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路径与特征
2022年08月15日 10:1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8月15日第2470期 作者:魏炜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构成,社会治理的改革创新是一种世界性趋势,各国在这方面既有许多成功的经验,也有不少深刻的教训。新加坡在经济转型及社会转型的双重推动下,将社会治理纳入国家治理的轨道与范畴,形成政府主导、社会与公民共同参与、坚持法治原则、社会治理方式和手段调整与时俱进等特点。从威权控制型的社会管理到主导参与式的共同治理,新加坡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是不断选择科学方案、解决社会矛盾的过程。

  新加坡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历程

  新加坡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历程分为三个阶段:殖民统治时期有序管理初步形成阶段;工业化时期威权控制式的社会管理阶段;后工业时代建构主导参与式社会治理模式阶段。

  在殖民统治时期有序管理初步形成阶段,英属新加坡的社会管理经历了从东印度公司时期的自由放任到直辖殖民地有序管理的过程。东印度公司将新加坡定位为自由贸易港,实行自由放任与分而治之相结合的统治方式。新加坡形成一个个相对独立的族群移民社会,族群内部高度自治。1867年新加坡成为直辖殖民地,殖民政府加强政府的社会职能,使社会管理逐渐步入有序状态。与此同时,移民社会仍然延续着较高程度的族群自治状态,跨族群的社会组织开始出现并参与到社会治理中。

  1959年到1995年是新加坡工业化时期,新加坡社会进入威权控制式的管理阶段。在这一阶段,新加坡政府实现了由殖民时期的弱政府到独立国家的强政府的转变,完成社会治理三大目标:建立以法制与秩序为基础的威权控制体制,稳定社会秩序,政府全面介入社会,将社会和个人纳入政府的统一管理;结束族群隔离状态,以政治认同取代文化认同,通过语文政策、教育统一、市区重建、华社重塑等方式整合族群社会,建构新加坡国家认同和国民社会;以相应的社会政策促进工业化的经济转型和社会转型。威权控制体制模式稳定了新加坡社会秩序,成功实现了国民对国家的认同超过对族群的认同,维护了多种族和多宗教的和谐共处。

  成为发达经济体后,为适应国内社会转型与国际环境变化的需要,新加坡保持政府在社会领域中强势地位的同时,完善政府主导的社会治理体系,通过扩大民主、加强沟通等方式提升社会和公民的治理参与程度,国家力量和社会力量相互配合,努力构建政府主导下的政府、社会和公民多元协同治理机制。

  新加坡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特点

  新加坡的发展有其特殊性,与大多数国家相比,其国情相对简单,特殊的地缘环境又使政府时刻保持对国内外形势的敏锐性,加上强势政府的执行力,无论哪个领域的政策要改弦易辙都相对比较容易。在不断选择的过程中,新加坡社会治理形成了自己的特点。

  首先,将社会治理纳入国家治理的轨道与范畴,服从国家发展需要。新加坡社会治理现代化经历了一个不算漫长但足够曲折的历史过程,国家发展、经济转型及社会转型的推动是其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历史动因。新加坡在社会建设过程中坚持社会治理现代化与经济转型和社会转型同步,社会政策与经济政策相辅相成,经济领域与社会领域平衡发展,从而避免了大多数国家在现代化道路上“先经济后社会”的做法。

  其次,政府主导、社会与公民共同参与是新加坡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特征。在社会治理领域,新加坡政府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参与社会治理的社会主体分为基层组织、慈善机构等非政府组织和公民个人三个层次。政府不再通过直接的分配、补贴甚至救济等财政政策发挥主导作用,而是通过社会立法与社会政策规范个人、社会与政府三者之间的责任关系,建立政府主导下的多元协同社会治理机制,协调社会与经济的同步发展,实现公正平等的社会治理目标。

  再次,秉承法治原则,坚持在法制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法制化包括法律的规范和制度的约束,一方面,建立一个从政府行政管理到商业贸易,从交通法规到社区居民生活、家庭义工等全方位法律体系,所有治理程序、政策实践都必须在国家法律的框架内运行,遵循制度化的管理流程。另一方面,所有治理主体都必须在国家法律的框架内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享受利益。正是得益于完备的法律制度,加上严格执行,新加坡的社会治理才能顺利进行,才能长期维持井然有序的社会秩序和公正的社会环境。

  最后,社会治理方式和手段调整与时俱进,社会政策具有灵活性。新加坡复杂的殖民地历史造就复杂的社会结构,并由此导致社会矛盾的多重性,如何维持移民社会的国家认同、多元种族和多元文化共处、国民的安居乐业、社会的井然有序等成为新加坡社会治理的长期课题。从殖民地脱胎而来的新加坡政府,因应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需要,推进社会治理改革,在发展困境与出路选择中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其间甚至出现人口政策的大逆转。新加坡建国以来先后实行限制移民、计划生育、支持生育、鼓励生育与鼓励移民相结合的不同政策,这种阶段性变化既与人口增长的普遍规律相吻合,也体现了新加坡社会政策的灵活性。

  新加坡经验的启示

  新加坡社会治理现代化既有其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又体现了与其他国家不同的发展特征,现代化的治理模式不但保证了新加坡社会有序、高效运行,也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创造了条件,其经验可以为其他国家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启示与参考。

  一是高度重视社会治理的重要性。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历史像一个有机生命体的构成部件,它们在生命体的成长壮大过程中各司其职,彼此互相关联、互相影响,牵一发而动全身。新加坡将社会治理纳入治国理政的大局,社会治理现代化根植于移民社会自力更生、拼搏进取的文化特质,成长于从贫穷到繁荣的经济腾飞与国家繁荣之路,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相得益彰。

  二是政府主导是快速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新加坡的经验诠释了“强政府”代表国家居于社会治理主导地位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政府主导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目标规划的顶层设计,而多元共治体现在执行和操作层面,社会治理是为了在社会领域实现国家建设目标和价值取向。

  三是充分发挥法治对社会治理的规范和保障作用。以法治为基础建设一个公正、平等和透明的社会,是新加坡社会治理的原则之一,也是政府主导的重点所在。法治是新加坡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保障和最重要的标志,通过社会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能够稳定社会预期,增强社会信心,激发社会活力,提高社会效率。

  四是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体的功能与作用,引领和推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在社会治理领域,新加坡不仅确立了“强政府”的主导地位,而且形成了“大社会”的参与模式。层级清晰、分工明确的基层组织与完善的社会募集和义工服务体系是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建设的重要保障机制;企业和个人的资金赞助为基层社会运转提供了重要资金补充;志愿者通过基层社会组织提供的义工服务体系为新加坡民众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公共服务。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加坡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15BSS014)研究成果、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备案中心“赣南师范大学新加坡研究中心”招标课题“社会组织与新加坡社会治理现代化”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赣南师范大学新加坡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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