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金融监管应对气候变化
2019年07月08日 08:4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7月8日第1729期 作者:

  本报综合外媒报道 7月1日,瑞士苏黎世大学法律与金融专业教授克恩·亚历山大(Kern Alexander)在该校官网发文表示,监管机构和银行应有效应对气候变化的环境风险,同时将资本转移到有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部门。

  亚历山大表示,大多数可持续发展的风险来自于银行的外部因素,而碳排放真正的社会成本并非由市场定价。因此,个别银行在应对风险方面采取的措施不足,且在很大程度上并不充分。政府机构应与银行和监管机构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环境和社会治理风险的挑战,采用统一的原则和标准来控制这些风险。

  有些银行将可持续发展因素纳入主要业务范围之内,作为可持续发展的项目投资。另有其他机构也将绿色信贷纳入自己的业务范围。由此,两个领域应运而生。一是对应气候变化和社会治理,制定关于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的指导方针,涉及对可再生能源基础设施项目的长期信贷。二是许多银行正在组织专门的短期信贷交易,为绿色经济调动更多的资本。

  亚历山大提出,为了应对风险,第一,监管机构应与银行合作,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最佳方法,帮助银行了解未来不可预见的经济活动,以及银行需要投入多少资本应对气候变化的环境风险。第二,监管机构应对银行进行压力测试,评估气候变化的环境风险给银行的金融体系带来的不稳定因素及不稳定的程度。第三,监管机构可以要求银行披露其如何管理面临气候变化风险的信息。

  (李想/编译)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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