诠释中国传统伦理的三个维度
2023年11月13日 14:3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3年11月13日第2771期 作者:李双 肖群忠

  2022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强调指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关键是“自主”,即不依傍其他思想框架而形成自身独特的话语方式、学术体系。这就决定了研究中国的哲学社会科学首先需要视角的内转和本土化过程。伦理学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学科之一,是以道德问题为研究对象。建构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首先涉及对道德本质及其诠释路径问题的回答。中国传统伦理的文化、生活、实践诠释方法的优势在于,文化—伦理观可凸显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生活—伦理观可满足大众多样的道德需求,实践—伦理观更贴合中国伦理的哲学品格。

  文化:中国传统伦理的根基

  “文化”一词从广义来说,通常指人类通过社会实践获得的物质、制度、精神财富的总称,狭义的文化主要指人类精神活动及其成果。在西方语境下,文化(culture)本意为“耕耘、农业”,具有明显的自然属性,后来才逐渐引申而具有人文属性。在中国,最早出现“文化”之意的是《易经·贲卦彖辞》:“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此言圣人应观察星辰错列、寒暑阴阳之代变,以总结四时运转之规律,又须观察人理之伦序,以使天下形成其礼俗。此处,“以文教化”之意已十分明确。“文化”连用,首次出现在《说苑·指武》:“圣人之治天下也,先文德而后武力。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夫下愚不移,纯德之所不能化而后武力加焉。”这里的“文化”与“质朴”“野蛮”对举,释为“文德教化”之意,属于精神领域范畴。由此可见,中国的“文化”从产生之初就附有浓厚的人文属性,始终与人的伦理生活、价值观念相关,这就决定了中国文化的伦理本位、道德至上的鲜明特质。

  中国文化的这一特质,在诸多学者的论述中均可得到印证。梁漱溟在《中国文化要义》中认为,中国是伦理本位的社会,伦理与政治、经济是“理一分殊”的关系。也就是说,中国的文化是一种“道德统括文化,或至少是在全部文化中道德气氛特重”;钱穆对这一“道德统括”的说法作了具体分析,将道德落实到政治,则该政治即为德性的政治,由德性的政治控制领导的经济则为德性的经济。于文化领域而言皆同此理。韦政通也持有相同观点,他认为:“中国传统中讲道德,不像西方人讲道德只限制在人生的范围内,而是弥漫在文化的一切领域。”中国文化的这一特质是经过历史文化积淀、发展来的,孔子的思想一般被视作伦理学说,宋明理学虽吸收某些佛学与道家之学,但其核心仍是伦理—政治关怀,“尊德性”对于“道问学”始终具有优先性。总之,中国文化的特质、灵魂便全在这伦理和道德之中,而中国传统伦理则是中国民众基于自身丰厚的文化土壤、生活环境形成的适合自己的一套行动指南,这套指南汇集了中国民众关于好生活、好人生的特有价值观念。可见,中国传统伦理的根基是传统文化。

  文化—伦理这一诠释方法的优势在于:更能凸显人民群众的文化主体地位,激发其积极性与创造性。西方反思哲学以哲学家为主体,普通民众鲜有机会参与相关活动,而意识形态论的道德主体往往是统治阶级,伦理和道德是他们实现政治目标的手段,民众则为道德教化的客体和接受者。文化—伦理观认为,中国传统伦理有悠久的“民本”思想,“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道德经》),“民之所欲,天必从之”。(《春秋左传·襄公三十一年》)传统伦理的建构不仅考虑到上层阶级的需要,更突出了普通民众的情理特质。在中国传统社会,无论是朝野上下,还是乡野村妇都深受儒家伦理道德的影响,这不是上层阶级强制推行的结果,而是乡民大众自发、无意识的选择,儒家伦理与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合而为一,它以家风、家训为基点,将伦理道德潜移默化地渗透到人的生活,内化为自然而然的道德情感,外化为礼节仪表、待人接物的道德规范。可以说,中国传统伦理关涉到每一个“普通人”,因此在历经千年的历史检验后依然能够在今天迸发生命力。

  生活:中国传统伦理的土壤

  何谓“生活”?生活一般是指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而进行的各项活动,其中生存是指为了谋生而进行的物质性活动,发展则是人类在生存的基础上探寻生活价值和意义的精神性活动。正是这种精神性、人文性的要素使得人类的生活区分于动物性的生存。质言之,生存是生活的基础和前提,意义与价值才是生活的本质。也就是说,生活是产生伦理的土壤,伦理则是生活结出的果实,反过来又滋养人的生活。

  鉴于生活概念的复杂性与模糊性,本文所说的生活主要是指“日常生活”。何为“日常生活”?“日常生活批判理论之父”列斐伏尔认为,“日常生活”是一种重复性、数量化的活动过程,同时又富有活力与创造力,它能够为一切高级活动的开展提供基础,是个体生存、延续、再生产最真实的存在。这一看法注意到了日常生活的基础性、重复性、创造性的特点,虽然是日用而不知的“重复”,却也是人们每天鲜活的创造过程,因为同样的伦理规约在不同的生活情境中需发生相应的转变。日常生活与个体的生存、发展紧密相联,它是个体生活的基本物质环境,也是其他高级活动的历史起点。为何是“日常生活”?其一,“日常生活”与伦理有直接密切的联系,伦理(Ethics)一词,在古希腊文中对应的是,意为风俗、习惯、处所,指向人们“过某种生活”。风俗就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形成的生活方式、规律和习惯,以约定俗成的方式起到道德约束的作用。在中国传统社会的日常生活中,洒扫进退、饮食起居、待人接物,无不蕴含着伦理价值的范导。其二,日常生活伦理是非强制性的,它是主体间自觉、主动的选择,其对生活的影响是持久的、内在的。其三,日常生活伦理以“推己及人”“生活情境”为实践原则,其灵活性、共感性更容易得到主体的普遍认同。

  生活具有存在的优先性,是伦理生成的土壤和载体,以“生活”视角理解伦理和道德有何优势呢?黄玉顺曾提出,儒学要面向生活本身,“所谓面向生活,就是我们的一切的一切,无不源于生活、归于生活”。伦理作为儒学的核心内容,同样需要面向生活本身,“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中庸》),中国传统伦理的道德实践始终是不离人伦日用常行的世界。我们认为,现代社会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日益突显,广大人民群众多数生活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这种日常生活需要道德这种文化软规范的指导协调。中国是一个道德精神资源丰厚的礼仪之邦,我们应当传承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的丰富内容和精神营养,为人民群众过上更美好的幸福生活提供精神资源。

  实践:中国传统伦理的旨向

  “实践”作为一个哲学概念,最早由亚里士多德提出。中国古代典籍中虽没有出现“实践”这个词,但中国哲学非常重视实践智慧。陈来在《儒家文化与民族复兴》一书中提到,中国哲学的主体与核心是实践智慧,儒家思想尤其突出实践而非思辨、理论,并且这种实践始终以德性为基础。韦政通也有类似的判断,他认为中西方伦理学有本质区别,中国伦理学是要用行动去实践的伦理学,而西方伦理学的重点不在实践层面,其道德实践问题由宗教负责。儒家经典《大学》就是一套完备的修德实践指南,它以“明德”“亲民”“止于至善”为三个纲领目标,确立“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八个条目为具体实践方法。儒家伦理不仅注重内在德性的完备,还注重外在德行的实践,它始终强调实践与德性保持一致,这是儒家伦理的实践工夫与亚里士多德的实践智慧的本质区别,后者强调实践中理性的具体作用,而不是强调伦理德性的导向作用。

  具体来说,中国传统伦理的实践集中于三个层面:其一,学的层面。儒家伦理特别强调学的重要性,《论语》“学”之精神从开篇起一直贯穿全书,其内容既包括礼、乐、射、御、书、数六艺,也包含其他实用技能,尤其注重礼乐文明的学习,并自觉以礼规范自身言行,修德进业。其二,思的层面。儒家伦理的思可以理解为道德理性和认知,而“心之思”正是人禽之别的主要体现。人能思,所以才会“三省吾身”“诚意”“慎独”,通过“思”确定了道德实践的主体性。其三,行的层面。实践智慧作为“知”本身就要求落实为“行”。孔子罕言性与天道,在思辨和行动之间,孔子更偏向后者,所有的德性必须转化为实践的行动。王阳明说过:“凡谓之行者,只是着实去做这件事……行之明觉精察处,便是知;知之真切笃实处,便是行。”需要注意的是,“学”“思”“行”三者不是分离、独立的,它们共同构成了“实践”这件事。实践是包含以上三者的生成性活动,即“学是学做这件事,问是问做这件事,思辨是思辨做这件事,则行亦便是学问思辨矣”,这便是中国传统伦理知行合一思想的简要表述。可见,实践—道德的诠释方法不仅是中国传统伦理的价值旨向,更贴合伦理本身的哲学品格。

  “文化”“生活”“实践”与“伦理”之间有内在的一致性、关联性,它们相互规定、相互融合。以这三个维度来诠释中国传统伦理,是符合中国文化和伦理实际的,同时也是建构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方法论自觉。通过此研究方法有助于我们更进一步阐发和挖掘中国传统伦理的思想资源,从而实现中国传统伦理的创新性发展。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博士研究生;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崔博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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