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社区公共性与“共同在场”
2020年11月19日 08:5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11月19日总第2051期 作者:冉华 耿书培

  随着农村社区发展步伐不断加快,村庄内部结构已经悄然改变,以宗族、血缘为纽带的关系发生了巨大变化。在媒介技术的发展下,乡村共同体实现了线上型构,村民获得了情感分享、群体认同、关系归属与需求满足等个体社群意识的强化。线上社区给予群成员更多平等交流的机会,提升了村民的参与意识与积极性。

  本文基于新媒介与村落治理之间的关系展开,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北村为案例,期待为中西部社会治理提供经验借鉴,也为数字环境下的村落团结再塑提供新的可能。

  乡村社区作为一个真实的生活共同体,它的存在和演化对村庄的发展起着基础性作用。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就将共同体建立在人的本质意识上,强调血缘、地缘和宗教共同体都是共同体的基本形式。在宁夏中北村,邻里关系是连接村民的主要纽带,村民们在有限的空间内进行日常生活和交往。由此,邻里共同体形成了一套“共助”系统,也为生活稳定提供了重要保障。然而,当城乡关系发生变化时,邻里共同体因为乡村人口流动而失去稳定性。生产方式的更新、经济结构不断升级,使传统的村庄逐步对外开放,村民利用便捷的交通工具拓展了地域和空间上的劳动合作。大规模的人口流出让乡村面临的问题和挑战随之而来。作为重要人际关系节点的年轻劳动力向外迁移后,留守的村民减少,村民间关系连接弱化,共同参与公共事务和仪式的意愿降低。与此同时,外出村民远离家乡所产生的疏离感和孤独感也让他们逐步失去了对乡村的归属情怀。尤其是农村改革以来,农村社会出现了值得警惕的“社会原子化”趋向,乡土团结陷入困顿。

  随着网络和智能设备的普及,新兴媒介的发展帮助村民们实现了跨越时空的“共同在场”,社交媒体在村庄事务治理中的功能也在不断演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乡村共同体以另一种形式实现了重构。村民自行发起的微信群作为一种圈群化的聊天工具,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下村庄的尴尬局面。在线虚拟社区是网络共同体的一个基本形式,在微信虚拟社区中,个体可以和群组中的任何一个人建立联系,并展开进一步的人际交流。同时个体之间的联系具有稠密性,因此在互动、共享的虚拟社群里,共同体的线上型构具备了可能。

  实地公共空间的迁移:线上的“共同在场”

  人际交往基于一定的空间基础,即“共同在场”。虽然“共同在场”体现着实地空间具有某种清晰的地理界限,但它同样有着信息互换和情感交流的属性。中北村村委会对面的健身广场成为村民们经常见面的场所,久而久之他们也习惯于在此分享社区见闻以及留存社区记忆。

  第一,“共同在场”促进了高效的信息沟通。微信群的出现为村民们的信息交流和传播提供了一种新的选择。随着实地公共空间迁移到线上,共同体成员交流互动的场所突破了时空的限制,村民们不再依靠特定的仪式活动和受限的区域来进行沟通交流。中北村微信群把村民们拉入一个共同的虚拟社区,逐渐成为村内信息的集散地。不论是在外务工还是下田作业,身处不同时空的村民由于微信的圈群化传播而被重新联合起来,实现了虚拟空间的“共同在场”。

  第二,“共同在场”增强了社区黏性。微信群是一个具有脱域性质的关系网络,为分散在不同空间的村民提供了参与村务的便利途径。基于虚拟空间的“共同在场”一定程度上还原了实地公共空间中常常出现的村务交流、议题讨论、民主投票等活动,在线的“共同在场”重现了社群的组织性。

  私人事务的“公共性”分享:从个人到共同体

  一个强大的社区拥有能让社区成员紧密团结在一起的魔力,这样人们在满足自己需求的同时也能尽可能满足他人的需求。情感纽带是成员之间的承诺和信念以及他们共同的经历和生活的重要保障,这些都是社群意识的重要体现。

  私人事务的分享引发公共关注。因为有了线上“共同在场”的平台,中北村微信群为村民提供了一个社区议题讨论和公务传播的空间。比如哪里的水渠倒了、谁家要办喜事以及家里孩子考上了大学等消息都会在群里分享。还有村民会通过微信群开启“搭便车”服务,为村民们在城乡之间运送物资。在中北村微信群里,私人事务的分享引发了众多村民的共同关注。而虚拟社区中的共同关注是社群成员成为兴趣共同体,甚至最终成为情感共同体的必备条件。

  以共鸣强化社群意识。尽管这些社区新闻在外人看来都是些鸡毛蒜皮、微不足道的小事,但正是这些有关村民自身的“私事”使村民间更加具有黏性的连接。社区见闻的即时分享和发布让村民之间的连接更加紧密,村民对于社区的认同感也会进一步增强。因此,微信群慢慢出现了很多“晒”娃、“晒”自己、“晒”生活等各个方面的信息。在这种“拉家常”的“闲聊式”传播中,群成员关系进一步拉近。私人事务的公共性分享已经超越了信息传递的范围,村民在接收和转发信息的过程中,不断构建社区认同方式。

  从私人线下到公共多元:“共同在场”的公共议题讨论

  随着互联网的出现,在线社区为村民提供了一个微观的公共空间,村民可以进行言论发表、公共事务参与、信息交流等活动。线上公共空间因其覆盖面广、多样性高、互动性强等特征,具有不可忽视的优势。

  从“社交媒体”到“公共空间”,实现了功能的扩容。中北村利用微信群来重塑村庄的线上共同体,村民通过网络动员、组织共同参与乡村公共事务,促进“共同行动”。不同于哈贝马斯所认为的以理性话语为特征的单一公共领域,社交媒体所扩容的线上公共空间具有更多的民主功能,并为少数群体和边缘群体提供了另一种平台,那就是挑战公共领域的主流话语。其中,中北村微信群作为一个虚拟社区兼顾了各类群体的利益。

  人人参与的氛围,“共同在场”带来新的村庄治理模式。微信群正赋权给个体以使其成为表达者和行动者,多元主体不再是空洞的集群和抽象的存在。村民主体性地参与让公共事务的意见表达更加充分、多元,群成员的社群意识也得到提升。村庄治理逐步出现“多元中心治理”新模式,这一定程度促进了政策的有效传达,提高了村庄治理效率,最终令多元主体都能获得理想和预期的收益。因此,多元主体的协商模式使乡村社会治理“去行政化”,进一步提升虚拟合作效率。

  公共空间的维护与共同体的型构

  笔者研究发现,线上社区的出现改变了乡村共同体式微的现象。微信群的主导让原本零散的中北村重新聚集起来,在线乡村共同体的重塑让村民有了一份认同感和归属感。

  一方面,建立了群体空间的“公共性”规约。在线社区的“公共性”也会对村民们产生一种潜在的规约。这种约束一方面可以表现为“自律性”的约束,村民们在群里会自觉遵守相关纪律,只发布与群聊主题相关的内容,在讨论公共议题时尽量保持冷静和理性。同时“公共性”还会引起村民“他律性”的规制。因此,微信所提供的群聊功能为实地社区的线上迁移和重塑打下了稳固而又实用的基础,也为线上公共秩序的维护以及成员权益的保护提供了更多的方式。

  另一方面,线上传播触角的延伸,让村民间建立了新连接。长期的线上交流和公共参与,让村民们无论身处何地都对社区成员的身份有一个清晰的界定。一些打工在外的村民遇到任何问题在群里寻求帮助时,群成员都会积极地给予相应的意见。当他们通过线上的信息沟通和分享来强化成员身份时,村民对于村庄社区的认同程度也会随之提高。这种“互帮互助”的交往机制逐渐还原了“熟人社会”的日常生活状态。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互联网传播形态与中西部社会治理”(17JJD860004)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媒体发展研究中心;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责任编辑: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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