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希特与实用主义
2020年10月20日 08:4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10月20日第2029期 作者:方环非 胡惠秀

  实用主义作为一种哲学思潮,常被贴上“美国制造”的标签。这是因为实用主义诞生地为美国,且一定意义上与美国人的性格相适应。然而,人们却忽略了在实用主义诞生的前后时期,不少欧洲知识分子尤其是德国哲学家移民进入美国本土。他们的哲学活动中心是与詹姆士、皮尔士和杜威推动建立的形而上学俱乐部同时存在的,且同样对当时的美国产生了重要影响。据伯恩斯坦在《实用主义的转向》中所言,创建于1867年的《思辨哲学杂志》的早期卷目中包含大量对费希特等德国古典哲学家的翻译与评述作品。另外,在2010年美国哲学年会东部分会上关于皮尔士思想的小组讨论,也大量涉及费希特、谢林的影响。由此可见,费希特哲学与实用主义之间确实存在着一定的关系。

  关注现实 讲求效用

  如果把实用主义看作一种面向现实生活的实践哲学,费希特哲学所具有的“实用主义”色彩会显得尤为清晰。从生活哲学的角度来看,实用主义直接导向人的现实生活,强调生活效用和实在效果,试图对人的行为有所指导,以避免无意义、无价值的生活。实用主义主张为生存和发展而确立的观念,必须符合人的实践活动。费希特也曾在演讲中明确表述过,“我不想探讨那种对我可能不会有任何用处的东西”。对于费希特来说,脱离生活和行动的抽象哲学体系是毫无意义的。从费希特思想的总体来看,他关注现实生活,把实践放在首要位置,主张一切从实际出发,这些观点构成了费希特哲学的实用主义要素。

  费希特从柏林时期开始就尤为关注现实。他的思想与其时代密切相关,是关注现实生活演变的结果。1807年底,面对法国拿破仑大军的入侵,国难当头,费希特不畏生死,具有强烈的现实参与感,十四次公开演讲不仅鼓舞了人心,也证明了知识对社会的效用性以及思想家在关键时刻的重要作用。从效用性出发,费希特多次强调,“无论在什么地方,我只理解那种与我个人的生存和幸福有关的东西。除了这种东西,就再没有任何东西存在,而整个世界之所以存在,实际上也只是为了我能够生存和享有幸福”。在费希特看来,人的生存目的就在于自我道德的日益完善,在于把人周围的一切弄得合乎感性、合乎道德,而这样做最终是为了使人本身更加幸福。现实中的人以实现自身目的而存在,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是因为它对我们和我们生活的世界具有重要意义。

  费希特的真理观尤其具有效用性和自明性的特点。费希特拒斥空洞、臆想和虚假的东西。他以食物为例,类比说明了真理和知识是为我们的目的服务的。“某种东西成为我的食物与饮料,并非由于概念,而是由于饥渴及其满足”。知识首先是通过对关涉自我的活动的分析产生的,并且作为活动的导向和自我决定而被应用。真理之所以为真理,是因为它能给现实的人提供享受,带来一种纯粹的满足。以上可以说是皮尔士“实用主义法则”的先声:考虑我们的概念对象可能会产生什么具有实际意义的效果。那么,我们对这些效果的概念就是我们关于对象概念的全部。

  强调未来 主张变化

  面对现实,费希特主张用变化的、发展的眼光看待世界,反对静止的、孤立的观点。就费希特而言,“不论在我之外或在我之内,都绝没有持久的东西,而只有不绝的变化”,不论是真理还是我们生活的世界都是持续变化和发展的,一成不变的现状是根本不存在的,当前的现状绝不是最终的和最好的。费希特拥抱这样一种世界观:世界的演化尚未完成,世界仍然“在发展的过程中”。世界是瞬息万变的,因此我们不仅要看到眼前,同时要展望未来,看到人类前进的方向。

  费希特对经验和事实很感兴趣,重视“可行”和“后果”,强调行动。费希特的哲学是面向未来的,对笛卡尔追寻的确定性持怀疑态度,认为根本不存在终极真理。“追求真理的最后结局就是根本没有什么真理和确实性”。那种被我们直接奉为教条的东西,我们也不可能完全理解它,总会留下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他既反对保守主义的完满性,也厌恶命定论的上帝主宰一切之说,主张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现在视为真理的知识将不再适用,我们不得不推翻它或者完善它,发展出更高阶段的、与实际相符的真理。简单地说,费希特认为真理只是我们思维方式中的权宜之计,只是一种暂时的方法和策略,一种对经验的“妥协”。在费希特那里,没有什么绝对必然性和确定性,只有理性和行动。

  提倡行动 注重理性

  对于现实世界的关注和效用性真理的追求,使得费希特格外重视人的行动。“行动!行动!这就是我们生存的目的。”在费希特看来,我们生活的世界是一个充满意向和计划的世界,甚至“我”也在改变。因此,我们必须积极地行动起来,主动介入,凭借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实践性去创造或者改造事物,在实践中达到所思和所行的一致性,在行动中重新获得真理的效用性。与实用主义者一样,以行动哲学著称的费希特,既不是绝对的非理性主义者,也绝不是理性主义者。

  在《伦理学体系》一书中,费希特明确指出:“理性的原始的、最初表现出来的、但纯粹消极性的特性,就是合乎概念的行动,就是合乎目的的活动。”也就是说,在费希特看来,理性即行动,行动即理性,二者是同一的。对于实践和理性的关系,费希特一方面认为,“任何一种超越直接意识的哲学,都是空洞的和无根据的,是无用的幻想”。一切基于经验的事物都不具备普遍的有效性,真正有效的是完全需要加以理智化的东西,即纯粹理性。这是因为,经验事物的存在从根本上讲并不取决于自身,而是有待于外部条件的成全。另一方面,费希特同时指出,“所有这些一般原理只有通过我对许多事实的自由观察与思考,才能形成,但绝不在这些原理本身表现一种事实”。自我从事判断行动离不开它借以作出判断的经验条件,仅仅具有理性是不够的,思想应该在经验世界中实现。费希特既重视理性的作用,又重视实践的作用。需要注意的是,费希特这里所说的理性是指实践理性。也就是说,较之理性,实践更具优先性,实践理性是一切理性的根基。

  实用主义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国内外学者对于实用主义的阐述与评论,所得出来的结论差距相当悬殊,甚至实用主义者自己对这个术语的使用也普遍缺乏共识和准确性。正如席勒(F. C. S. Schiler)所言,“至少在理论上,实用主义的数量可能和实用主义者的数量一样多”。然而,还是有不少学者注意到费希特与实用主义之间存在着某种关系,他们或是提及费希特的人学与实用主义理论存在相似性;或是认为费希特的一些观点启迪和影响了实用主义;抑或是直接指明费希特就是一个早期的实用主义者,他们之间存在一种继承和批判的关系。细细琢磨,我们会发现虽然实用主义无法定义,但是费希特哲学与实用主义之间确实存在着明显关系。在内容上,二者都包含生活的各个方面,牵涉话题多样,涉及范围广泛;在方法上,二者都通过生活的实际来进行理解和阐述,而不是像传统哲学那样具有严密的逻辑体系。实用主义作为一种方法,试图对生活中遇到的重大哲学问题作出如实的解释,而费希特哲学也恰恰聚焦现实,对现实存在的问题作出一一回应。它们关于生活中的个体、真理及其变化等问题的认识,在大部分方面达成了一致。从实用主义作为一种生活哲学的角度来看,费希特的实用主义色彩比任何时候都更加浓厚。

  (本文系浙江省社科规划之江青年学者课题“涌现论马克思主义研究”(18ZJQN04YB)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 宁波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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