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新中国成立以来汉字字形规范说略
2018年05月15日 08:2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年5月15日第1450期 作者:李华

  “字形规范”是相对于字音、字义而言的汉字形体方面的规范,既包括汉字书写元素(笔画、笔形、笔顺)、构型元素(部件、部首、偏旁)方面的规范标准,也包括字形整理、字表研制等规范工作。规范路径既涉及自上而下的国家字形规范标准的沿革进程,也涵盖自下而上的学界在字形规范研究方面的求索历程。

  汉字字形规范研究的三个阶段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逐步强化汉字规范工作,汉字字形规范化更是取得可喜成绩,其中《简化字总表》的推行,汉字计算机输入推动的部件相关成果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颁布实施,在我国数千年语言文字规范史上无疑占有举足轻重的历史地位。以上成就分别对应着三个研究阶段。

  改革开放以前(1949—1978年)。新中国成立,百废待兴,普及文化教育迫在眉睫,因此改革文字成为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1964年颁布实施的《简化字总表》这一历史性文件,充分把握当时中国国情和实际,对国家社会语文水平和全民文化教育水平的提高,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

  改革开放以后(1978—2000年)。随着社会环境的根本好转,汉字字形规范化工作取得可喜成绩。其中,部件研究获得突破性进展:学界加强了偏旁、部首、部件之间的关系研究,在部件的层级性特点等热点问题上基本达成共识,首个国家部件规范于1997年全新出台。

  语言文字立法后(2000—2017年)。回顾我国数千年语言文字发展史,重大的时代变革、经济发展、文化繁荣阶段都曾提出过自上而下的汉字规范化举措,但通过颁行语言文字法令,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依法管理轨道,则始自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颁布。该法实施至今已近20年,对我国“写规范字”宏伟工程功不可没。

  汉字字形规范化研究的三大内容

  具有开创性意义的汉字字形规范化研究已经取得丰硕成果,并迈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在汉字字形的笔顺、部首、部件、规范字、异体字、印刷字等方面,均有国家规范标准出台并实施,极大推动了各个领域的汉字应用实践。

  在汉字书写元素方面,关于笔画、笔形的概念和分类,张静贤、苏培成在对外汉字教学和现代汉字学研究领域提出颇具影响力的说法。此外,学者们就笔画分类、名称展开深入探讨。在笔顺研究方面,文以战、李炳泽、傅永和、张静贤的成果为《现代汉语通用字笔顺规范》(1997年)的出台奠定了理论基础。

  在汉字构型元素方面,部件研究虽然始自20世纪60年代,但50多年来,名称界定、拆分方式、命名原则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杜定有、倪海曙、张普、李玲璞、晓东、苏培成、费锦昌、王宁、李运富等均就部件问题进行过深入研究,为1997年、2009年部件国家规范的先后出台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

  在字表研制方面,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1956年)发挥了开创作用,其后的《简化字总表》(1964年)也产生了巨大历史影响。学界深度参与的是“规范字表”研制工作,其间,傅永和等多名专家针对“规范汉字”概念的研究富有代表性。目前,信息化条件下研制的字表集大成者为《通用规范汉字表》(2013年)。

  汉字字形规范研究的两大挑战

  新中国成立以来,汉字字形规范化成果为语言文字规范化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经验,搭建了更高的平台。同时,也为今后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提出了适应信息化、国际化的时代要求,不断完善自身的长期研究目标。

  汉字字形规范化研究面临的挑战,首先是科学界定随时代发展而异的术语内涵。汉字字形方面的概念,名称未变而内容有别。究其原因,语言文字工作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完善的,汉字字形规范术语内涵自然也要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改变。

  笔画、偏旁、部首、部件名称长期沿用,但笔画分类、笔顺规则长期处于探讨之中。偏旁、部首概念亦因研究对象而内容有别。传统文字学范畴下,偏旁包括形旁、声旁两部分,其内涵大于部首。现代汉字学领域内,偏旁包含形旁、声旁、记号三部分,它与部首呈现交叉关系。而古代汉字和现代汉字领域偏旁界定的细微变化,古今辞书部首提取的多次调整,又使得与偏旁、部首概念存在复杂关系的部件研究自20世纪60年代提出以来,长期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由于部件拆分的层级性特点,计算机界的部件内涵常倾向于基础部件/末级部件,而汉字学界的部件内涵则更多是指复合部件/一级部件。加之部件是大于或等于笔画、小于或等于整字的构字单位,那么,哪些笔画是部件,哪些笔画又是部首,整字类、大于笔画小于整字类的部件与偏旁、部首的关系等问题,就成为字形规范化研究中必须随着时代发展而长期跟进的课题。

  正确处理字形规范之间的相关性也是汉字字形研究面临的一大挑战。规范制定是复杂的工程,不同规范隶属不同团队,但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规范之间又往往出现交集。汉字笔顺、部件、部首、独体字和通用字等规范性成果,适用范围各有侧重,出台时间亦先后有别。实际应用过程中汉字笔顺、部件、部首、独体字、通用字等相关内容互有交集、多有关联,必然要求在笔顺路径选择和部件、部首拆合方面,在部件层级拆分、部首合理提取方面,在成字、非成字、独体字、合体字、常用字、非常用字等术语界定方面,在部件、部首名称规范的代表字选用、位置解读、俗称沿用等诸多方面,既能够突出规范自身特色,又能兼顾规范间的协调统一,更便捷地指导汉字应用实践。

  “部件”概念提出50年来,部件拆分及命名工作均取得突破性进展,但由于部件、偏旁、部首之间的交叉关系,必然要求部件拆分与偏旁、部首提取,拆分后的部件命名同提取后的偏旁、部首名称在保持自身特点前提下尽可能一致。正如一些部件,同时是部首,又是独体字,也对应于字表中的某级字,那么,规范间的相关性势必要求特定使用场合能兼顾各类规范的特点。希望在《现代常用字部件及部件名称规范》已经比较科学化的名称规范基础上,通过汉字规范间的横向比较,尽可能使《现代常用字部件及部件名称规范》《汉字部首表》中成字、非成字、独体字、合体字、常用字、非常用字等术语界定,同《现代常用独体字规范》《通用规范汉字表》兼顾彼此、相互照应。

  在充分肯定新中国成立以来汉字字形规范工作丰硕成果的同时,面对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对象是复杂的语言文字,其应用范围是人际、人机交际等诸多特殊性,我们应当将现有成绩作为今后工作的新起点,正视汉字字形规范面临的信息化、国际化挑战,随时代生活发展适时、适度科学调整已有规范标准,不断推动我国汉字字形规范化工作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西北师范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责任编辑:张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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