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合奏以创新促发展
2021年03月18日 09:0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年3月18日第2128期 作者:姚金佳

  我国民族传统器乐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民乐合奏的出现。创新民乐合奏是推动“中华乐派”发展的重要渠道,民乐合奏的发展不仅对中国传统器乐具有代表意义,而且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展具有重要价值。我国的民乐合奏始于20世纪初,据音乐史学家研究,五四运动时期是我国民乐合奏的发轫期。在众多民族音乐大家如刘天华、聂耳等人的努力耕耘下,我国民族音乐中的管弦乐队开始在大江南北广泛建立,同时在现实社会状况和悲惨民族命运的激励下,音乐家们创编了大批优秀的反映时代呼声和现实境况的民乐合奏作品。民乐合奏作为我国民族传统音乐一面旗帜,扎根于我国民族器乐的悠久历史长河,汲取各个时期的时代特色,形成了包含多种风格、独具特色的新民乐流派,与其他传统文化一起构成了我国深厚的文化底蕴。

  民乐合奏的价值与现状

  民乐合奏从分类学角度归属民族器乐范畴,是中国先民在与自然艰苦抗争中形成的既具有中华文化印记又带有典型地方特色的民乐类型,多通过学徒制形式,以师徒口授等方式在宫廷、文人间、民间仪式活动中流传、坚持、发展。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系统的音乐教育体系的建立、健全,特别是从1995年第六届国民音乐教育改革研讨会发出“以中华文化为母语,充分发挥音乐教育在国民素质教育中的积极作用”的号召以来,高校逐渐成为民乐合奏的重要传承基地。高校的民乐合奏主要通过师生教学相长的方式传承发展,大学生在接受民乐合奏教育中,提高自身专业技能、锻炼多声部听觉和立体思维记忆能力,其中对舞台表现能力等艺术实践技能的习得是民乐合奏最为突出的价值。民乐合奏不仅要求个人技术过硬,更要注重人与人之间的磨合与协作,从而实现多声部合奏,直至演奏协奏曲、交响乐等大乐。在民族合奏中要求每个人做好自己,同时兼顾他人,相互协调才能使音乐更具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

  当前,在高校民乐合奏课程教学中发展还存在一些不足。

  首先,生源水平参差不齐,乐器种类不全。高校民乐学生来源较为复杂且水平差距较大,因为民族器乐在我国民间流传广泛、乐器易得、简便易学,所以习练者众多,但由于习练者缺乏规范意识,专业技能基础虚浮,进入高校进行专业学习时,尤其是进行民乐合奏时,往往难以协调,导致民乐合奏教学效果差,使得民乐合奏在求学的前半段时间难以获得快速提升。另外,地方高校的民乐团的乐器种类受经济状况、文化氛围、师资配备、政策引导和社会支持等方面因素影响难以配齐。与此相应,民乐合奏各声部也就难以均衡,弱、少、缺的情况司空见惯,因而难以取得较高的合奏效果。

  其次,教学思维传统,学生主动性差。这需要在教师和学生两方面入手。民乐在我国先行音乐教育体系中处于弱势地位,在民乐合奏中为了迎合观众审美趋向而多杂糅西方乐器进而形成兼具中西的组合型新民乐,这一形式虽然短时间内造成民乐兴旺的繁荣景象,但能够历经时间洗礼而沉淀为精髓毕竟很少。其中,高校民乐教师在教学中思维固化是导致这情况出现的原因之一。民乐合奏发展需要依赖思想活跃、业务精湛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而我国民乐教师匮乏,这就导致民乐人才培养的缓慢。受“俗乐”固化印象的影响,学习民乐合奏的优秀学生极少,这种情况的长时间存在已经严重侵蚀了民乐的传承根基。

  最后,教育体制待健全。学界认为,尽管中国民族器乐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辉煌的业绩,但是在过去数百年间,民乐合奏更多的是作为戏曲的伴奏的形式延续着。在这种生存状况的影响下,用独立的形式进行艺术展演对民乐合奏来说较难适应,也就无法培养出能够独当一面的民族器乐传承者。20世纪20年代以来,以刘天华为代表的中国民族音乐家,曾以宏伟的历史大局观、宽阔的全球大视野推动民族器乐的现代化转型。新中国成立后,重庆国立音乐院、常州幼年班、东北鲁艺文艺学院音乐系、华北大学文艺学院音乐系等多家教育机构合并组建中央音乐学院,实现了我国民族器乐的正规化、规范化发展。通过高校重视、教材建设、音乐活动开展等方式,逐渐实现民族音乐的复兴。

  民乐合奏的创新发展

  针对目前民乐合奏中声部欠缺、演奏者主动性差、水平参差不齐以及传承体制待健全等短板,需要专业音乐工作者、高校音乐教师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开拓思路、开阔视野、开辟路径发展。只有如此才能实现以“国乐、华乐、中乐”为宗旨的民族器乐在建设文化强国,繁荣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提升审美素养、陶冶情操、温润心灵、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中发挥效力,以民族文化吹响时代的号角、引领时代的风气,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文化生活需要。我们可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第一,调动教师教育热情、提高整理挖掘水平。民乐合奏是实现中华民族传统音乐发展、创新的重要力量。调动教师积极性,要针对教师教育体系结构性矛盾、优秀民乐合奏曲谱少、典籍整理挖掘难等堵点、痛点、难点问题进行精准应对、精准施策。出台民乐合奏相关保障制度、民乐合奏传承保护制度和民乐合奏奠基整理、创新制度等,以制度应对变数、以规范应对无序,实现民乐合奏制度化、正规化发展。

  第二,推广民乐合奏表演形式,避免西方化、交响乐化。在民乐合奏的传播流布中使用通俗的语言、年轻人的语言体系和交流范式进行沟通,以换位思考理解包容学生,以同理心感化青年学生,避免家长式说教。从而促进传承人与被传承人的情感融合,推动双方在思维碰撞中探索传承新形式、实现传承新模态,提升传承效率,筑牢传承基础、提升传承能力。同时,在我国民乐发展中应塑造独特文化属性和文化基因的民乐合奏传统,防止以西方音乐体系框设民乐,防止以交响乐的模式预设民乐合奏,防止以音色立体化规训民乐色彩。在突出民乐合奏个性音色、表现音色变化、完善织体色彩基础上,建立起多彩的民乐合奏体系。

  总之,以民族器乐为代表的中国传统音乐在丰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内容、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文化产品需求、推动中华传统文化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中发挥着越来越突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以民族器乐为根本的民乐合奏在发展中形成了彰显中华文化特色、巩固中华文化自信的新民乐发展路径,为提高中华文化软实力贡献了音乐力量。

  (作者单位:烟台大学音乐舞蹈学院)

责任编辑:张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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