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科研影响力的理解
2020年12月14日 09:0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12月14日第2068期 作者:本报记者 王悠然

  近年来,科研影响力日益成为学术界的热门话题,并开始向公共政策制定领域“渗透”。然而,许多学术人员、政策制定者及广大公众对科研影响力的理解尚不清晰。近日,本报记者围绕科研影响力的定义、如何确定科研影响力等问题,采访了英国林肯大学负责科研影响力发展业务的主任朱莉·贝利(Julie Bayley)。

  区分学术与非学术影响

  《中国社会科学报》:科研影响力的基本定义是什么?

  贝利:简单地说,科研影响力可定义为科研成果在学术界之外产生的、可被证明的益处,即由科学研究引起或受到科学研究促进而在社会、经济、环境中发生的、人们能够看到的变化。这并不意味科学研究是唯一影响或催生的原因,而是指科学研究起到了清晰的、明显有别于其他因素的促进作用。科研影响力的类型及产生方式多种多样,科研影响力的规模可大可小。“非学术人员感受到的作用”是科研影响力最关键的特征。需要说明的是,此处所讲的“科研影响力”不同于传统的学术影响力评价指标。前者反映的是真实世界中的变化,后者反映的是一项研究在学术界的声誉、地位、对其他学者的影响。强调科研影响力不会也不应该破坏学术严谨性和卓越性的原则。而且,追求提升科研影响力还会受到学术界内部相关变革力量的支持,如开放存取运动、对“负责任的指标”的呼吁、对高校排名的批判性讨论等。

  《中国社会科学报》:学术人员通常采用什么方法展示和证明科研影响力?这些方法是否存在局限性?

  贝利:既然科研影响力指的是科研成果对真实世界的影响,任何收集非学术人员见解的方法都可用于展示和证明科研影响力,在实践中一般采用定性反馈和定量数据相结合的方式。例如,收集个人、群体、企业或其他利益相关方出具的、关于一项研究如何给他们带来帮助的证明书;开展调查和访谈;从企业或服务提供商处获取有关利润、服务质量或其他变化的数据资料。证明科研影响力没有黄金标准,关键是所采用的定性或定量数据都要真实、准确,且这些数据显示的是实际而非假设的变化。任何评估科研影响力的方法都有局限性,就像任何对研究本身进行评估的方法都有利有弊。定量方法对展示科研影响力的规模极为有效,但很容易忽视科研成果到底是具有正面价值还是负面价值;定性方法能够更全面地描述科研成果产生的益处,但在反映科研成果给经济和商业带来的数字层面的变化时,说服力可能不足。许多“负责任的指标”倡导者相信“能够测量不意味着重要,重要也不意味着能够被测量”。证明科研影响力的最佳方式是考察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了哪些变化,并选择最恰当的综合测量标准。

  培育科研影响力素养

  《中国社会科学报》:今天的学术人员是否有必要接受“科研影响力培训”,以了解科研影响力为何重要、怎样使科研影响力最大化?

  贝利:这一点很有必要。需要接受培训不是因为学术人员对科研影响力一无所知,而是因为他们缺乏足够的机会来形成“科研影响力素养”。科研影响力不是研究的自然产物,需要付出努力建立连接、进行沟通,才会产生。学术人员在各自的领域内是专家,但仅因为这一点就期待他们的研究会引发社会变革不切实际,也不合理。如果学术人员不了解科研影响力是什么、为什么重要、如何实现,也不在研究的最初阶段就将科研影响力融于研究之中,那么对他们而言,提高科研影响力将是一项困难的、费力的“额外”任务。因此,我们需要帮助他们形成“科研影响力素养”。

  在强调科研影响力的重要性时,必须注意一个区别。科学研究是否应帮助改善社会、解决社会问题?绝对应该。是否应期待所有的科学研究都产生“有形的”影响?不应该。科学研究与影响力之间的关系有时是简单明了的,有时是复杂的,期待基础性或探索性的研究产生直接的社会效益是不现实的。任何学科的理论研究都不太可能直接转化为社会效益,其高度概念化的性质决定了相关成果很难直接得到应用。要求这类研究展现直接影响并不公平。当然,这不意味着从事基础性、探索性研究的学者无须关注影响力,他们也有责任使自己的研究被那些能够将它们与真实世界联系起来的人知晓,例如同领域内从事应用研究的学者。多年来,一边开展科研影响力研究、一边从事自己专业内研究工作的经历,令我非常清楚地认识到,使科研影响力成为一个专门领域的有效途径,是帮助学术人员在科研影响力框架下对自己的研究进行定位——我的研究能提供什么、创造什么?如何在进一步的研究、应用及非学术合作中提升影响力?

  《中国社会科学报》:当前的数字时代是否有利于学术人员创造和展示科研影响力?

  贝利:数字时代无疑对科研影响力有利。数字技术缩短了研究者与潜在使用者之间的距离,带来了三方面的重要优势:沟通、掌握证据、培养技能和构建人际网络。第一,社交媒体提供了交流和宣传科研成果的创造性新方式。科研人员可以与同行展开更快、更直接的讨论,形成实践网络,触及到更广大人群,并打破学术界和社会其他领域之间的壁垒。这将使学者对社会变革的建议更为人所知。不过,必须记住,通过社交媒体获得的关注不等同于科研影响力。第二,数字技术使调查、政策分析等证据收集方法更加便捷,有助于证明科研影响力。第三,学术人员可以借助数字技术工具,参加旨在提高科研影响力素养、掌握相关技能的活动,并与全球范围内有影响力的社群建立联系,包括学术人员、研究经理、非学术界专家、科研资助机构、政府工作人员等将“做出改变”作为使命的人。

  科研影响力有效改善科研活动

  《中国社会科学报》:科研影响力议程能够推动科研进步和知识普及吗?

  贝利:可以,但这不是简单地将科研影响力要求加在传统的学术期待之上就能实现的。在文献计量学驱动的科研文化下,让学术人员热情地接受科研影响力这一概念可能极为困难。对科研影响力的追求应体现在建立这样一个科研生态系统:认可创造科研影响力的努力,使合作和共同制作成为可能,焦点从以传统标准衡量学术成就转向以更包容、更有意义的标准衡量学术之外的益处。在理想情况下,科研影响力深嵌于研究过程之中,是参与研究的所有人的共同目标,而不是另一种压力或竞争。只有当学术人员与非学术人员共同行动,关注解决社会问题的好处而非困难时,知识才有可能普惠大众。若想培育积极的科研影响力文化,科研机构必须思考如何承认并推进科研影响力议程,而不是仅将那些拥有“最大”科研影响力的研究者置于聚光灯下。

  《中国社会科学报》:与学术界之外的个人或机构合作以增强科研影响力是否存在风险?

  贝利:学术界内外合作对科研影响力的形成至关重要,这能帮助学术人员判断什么样的科研影响力是可能产生的、使其产生的最佳方式有哪些。在许多学者看来,特别是刚刚在那些接触科研影响力概念或是研究内容不侧重应用性的学者看来,与非学术人员合作存在使科研活动偏离“纯粹的科学”的风险。但是,如果操作得当,将学术严谨性与利益相关方的见解结合起来,通往科研影响力的道路将更有效改善而非“稀释”科研活动。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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