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语》中的诸神形象
2016年09月27日 08:1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6年9月27日第1058期 作者:张永路

  先秦时期,诸神序列复杂繁多,其多沿袭自上古时期,在先民生活世界中具有巨大的权威和影响。《国语》作为先秦典籍,翔尽记录了先秦诸神序列,完整呈现了先秦信仰世界。

  对于人而言,神拥有极大的权威,而人则对其心怀敬畏。《国语·楚语下》便记述楚国大夫观射父之言:“况其下之人,其谁敢不战战兢兢以事百神!自公以下至于庶人,其谁敢不齐肃恭敬致力于神!” 所谓“战战兢兢”、“齐肃恭敬”,又以“谁敢不”来加重其语气,由此可知先秦时期神灵信仰的至高权威和深刻影响。

  不过,在很多情况下,先秦典籍所提及的神只是泛称而已,并没有一个清晰的类别和形象。幸运的是,《国语》中的一段叙事为我们提供了了解神之具体情况的机会。在《国语·周语上》中,周惠王十五年,“有神降于莘”,周惠王便就此询问内史过。内史过回顾了王朝兴衰之时的诸神:“昔夏之兴也,融降于崇山;其亡也,回禄信于耹隧。商之兴也,梼杌次于丕山;其亡也,夷羊在牧。周之兴也,鸑鷟鸣于岐山;其亡也,杜伯射王于鄗……若由是观之,其丹朱之神乎?” 内史过列举的诸神包括融、回禄、梼杌、夷羊、鸑鷟、杜伯以及此次降于莘的丹朱之神。诸神都是何方神圣?依照韦昭的注解,融即是祝融,《郑语》中称其是黎,也即是《左传》所说的颛顼氏之子;回禄本名吴回,是火神,又有说其名黎,与祝融为同一人;梼杌是鲧,即禹的父亲;夷羊是神兽名;鸑鷟则是凤之别名;杜伯是周宣王大臣,被其冤杀,见于《墨子·明鬼下》;丹朱则是尧之子。

  由此可知,至少在这段叙述中,可进入神这个序列中的,不仅可以有夷羊、鸑鷟等神兽、神鸟,还有宗神人神,即使人死之后同样可以被称为神。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神灵,如《周语下》记载东周王城边的谷、洛两条河交汇在一起,周太子晋称之为“二川之神”,可见神也包括河神之属。因此,《国语》中的诸神首先包括祖先神,人鬼亦可称为神,还包括自然神,如河神等,而神兽、神鸟之属也可称为神。

  其实,在先秦时期,神这一范畴有着广泛的指称。《鲁语上》记载有海鸟落在鲁城东门,臧文仲让国人祭祀,展禽曾说明何为神。依照展禽所说,以“法施于民”、“以死勤事”、“以劳定国”、“能御大灾”、“能扞大患”为标准,诸如黄帝、帝喾、颛顼、禹、汤、周文王等都可列入祀典。除此之外,还可以加上社稷山川、前哲令德、天之三辰、地之五行、名山川泽等,都在祭祀之列,都属于神的序列。从类别来看,这些神大多都是人神,同时也有自然神。而“非是不在祀典”,上述之外皆不在祭祀之列。当然,这是展禽反对祭祀海鸟的论证,而臧文仲使国人祭之,则说明在一部分人眼中此海鸟也属神灵序列。

  在《国语》中,诸神很多都拥有某种形象,并以其形象降临人间。有神兽、神鸟状貌的,还有杜伯为人形而“乘白马素车,朱衣冠,执朱弓,挟朱矢”,而鲧则在另一处《晋语八》的相关记述中化为黄熊的形象。内史过所说的丹朱凭依王后之身而生穆王,与历史上众多的感神迹而生的故事大体类似,而从“夫神壹,不远徙迁”,以及之后派丹朱之后狸姓往祭来看,对丹朱的祭祀也符合“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的规则,因此丹朱大致属于宗神之列。依据殷商至周的宗祖神观念,他们死后都是在帝左右的,《国语》也多有这类叙事,如《晋语二》记载作为天之刑神的蓐收是少皞氏之子该,开口即是“帝命曰”。在虢公梦中,蓐收的形象是“人面白毛虎爪,执钺立于西阿之下”。而之所以知道此神是蓐收,主要是因为史嚚据虢公梦中形象占卜所得。既然可以通过形象而知道神名,这也说明当时人们对于某一神的形象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其实,《晋语八》鲧化为黄熊的事例也是如此,晋平公生病而梦到黄熊,郑国大夫子产根据黄熊的形象而知此神应为鲧,并建议其祭祀夏郊。当然,从另一方面来说,既然需要通过多识多闻之人的介绍才能知晓神名,这同时也说明当时人们对于诸神形象还没有形成普及性的知识。

  同时由上可知,在先秦时人的眼中,神与人可以互相交通。人们通过祭祀、祈祷而获得神的降福,而神不仅可以降福于人,还可以降祸。为避免神的降祸而获得其降福,人们相信可以通过丰盛精洁的牺牲、粢盛奉侍神来达到目的,这可以说在当时是被普遍认同的祭祀方式。而祭祀、祈祷等敬神行为可以求神降福或止祸的观念,在人们意识中的投射就具体表现为子产建议晋平公祭祀夏郊来治病的故事。其实,在西周金文中,如“用享孝于文神,用匄眉寿,此其万年无疆”、“其敦祀大神,大神绥多福”等都已经成为习语,铭有这些文字的祭器都是用来祭祀过世祖先,并祈求他们赐寿赐福。可见,在先秦时期,不仅诸神序列起源古远,祭神祈福避祸也是自古沿传而来的普遍观念。

  (作者单位:天津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责任编辑:张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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