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外媒报道 《自然》期刊官网近日发布的一项研究成果显示,虽然高校在考察与提拔研究人员时,对是否乐于参与团队合作等因素给予了广泛考量,但目前尚未对此类因素设立一致的评估标准。
高校一般通过研究、教学和服务三个维度评估研究人员的绩效,近年来,部分学者致力于推动在职业评估中增加另一个维度——“同僚性”,即尊重同事、易于与同事合作,这对研究团队整体运作非常重要。研究发现,北美地区的一些大学在提拔员工的过程中,会考虑相关人员间的互动程度,但这些因素并未明确地标注在审查材料中。一些学者担心,如果没有明确的指导标准,此类评估方法可能会造成不公正现象。
加拿大萨斯喀彻温大学研究人员德德·道森(DeDe Dawson)等人分析研究了来自美国和加拿大129所大学不同部门的860多份关于考察、晋升和任期的文件,以了解“同僚性”被纳入考量的频率。研究发现,“同僚性”的概念很普遍,在213份文件中,“同僚性”一词和相关术语出现了507次。但是,只有85份文件对该术语进行了定义,解释如何衡量“同僚性”或真正应用到实际评估过程中的文件更少。其中,研究密集型机构提到“同僚性”的频率更高,这可能是因为合作类行为在研究小组中更受重视。
大学究竟以何种频率使用“同僚性”评价员工表现目前尚未可知,但个别案例曾引发争议。此前曾有美国研究人员试图起诉所在大学,因为该大学以缺乏“同僚性”为由,拒绝为其提供终身职位。道森等人认为,在没有足够指导的情况下,在绩效评估中引入“同僚性”可能会导致偏见,因为相关负责人可能会用自己的标准来实施具体评估过程。有学者认为,虽然“同僚性”的具体评估存在一定困难,但这事关学术创新与研究人员的工作满意度,因此,“同僚性”应当得到公开的认可与鼓励。
(王俊美/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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