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展现了我国不断成熟不断定型的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优势和效能,体现了党的正确领导和人民的历史创造作用,以及不断强大的组织和制度优势,不断壮大的文化和科技力量。党中央以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为根本,遵循民主科学法治总基调,带领全国人民,基于应急管理需要构筑起了快速反应的全国抗“疫”战线,依托群防群治机制构筑起了抗击疫情的强大人民阵线,依法科学防控形成了有力阻击疫情的科技和制度防线。当前,重点地区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这就需要加强疫情防控领域法治研究,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展开。
加强疫情防控领域法治研究,是加强应急管理体制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持续推动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现实需要,是回应“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课题的长远需要。
当前疫情防控领域的法治研究,应当面向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制度供给、增强应急体制和措施效能等方面,展开重点研究。比如,健全完善地方应急管理体系与地方制度供给的研究,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中地方应急决策法治问题的研究,地方重大疫情公布规范化和法治化的研究,重大疫情舆情应对、谣言传播与网络信息治理法治的研究,政法工作体制机制的疫情防控作用与效应的研究,基层网格化管理的疫情防控效应与法律保障和规制的研究,涉疫情违法犯罪治理与执法规范化研究,疫情防控中大数据采集与应用和个人信息、隐私保护法律界限研究,与疫情有关联的重大公共安全风险评估、防范、化解研究,加强市场监管、依法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交易法律问题研究,等等。
疫情防控领域的法治研究,既要着重于满足当前疫情防控的现实需求,又要着眼于国家治理特别是应急管理现代化的需要。学界应当从疫情防控法治需求切入,展开不限于当前疫情防控的一系列理论和实践课题的深入研究。比如,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疫情防控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要求及其法治应对研究,特大城市、中小城市传染病疫情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律问题研究,农村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应急机制、应急措施法律问题研究,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疫情风险识别、监控预警、风险评估相关法律问题研究,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疫情防控与网络舆情应对法律问题研究,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法律问题研究,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保障、征收征用法律问题研究,重大传染病隔离和救治场所规划与管理立法研究,重大传染病防控和公共卫生与健康法律体系构建研究,国家储备体系建设和应急运行相关法律问题研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制度优势与防控效能转化研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研究,以及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疫情防控与危机管理、应急社工、应急法治专业化人才培养研究,等等。
目前,学界关于疫情防控领域的法治研究尚缺乏系统性,基础研究相对薄弱。研究视域也有待拓宽。我们应该将应急管理所需的党内规范和社会规范及其功能效用都纳入研究视野,加强对党内相关规范、国家相关规范和社会相关规范一体化合成下的应急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研究。同时,要对非常时期“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要命题给予更高的关注。另外,疫情防控是一个系统性课题,相关法治研究需要加强多学科交流与合作。特别是要与公共治理和政策科学、危机管理与应急决策等相关学科紧密合作,突破疫情防控领域法治研究的局限性。
以当前疫情防控领域法治研究为切入点,加强包括传染病疫情等在内的突发性重大公共事件应对的法治研究,有利于反思我们的法学理论。在新时代的法学理论建设中,亟须将“非常法治”纳入整个法治体系,确立“非常法治”的概念范畴,推进非常法治概念原理、功能作用、制度逻辑、规范体系、运行规律等基础研究,进而指导建立一套应用于非常时期危机治理的预备法治。其中包含着系统完备的应急制度规范体系,及在其支撑下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应急管理方式、应急管理处置措施等。加快对当前疫情防控制度需求和法治应对的相关研究,建设应对非常状态的党内应急规范和社会应急规范,也有助于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出发,深化党内法规制度研究和社会规章制度研究,形成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完整制度支撑。
推进疫情防控领域相关法治问题研究,依法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还有利于深化对事关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中若干重大命题的认识。比如,可以深化对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的认识,以法治社会理论创新引领法治社会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将守法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基层社会治理的道德和制度支撑,等等。这既是常态法治建设的需要,也是“非常法治”建设的需要。
(作者系山东大学法治中国研究所所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