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转向:探索乡村发展转型的新视角
2023年03月15日 09:2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3年3月15日第2610期 作者:李敢

  空间与实践密切关联,空间不仅是实践的载体,也是实践的对象。随着乡村振兴实践的深入推进,各地实践的空间转向渐趋明显,也衍生出诸如“空间重塑与村庄转型互动机制如何构建”等研究问题。分析这些问题并总结规律,不仅有助于扩展理论视野,更可以为乡村建设发展提供借鉴。在空间转向视角下,重构乡村空间结构不仅提供了审视空间的新维度,还可以观察到具体路径,为推动乡村数字技术发展带来新角度。

  多维力量塑造乡村空间。列斐伏尔曾说过,“哪里有空间,哪里就有存在”。“空间不仅仅是存在的场所,空间本身也是一种存在,并且有政治性,空间的权力处在不断重复的构建和解构中。”这就是说,空间也是经济、社会、政治力量综合作用下的过程和产物,乡村空间的形成与建构同样如此。

  从空间经济层面观察,规模化、专业化经营可以产生经济、环境、社会等方面的协同效应。在一些地方实践中,打破既有行政村建制束缚以及“一村一景”与“村级利益至上”的发展窠臼,就可以跨村(镇)域构建共同利益连接机制。经由村域间的“空间联盟”可提升区域整体的“议价能力”,有助于村(镇)域资源整合与互补合作,更有助于特定村镇产业和市场的做大做强。承延区位理论阐述,乡村建设有机会发展为产业和人口集聚的新形态。

  从空间政治层面观察,基于城乡空间变迁与乡村实践的反思,正在多地进行的相关试点实践并不只属于地区实践,更预示着在市场体制、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再分配体系和权力制约机制等方面的社会整体发展的可能转向。高举乡村振兴旗帜,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彰显的是唯有共同的努力,才更有助于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起到的是社会学常言的“增进社会团结与共识凝聚”的作用。也就是说,基于空间的整合,不仅可推动政治、经济层面的利好,还会带来乡村社会的进一步整合。

  “有机更新”再造乡村空间。“有机更新”最早由吴良镛提出,多用于城市建设中的空间改造。如今,有机更新理论也被广泛应用于探讨乡村发展空间,如钱振澜开展的“韶山试验”以及李伯华等关于传统村落人居环境的论述,都倾向于关注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实施城乡空间改造的现实诱因。相较于此,乡村发展转型更能体现有机更新在空间应用与改造方面的优势,也有助于充分利用既有区域优势不断扩大乡村振兴成效。

  以衢州市常山县芳村镇园区新村片区为例,从实地观察看,片区建设采取的是旧地新用的方式,这是城市文创园建设中常见的存量资源活化利用路数。当然,在建设过程中,经由适度改造以推进存量资源盘活为增量资源的案例并非个案,类似还有德清县莫干山镇国际乡韵休闲片区的“组团发展”,以及青田县稻鱼共生系统片区的集体改造升级。瑞安市曹村镇许岙片区则是专注于推进辖区内14个村抱团发展。整个片区以“文都武乡,瓯越粮仓”为建设定位,致力于打造“产村人相融合”和“农文旅相结合”的发展路径。其中,浙江省最大连片粮食生产功能区核心区天井垟万亩粮仓暨天井垟风景区经过对历史上经年涝区的改造,现已发展为红色传承与绿色发展相融合的范例。

  就这些案例而言,有机更新的策略为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提供了积极探索,也为“数字乡村”建设提供了一次“空间修复”机会。事实上,“数字乡村”建设的实质在于突出信息空间层面城乡居民福祉的均等化。

  乡村空间成数字技术新载体。在乡村振兴过程中,数字技术被广泛应用,已经渗透到乡村社会的诸多方面,并成为改造乡村社会的重要力量。在这一过程中,乡村空间成为数字技术进一步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新载体。数字技术在乡村领域中的空间呈现,不仅仅是物象存在,更是以乡村居民日常生活行动建构起来的场景存在。居民之间互动关系、居民与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互动关系的建构,构成了乡村实施数字化转型的本质。换言之,数字技术的影响在看得见的维度上是有限的,但其引发的乡村社会转型与发展却是系统性的。借助数字技术,乡村社会的时空体验已经被极大压缩,这直接影响了乡村社会结构。乡村振兴规划、设计、建设需要基于“连通性”的构建,而这种“连通性”就集中体现在乡村发展转型的数字化效应上。

  例如,在浙江“未来乡村”的实践中,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构成建设方向,然而从多县市实践中可发现,技术治理印记已经颇为明显。也正是由于地方政府对于实施乡村数字化转型的重视,在乡村建设领域也引来了企业界的“豪言壮语”,如“利用大数据、数字孪生、算法模型、智能感知等前沿科技,建设综合管理大数据平台、深挖农业农村应用场景、迭代升级用户服务”等。但无论是地方政府的技术治理,还是企业的数字支持,最终都会作用于乡村社会的空间结构。也就是说,数字化转型最终会体现为乡村振兴的空间转向。为此,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在以数字化为主要手段对乡村进行改造的同时,需要警惕列斐伏尔所言的“技术膜拜”,避免将乡村建设问题的解决全部寄托于信息技术本身。数字技术在新一轮乡村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短板,有一些问题需要认真思考,诸如“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能解决广大农民销售难的问题吗?农民从供应链中能够获得更多利益吗?智慧农业应用场景的市场收益和建设成本是否能够形成良性运作?农业农村大数据是否能活化利用,数字技术是否能够有效解决我国复杂地域环境下农业生产一线困难?”等等。

  空间转向推动乡村发展转型。在空间转向视角下,关于乡村振兴,不宜局限于“眼前的热闹”,更应着眼于乡村空间变迁及治理转型的实践。进一步而言,相较于空间批判理论经常面向城市正义议题展开探讨,在空间理论层面,乡村振兴的提出可被认为是提出了“乡村正义”的诉求。随之而来的思考则有:乡村振兴的空间何以形成和维系,哪些因素在其中发挥功用,又是如何发挥功用,将产生哪些效应?在此轮乡村再改造过程中,“空间的生产”的特质和内容与前期乡村建设有无差异,如有,体现在何处?乡村能否有望发展为类似于城市一般的“文明想象/文明象征”?

  将来,城市将不再是唯一被关注的中心,乡村也可以发展成为人们社会生活的一个中心,而这一切将多多少少受益于新一代信息科技的普及及其有效合理地开发利用。至于能否可持续地推进,则需要诸如未来的乡村振兴决策中城乡权力关系空间维度的界定以及二者之间何以互动塑造、持续与再现等理论性探讨。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数字化转型下重塑乡村产业模式与生活方式问题研究”(20FSHB026)、国家信标委课题“数字乡村标准化体系构建背景研究”(2022DV07)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南京邮电大学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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