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使各部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那些损害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要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做到终身追责。

  再次,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持之以恒、取得实效,必须加强相关法律和制度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经过长期努力,我国在环境保护领域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当前要严格执法,加强监管、督查,让违法者付出相应的代价。要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同时,要加强法律监督、行政监察,对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

  最后,增强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生态环境危机主要是因为人的活动引起的,它又会危及人的生存与发展。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根本上也要靠人。要改变人们不正确的理念和行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素养。搞好生态环境保护,各地区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自觉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全社会都要树立生态文明意识,深刻认识到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每一个公民都应该意识到环境保护人人有责,自觉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践行绿色出行、绿色消费,杜绝奢侈浪费和不合理的消费,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为建设美丽中国,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本文系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陕西省地热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法律问题研究”(K10071)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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