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非遗与旅游业融合发展
2020年04月01日 00:0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4月1日总第1898期 作者:本报记者 李永杰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非遗与地方旅游业的互动关系愈加紧密,非遗保护传承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效果日益凸显。

  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詹一虹提到,文化旅游是非遗传承发展的重要实践形式,而实现非遗资源向文化旅游产品及服务转化,则与开发模式相关。对于不同类别的非遗而言,其与旅游开发的结合形式不尽相同,相关实践也呈现出多样化特征。因此,应建构文化旅游视域下的非遗传承发展机制,充分认识到非遗传承发展的阶段性规律,因地制宜灵活发展非遗旅游。同时,需借助各级政府以及多元的社会力量,优化非遗传承发展的社会环境,给予适当的“容错”空间。

  中国传媒大学公共文化与创意设计系主任杨红介绍称,国内目前非遗与旅游业融合发展的类型主要有五种,即开展非遗节事旅游、非遗进驻景区、非遗+活态遗产、建设非遗主题场馆和景区、打造非遗主题旅游线路。非遗与旅游业融合,不是二者的简单叠加,而是要遵守尊重文化、保障收益、实现可持续性发展等基本原则。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李宁看来,旅游开发确实可以促进非遗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但过度商业化会严重影响非遗的可持续性发展。在推动非遗与旅游业融合发展的过程中,要遵循科学合理、适度开发的原则。既要坚持政府主导,又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引导企业投入资金,积极开发利用非遗资源,满足大众消费需求。同时,要坚持调查研究和深入挖掘相结合。通过对非遗开展资源普查、项目申报等系统保护工作,深入挖掘非遗文化内涵,进一步凸显非遗的地域性、独特性,增强非遗旅游的吸引力。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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