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2020年10月28日 09:0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10月28日第2035期 作者:记者吴屹桉

  本报讯 (记者吴屹桉)10月24日,“面向‘十四五’的养老保险改革与发展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与会专家学者围绕“十四五”时期养老保险改革与完善等问题展开深入研讨。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认为,“十四五”时期我国养老保险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任务是实现法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率先定型,促进多层次养老金体系取得实质性进展。

  在正视养老金领域现实问题的基础上,明确养老金发展思路与改革建设的重点。浙江大学教授何文炯表示,“十四五”时期,要全面推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控制和缩小群体间基本养老金差距,促进非正规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建立基本养老保险的多渠道筹资机制。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金维刚认为,“十四五”时期,应进一步厘清政府、企业以及个人的筹资责任,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回归保险属性。与此同时,基本养老保险还需注重理性发展,筹资与待遇之间需形成合理的对应关系。

  西安交通大学教授张思锋表示,应通过加快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开征“社会保障税”、构建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等途径,逐步完善多层次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十四五”时期养老保险的核心问题是长期与短期、宏观与微观的统筹协调。西南财经大学教授林义认为,应重点研究多渠道投资养老保险基金,从多学科角度探讨建立社会保障税对未来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具有的重要意义。通过促进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保障更多民众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会议由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主办,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养老金分会、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承办。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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