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光斌:哈贝马斯的技术统治论批判
2018年06月05日 07:3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年6月5日第1465期 作者:刘光斌

  近代以来科学技术的发展给人类生活带来巨大变化。现代科技革命在改善人们物质生活的同时,逐渐异化为一种工具理性,渗入到包括政治生活在内的各个社会领域并产生着重要影响。法兰克福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哈贝马斯专门针对此现象,提出了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的“技术统治论”问题。

  技术统治论的出场

  技术统治论这个术语是作为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一系列关于科技进步对社会和政治之影响的社会学研究成果出现的。谢尔斯基、弗赖尔、盖伦和马尔库塞等人都曾参与讨论,并得出了技术的自主化及社会发展从属于技术操作的必然性的结论。这些讨论引起了哈贝马斯的关注,在《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一书中,他不仅引用了盖伦等人的技术统治论观点,而且在该书的前言中,他还毫不掩饰地谈到该书的内容就包括针对马尔库塞下述观点的辩论:“技术的解放力量——物的工具化——转而成了解放的桎梏,成了人的工具化。”可见,德国学界关于技术统治论的讨论构成了哈贝马斯技术统治论批判的重要理论来源。

  哈贝马斯指出,虽然政治的科学化还没有成为现实,但无论如何已是一种发展趋势。他列举了这样一些事实,如国家委托的研究项目的范围和国家机关科学磋商的规模扩大,标志着政治科学化正在发展;现代国家是由中央财政管理同国民经济以及区域性经济的市场交易活动相联系形成的,受过法律教育的官员们同军人掌握的专业知识没有根本区别,即都是在运用技能。哈贝马斯指出,现代国家的官员、军人和政治家在行使他们的社会职责时,严格按照科学建议来办事,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才有的现象。他认为,“二战”后,资本主义社会逐步演变成一个发达工业社会,科学已经成为技术进步的发动机,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为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科技意识影响到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成为一种意识形态,具有一种自主性的正当化力量。在这一时代背景下,哈贝马斯明确指出,几个世纪以来,科学和技术已经成了令人担忧的过程。

  技术统治论的诱惑

  哈贝马斯主要从意识形态功能的角度揭示了技术统治论的诱惑。在这点上,哈贝马斯显然是针对马尔库塞“技术的解放力量转而成了解放的桎梏”这一观点。他不赞同马尔库塞的说法,即技术是统治的有力工具,技术的合理性就是统治的合理性。马尔库塞认为技术和科学成了意识形态,起着统治人的社会功能。在经济领域,技术进步造成了虚假的阶级平等关系,把人们的行为引向消费;在政治领域,“技术合理性是保护而不是取消统治的合法性”;在文化领域,出现了单向度的文化,造就了失去判断能力的单向度的人。因此,马尔库塞认为发达工业社会是一个利用技术而非恐怖有效地统治着人的极权社会。

  哈贝马斯认为,这只不过是技术统治意识形态带来的诱惑而已。这种意识形态的诱惑相比较于以往的意识形态而言具有新的特点。第一,旧的意识形态以不加改进的剥削和压迫的方式建立在集体的压制之上,而技术统治的意识形态则采取了更加隐蔽的剥削和压迫的方式,只是人们并没有觉得自己受到压制而已。技术统治的意识所包含的“意识形态性较少”,或者说是一种隐形意识形态。第二,技术统治的意识形态借助于对个人需求的补偿,保持了群众对制度的忠诚,从而更加难以抗拒。哈贝马斯指出,“新的意识形态把辩护的标准与共同的组织加以分离,即同相互作用的规范的规则加以分离”,也就是把辩护的标准非政治化并与目的理性活动的子系统的功能联系在一起。

  针对技术统治的意识形态,哈贝马斯重新建立了坐标系,以此揭示技术统治的意识形态本质。他认为,应该在分析的层面上把一个社会系统的制度框架或社会生活的世界与前进中的技术系统加以区分。这种区分将影响到人们的行为选择。我们的行为只要是由制度框架决定的,从规范上讲也受法律效力的行为期待的控制和强制;我们的行为只要由技术系统来规定,它们就同工具的行为模式相一致,人们的行为就可理解为对变换着的环境的适应性的反应。可见,制度框架是由社会规范构建的,技术系统则按照目的理性自成系统。按照哈贝马斯的分析,技术系统在其自身领域是不成问题的,而技术统治论所产生的意识形态问题是技术系统侵入社会制度框架中的后果,即用把自然过程置于我们的控制之下的方法来控制制度框架。在哈贝马斯看来,这才是技术统治论带来的真正问题,技术特征并非是政治的,因此技术进步不能成为政治合理性的判断标准,统治的合理性必须在制度框架下获得规范的辩护。

  技术统治论的前景

  哈贝马斯认为,技术统治论的主要问题是没有阐明“技术进步与社会的生活世界”这个问题,换言之,就是没有处理好技术与民主的关系问题。哈贝马斯把技术理解为“对对象化过程的科学上合理的支配”,而把民主理解为“制度上得到保障的普遍的和公开的交往形式”。如此一来,技术和民主的关系问题便转化为如何把人们所掌握的技术力量反过来用于从事生产和进行交谈的公民的共识。

  针对这一问题,哈贝马斯主要分析了三种模式。一是决定论的模式。该种模式来自从霍布斯到韦伯的传统,其主要形式特征是专家依附于政治家,主张政治家使用技术知识,同时统治的实践要求政治家关心所决定的意志的贯彻。这种模式产生的问题是:尽管专家的专业知识能够决定合理的行政管理办法和军事安全措施,也能够迫使政治实践依据科学规则采取手段,但在具体情况下,却不能由专家做出具体的决断。按照决定论的观点,决断本身原则上避开了公众讨论,因此政治统治不可能合理化。二是技术统治论模式。这是从培根到圣西门的传统,其主要形式特征是政治家成了有科学知识的人,也是所作决定的执行人。这些有科学知识的政治家提出具体情况下可以掌握的技术、资源以及最佳战略和控制手段的必然规律性。这种模式的缺陷在于:第一,把技术进步的内在强制归功于社会利益的自发性。第二,技术和战略不能全部解决实践问题,实际上就是决定论模式的再现。三是实用主义的模式,这种模式的形式特征是在专家和政治家的职能之间不做严格区分,主张专家和政治家之间存在一种相互交往关系,“科学家向做出决断的行政当局提供建议,反过来,政治家们按照实际需要给科学家们交付任务”。

  哈贝马斯认为,决断论和技术统治论的问题是曲解了专家和政治家之间的关系,从根本上说是以失去全部民主为代价;实用主义模式虽然维系着同民主的联系,但在专家和政治家之间缺乏有效的转换。哈贝马斯的设想是,“发起一场把社会在技术的知识和能力上的潜力,理性地、负责任地同我们的实践知识和愿望联系起来的政治上起作用的讨论”。按照他的意思,这样有利于启发政治活动家参照技术上的可能和可行情况,改变想当然的态度,同时政治活动家们也能根据讨论中所表达的和得到重新接受的需求的认识,实事求是地发展技术知识。

  哈贝马斯并非一味反对技术和科学的应用,而是反对技术统治论的意识形态。他主张技术的应用须在自身的技术系统范围内,而不应该干预制度框架,政治的合理性的辩护标准不能来自技术而应获得人们对制度的忠诚。显然,哈贝马斯注意到科学和技术带来的社会问题,这些问题本身是技术统治论无法解决的,而把科学和技术置于技术系统内并为其发展划界,则是哈贝马斯乐见其成的。

  (作者单位: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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