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一带一路”建设率先取得成果的地方,都是民心相通基础好、政治互信水平高的地区。这也表明,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要想走得好、走得远,就需要民心相通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与民意基础。正因如此,民心相通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传播机理究竟为何,是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必须厘清的重要理论命题。
情感在社会结构中具有重要功能
民心相通之所以能够成为疏通化解丝路沿线各国间“壅塞阻隔”的先导之器,原因正在于关键机理——共情传播。民心相通是“五通”合作机制中唯一直接指向人际关系的顶层设计,也是中国贡献给国际社会的一种充满在地智慧的传播与交往范式。在日常生活的意义上,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心”乃是人们的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是社会成员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自发的、潜在的、不系统的、相对稳定的心理反应,表现为人们对社会生活某一特定方面的认知、情感、态度、情绪、兴趣、愿望和信念等。通过“心”来认知和把握外在世界,是中国人参与和融入世界交往的特别方式。其中,交往主体情感的互相体认与感通,亦即“共情”,是达至彼此“心通”的枢纽。
所谓“共情”是一个心理学概念,也译为“同理心”或“移情性理解”,指的是个体准确地理解他人的情感,并在特定情境下做出准确情感反应的一种能力。研究表明,共情是良好人际关系形成的一种重要沟通机制,对于双方的成功交流发挥着关键作用。共情也有助于个体产生利他行为和亲社会行为,同时有助于减少群际冲突,改善群际关系。
从心理学来看,从“人心到人心”的民心相通正是一个以“共情”为机理的心理过程。心理过程是个体心理活动在一定时间内发生、发展的持续经过,该过程由认知过程、情感过程和意志过程三个相互关联的部分组成。认知过程是指人以感知、记忆、思维等形式反映客观事物的性质及其相互关系的过程,是为“知”;情感过程是指人对客观事物的态度体验,以需要满足与否为中介,是为“情”;意志过程是人有意识地克服各种困难以实现预定目标的过程,是为“意”。“知”“情”“意”分别从三个不同层次构成了民心相通的完整心理过程。在三个心理过程阶段,“情”对于民心相通至关重要,是传播主体从认知到意向再到最终行动的中枢要素。
社会学家特纳(Jonathan H. Turner)突出强调了情感在社会结构中的重要功能:“情感具有能量。这些能量将加入到社会的基本运作中,维持群体的联结和社会的结构。”社会心理学先驱、策动心理学创始人麦独孤(William McDougall)也从心理动因角度指出了情感对于个体行为的社会意义,“感情是心理结构中的一种成熟表现”,“感情的成熟对个体和社会的个性和行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为“我们的价值和是非判断都根源于感情;我们的道德准则也同样根源于此”。这些论述都表明,在民心相通三个层次的心理过程中,情感具有决定后续意志行为的关键作用。这一机理为民心相通的共情传播提供了心理学基础。
共情传播的内在逻辑
共情传播的内在逻辑在于,在共生的状态和平等的交往关系中,传播主体能对他者的情感“感同身受”,并且能“换位思考”,以同理之心从他者的角度去认识和理解问题,进而形成共通的意义空间与和谐的人际关系。
在以“异质化”为基本表征的国际社会,人际交往存在着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历史、地理等复杂因素的阻隔,以及怀疑、偏见、抵触、恐惧乃至仇恨等心理障碍的干扰。但是,一旦双方各被对方所认知、所尊重、所理解,甚至所吸引、所喜欢、所爱慕,这种情感上的互相认同便会产生与对方交往的积极动力。双方会有意识地克服各种困难以实现交往的动机,实施各自的意志行为,诸多传播障碍和传播隔阂自然会被暂时搁置而求同存异,甚至得到疏通、消除和化解。古丝绸之路曾经的繁荣和当前“一带一路”民心相通的成功范例,都说明了这一点。
另外,交往主体间的社会差异性越大,情感对其交往成功与否、是否最终达至“心通”越具有重要性。因为政治与社会制度、历史与文化传统的差异虽然常常成为国际交往难以克服的障碍,但情感却是人类共同拥有的一种生理与心理状态。加拿大学者郝拓德(Todd Hall)将其称为“人类经验的核心部分”。爱恨情仇,悲欢离合,喜怒哀乐,生离死别,这些基本情感往往可以跨越各种藩篱而在人际传播主体间引起共鸣。民心相通所蕴含的“心通”理念,在本质上正是传播主体之间“情”的相近、相知、相融的体现。
共情传播的内在机理在心理学的 “共享表征”(shared representation) 与“知觉—行动机制”(perception-action mechanisms)中得到了更为科学的解释。心理学研究表明,人们对于自己实施过的动作和体验过的情绪会产生一个心理表征,而知觉到他人实施同样的动作和体验同样情绪的时候也会产生一个心理表征,两个表征中重复的部分就被称为 “共享表征”。当个体知觉到他人的情绪,就会同时激活储存在大脑镜像神经系统中的共享表征,从而将他人的情绪自动地转化为自己的情绪,因此能够体验到他人的感受,这就是“知觉—行动”机制。回到民心相通的“心通”语境,所谓“将心比心”“感同身受”“心心相印”,正是基于传播主体“共享表征”而引发的“知觉—行动”。
在共情传播中,如何以中介物桥接不同的传播主体以引发其“共享表征”,是实现彼此“心通”的关键环节。所谓中介物是指引发传播主体产生相同或接近情感态度的客观事物,它可以使传播双方见之动心,会之起意,触之生情,有效促成传播双方共通的意义空间,是“心通”的重要媒介和载体,也是共情传播中的“决定性符号”。中介事物越是恰当,越被双方所共同认可,就越容易在传播主体间产生“共享表征”,共情传播的进展也就越顺利。
“一带一路”民心相通的共情传播有着悠远深厚的历史文化基础。沿线各国虽然社会制度多样,历史传统各异,国情风俗悬殊,但都珍视古丝绸之路这一历史纽带,有着浓厚的丝路情结。这正是引发丝路沿线各国民众“共享表征”、促进各国民心相通的最根本也最有效的传播载体。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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