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齐诗》学研究及其批评
2019年10月08日 09:1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10月8日总第1788期 作者:冯鹏

  在清代复兴汉学的时代风潮中,魏代亡佚的《齐诗》学成为众多学者搜辑检讨的对象。范家相、冯登府、迮鹤寿以及陈寿祺、陈乔枞父子等人先后继起,网罗遗佚,使得久已淡出学界视野的汉代《齐诗》学,尤其是其中的“《齐诗》翼氏学”重获学人们的注意。某种意义上,这开启了两百多年来《齐诗》学研究的新篇章。他们的基本意见,在于认定“《齐诗》翼氏学”为西汉《齐诗》学正宗,乃至“圣门言《诗》之微旨”。这种观点到了民国年间,受到众多学者的批判。例如,梁启超便将“《齐诗》翼氏学”置于汉儒阴阳五行说内,并将其定性为“惑世诬民”之邪说、“禨祥灾祲”之迷信。虽然我们今天已经普遍接受了后一种评价,但是梁启超的观点是在近代西学东渐的时代背景下提出的,并不能真正构成对清儒的学术批判,且未免带有明显的情绪化色彩。其实,陈乔枞等人对西汉《齐诗》学的误解,是完全可以从学术史的立场上加以批评与驳斥的。

  就学术与政治思潮的变迁而言,《齐诗》学在西汉的传承与发展大致经历了两个主要阶段,其一是以辕固、后苍等人为代表的早期《齐诗》学,其二是由翼奉及其后学发展出来的“《齐诗》翼氏学”,按照学界的一般观点,其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四始、五际、六情十二律”等理论。前者可以视为西汉《齐诗》学的正宗,后者则是阴阳灾异思潮影响下的产物,或者可以方便地称为西汉《齐诗》学的“异义”与“别传”。至于将“《齐诗》翼氏学”视为西汉《齐诗》学正宗,乃至“圣门言《诗》之微旨”的看法,完全是那些志在“寻坠绪,扶微学”的清儒们的曲解。这里我们不妨举出清儒陈乔枞的见解,对其稍作疏通与辩驳,以见西汉《齐诗》学传承及变迁的本来面貌。

  陈氏《齐诗翼氏学疏证·自叙》谓,“顾《齐诗》之学宗旨有三:曰四始,曰五际,曰六情,皆以明天地阴阳、终始之理,考人事盛衰、得失之原,言王道治乱、安危之故。其间微言有线未绝,独赖《汉书·翼奉传》一篇存什一于千百而已。先大夫尝言汉儒治经,如《易》有孟、京卦气之候,《春秋》有公羊灾异之条,《尚书》有夏侯、刘氏、许商、李寻《洪范五行》之论,莫不明于象数,善推祸福,著天人之应。翼氏之治《诗》,精通乎律历阴阳,以穷极性命、告往知来,夫非圣门言《诗》之微旨欤!”

  乔枞守其父说,将“四始、五际、六情”等说视为西汉《齐诗》学正宗,乃至“圣门言《诗》之微旨”的看法,并不符合历史的实际,且对于我们准确把握西汉《齐诗》学的性格及其发展进程造成严重的干扰。其错谬之处,可从下述三个方面加以驳斥。

  其一,若“四始、五际、六情”等说果为西汉《齐诗》学的正统理论,则其不当只见于翼奉的称引,而不为前期或同期其他《齐诗》学传人所言及。据《汉书·儒林传》记载,《齐诗》学的创立者为景武之际的齐人辕固生,辕固传夏侯始昌,始昌授后苍,苍授翼奉、萧望之、匡衡。仅就现存的文献而论,“四始、五际、六情”诸说并不见于除翼奉之外的上述其他《齐诗》学者。据此,陈氏父子的观点似无充足的证据。如果稍退一步,将此类学说笼统地纳入汉儒阴阳灾异说的范围,则除翼奉外,夏侯始昌、萧望之也是主张阴阳灾异的名儒,并有大量解释灾异的言论见于《汉书》等材料。如果《齐诗》学本来的理论之中确有“四始、五际”等说,何以在同为《齐诗》学传人的夏侯始昌、萧望之那里丝毫没有论及呢?当然,限于汉代文献的大量佚失,本条质疑只有佐助的功能,并不能完全推翻陈氏父子的观点。

  其二,陈氏父子认定“四始、五际、六情”等说为得自《齐诗》正传的观点,不符合《汉书》对齐、鲁、韩三家《诗》初创时期异同的评定。三家《诗》在创立时期的异同,《汉书》之中原有定议,如《艺文志》谓:“汉兴,鲁申公为《诗》训诂,而齐辕固、燕韩生皆为之传,或取《春秋》,采杂说,咸非其本义。与不得已,鲁最为近之。”又《儒林传》谓:“婴推诗人之意,而作内、外《传》数万言,其语颇与齐、鲁间殊,然归一也。”即此而论,三家《诗》虽然在著作的形式上有所差别,但言《诗》的宗旨则是趋于一致的。如果“四始、五际、六情”等说为汉初《齐诗》学的正统理论,班固理应作出相关的说明。其实,陈庆镛在为《齐诗翼氏学疏证》作《叙》时已意识到此问题。他说:“或疑翼少君始际之说,因灾陈戒,托言诗篇,以明纬学,其说涉于附会。故班孟坚亦谓其假经立谊,依托象数,或不免乎亿则屡中。”然而,“或者”的质疑并未引起陈庆镛的重视,他选择相信《汉书》本传“臣奉窃学《齐诗》,闻五际之要,十月之交,知日食地震之效”的文本作为立论的依据,并援引孟康《注》中的“《诗内传》曰‘五际,卯、酉、午、戌、亥也’”,以为孟康所说《诗内传》即汉初辕固生所作《齐诗内传》,由此得出“五际之说,本《齐诗》明矣”的结论,甚至接着便断言“五际之说,出于《齐诗》,则四始之说,亦出于《齐诗》,更无疑也”。其实,孟康所谓《诗内传》是指东汉以后被称为“内学”的《诗纬》类文献,并非辕固的《齐诗内传》。既如此,则陈氏父子的证据基本无法成立。

  其三,陈乔枞为论证“四始、五际、六情”诸说系“圣门言《诗》之微旨”,援引了“《易》有孟、京卦气之候,《春秋》有公羊灾异之条,《尚书》有夏侯、刘氏、许商、李寻《洪范五行》之论”作为旁证。然而,这些旁证适足以起到消解陈氏观点的效果。孟喜、京房的卦气说在西汉易学中的地位与归属,是近30余年易学界重点研讨的问题。目前来看,除极个别学者仍坚持卦气说源于上古易学传统外,绝大部分学人则主张它是西汉易学家建构的新理论。同样,视《洪范五行》灾异之学为汉初伏生所传的传统说法也被推翻,学界已基本接受了夏侯始昌创立《洪范五行传》的新观点。至于《春秋公羊》灾异说,虽然自董仲舒以来便被视为西汉《春秋》学的正统理论,但是董仲舒的公羊灾异说并不能够在《春秋》本经乃至《公羊传》中找到坚实的文本依据,而是他通过特定的诠释方法附会到经传之上的。将《春秋》本经、《春秋公羊传》与董仲舒所阐发的《春秋公羊》学区分开来加以研究,已经成为学界的基本共识。既然后三者并非汉初儒学之原貌,更非孔、孟原始儒家之正传,今日已有定论,则陈说之错谬自然明白无疑。

  即此,结合整个西汉经学的发展趋势而言,清儒陈乔枞等人关于“四始、五际、六情”诸说为《齐诗》学正传,甚至“圣门言《诗》之微旨”的观点,完全不能得到我们的赞同。其实,翼奉的《齐诗》学不惟异于孔门《诗》教,也未必来自汉初博士辕固生,它实际上是西汉经学家援据阴阳数术、附会经传以言灾异思潮的产物。首倡其说的,可能是辕固的弟子夏侯始昌,或再传弟子后苍,而最有可能的就是翼奉本人。其“四始五际”“六情十二律”说之于《齐诗》,类似于灾异谴告说之于《春秋公羊传》,卦气灾异论之于《周易》经传,都与经典本身没有直接关系,而由于受一定的历史时势、学术风气之影响,经某人的努力,才附会到经传之上的。清儒唐晏《两汉三国学案》谓:“《齐诗》本为《诗》家别传,而奉之学尤异,纯以阴阳五行说《诗》,仿佛京房之于《易》,李寻之于《书》……奉纯以天道言《诗》,岂孔门用《诗》之本意也乎……如奉所言,未免于语怪矣。”可见清末学者对此已有清醒认识。而稍早于唐晏的陈乔枞之所以会发生误读,只能归结为他身处清代汉学研究大张门户之帜的时代氛围中,蔽而不能有所见的缘故了。或者,正如钱基博所说,那些标榜“寻绎坠绪”“扶助微学”的清儒,实际上所从事的是“翘汉学以为名高”的事业,并因此而造成“汉学之焰弥高,汉学之真弥隐”的学术困局。至于我们今日的经学史研究,首先要摆脱的便是部分清代经学家设置的类似障碍,以历史的眼光和理性的态度重新审视传统经学的发展进程。

  (作者单位:河南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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