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礼乐文化的现代转型
2023年05月09日 10:4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3年5月9日第2645期 作者:郭庆

  礼、乐是中华文化一对古老的范畴,源于先人处理人与自然、社会关系的方式,后经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的实践探索,成为古代中国公共生活秩序与社会生活的根基,继而逐步发展为一套完整的典章制度并成为国家意志的体现。儒家礼乐文化主张通过礼仪规范形成社会秩序,并以音乐、舞蹈等艺术形式疏导民情、教化民众。作为中华文明重要组成部分,儒家礼乐文化在不同时代发展中彰显着深刻人生智慧,蕴含着丰富政治文化理念,由此诠释了儒家礼乐文化的恒常价值。

  儒家重礼,不仅源自对“礼”之本源的追问,更怀揣对于制度、礼节蕴藏的内在道德问题的思考。其显著特点是讲究内外兼修,不仅要求外在言行举止符合温良恭俭,遵循相应礼法和礼义,明礼、守礼,也要求涵养内心的德性修养。因而孔子讲“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只有道德教化和循规蹈矩相携并进才能使百姓各守其义,各尽其责,久能成化。这种文化背后蕴含的是人可以在道德修养的影响下对自己的外在行为规范进行选择和把握,以“致乐以治心”探寻内在心灵的平和,达成“爱敬相成、礼宜乐和”的祥和之态。这既是人之主观能动性的表现,也是自我尊严所在,更是主体文化品格所在。

  “克己复礼为仁”,这种蕴含着无尽道德力量的人格品质,以“厚德、求实”的精神要义使得人的一言一行符合礼的要求、展现德的仁义操守、彰显精神层面的“得道之乐”。在时代的坐标下,不仅要以“礼”的制度设计对个人丧失道德和礼法的行为“节”之、“抑”之,也要以“仁”的教化涵养人之德性、修炼其德行。作为一种人生智慧,礼乐文化为人们提供了个体生命安顿和丰盈生命内涵的生活形式,以“礼乐致和”的方式形成个体生命通达至善的境界。在此品格影响之下,人们以认真诚恳的态度对待所面临的人与事,努力做到最好并合乎礼的要求,这样就自然地达到了修身的目的。进而,以德行实践为路径,推动个体、家庭、社会协同发力,促进主体通过修身养性涵养自身生命意识,形成完善的意志行为,重塑时代发展下规范有序、仁爱共济的民族品格。

  《论语·学而》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因而,待人待物的友善之道,莫若修礼致和。既然礼的应用,以和谐为贵,因而“和”必合乎“礼”才能调解利益冲突下的人际关系,共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构建“和谐有序”的社会关系。在此,“礼”更多是依靠内在道德性力量达成行阵和睦之意。如果说“礼”是“和”的外在表现形式,那么“德”则是沟通两者的重要环节,以此为基础所形成的社会关系不仅体现了主体遵循的规章制度,还彰显了道德理性的智慧价值。再者,《礼记·乐记》又讲:“礼也者,动于外者也;乐也者,动于内者也。”如果说“礼”是从“理”的范畴对人的行为加以牵制,“乐”则更侧重于通过内在的“情”,立足于道义操守与情感的联系,建立起亲密友善的关系网络,在理与情的相互包容中寻求身与心、身与外界的中和与平衡。因此我们会发现,儒家对社会和谐的建构是置于集体生活场域加以考量的,人们借由礼乐文化修身悟道,领悟世事人情等一系列行为都是有“礼”可循,有“情”可依。从这个角度来看,建立和谐社会关系应侧重于遵循“集体性道德体系、道德规范”的处事之法,培养主体“关怀他人”的为人之道、“敬畏自然”的理念之思,保障社会关系的持久稳定。

  “礼,时为大”,若“礼”不合时宜,所思所行既不会合于“理”,也不会合于“情”。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和起点上,社会和谐的构建须立足于“礼乐文化”和谐精神的继承和发扬,积极汲取其在身心、族群等关系发展方面的智慧理念,制定好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具体措施。不仅要以仁、义、礼、智、信等理念作为基本价值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更要以情理交融的方式,由内及外,将儒家“礼乐”价值观蕴含的礼仪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突出“礼”的责任伦理,强调“乐”的艺术修养,从而使礼乐的文化意境在追求天道自然与人类文明、社会生活与秩序规则、道德情操与审美情趣的合一中焕发独有生命力。

  儒家的“礼”强调修身,修身需规范,规范则需承受相应的不适和痛苦。如何让修身的过程充满自觉和持久,这需要“仁、乐” 的感染和激发。如孟子所说,“仁言不如仁声之入人深也”。由此可见,以“仁义”为核心的音乐可以起到深刻且持久的教化作用。因此,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观及儒家的“礼乐文化”,归根于在“仁”的加持下,将“礼乐”上升为一种道德意趣,指导人的实践活动。在儒家看来,人不仅要秉持对“仁义”品性的追求,以“温、良、恭、俭、让”的道德品格涵养自我性情,更要强化自身的社会角色意识,以“杀身成仁”般的责任意识、“仁以为己任”的坚定意识,践行礼仪规范和道德操守,保障社会发展秩序、引领社会道德发展。因此,与其依据礼乐文化践行与时偕行的社会责任,毋宁借助其内部蕴藏的以“仁”为核心的道德秩序,加强对主体深层次责任感的培育,从而凝聚道德共识,激发人的生命力和创造力。

  儒家礼乐文化关注人的现实存在方式,塑造人的精神世界。在时代发展的浪潮之下,需要以礼乐文化独有的人文精神和超越理想构建主体的社会责任。一方面,要传承古人的家国情怀,以坚定的理想之志,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引领社会健康风尚,勇担社会之责,推动社会文明的持续建设;另一方面,要挖掘利用礼乐文化对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现实意义,自觉传承和发扬华夏民族特有的价值追求、行为伦理等优秀文化基因。让礼乐文化的现代建构不仅立于礼、融于仁、归于德、成于乐,更要增加“礼乐文化”的话语空间,将其合理嵌入文明社会创建、社会治理创新等生活各方面,发掘两者交融下新的时代力量。

  (作者单位:泰国博仁大学中文国际学院)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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