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新发展理念的引领下,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持续推进,产业布局更加合理,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进入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同时,在内外部环境复杂严峻、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加的背景下,高技术制造业和装备制造业,特别是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集成电路、微型计算机产业,实现了持续高速发展,体现出中国经济的强大韧性,更展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显著优势。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而促进劳动者高质量就业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径。如何构建高质量经济发展和高质量就业的耦合关系,是我们在中国式现代化前进道路上必须正视的问题。
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高质量就业
近年来,我国产业结构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制造业实现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升级中的新业态和新职业不断涌现、平台经济迅猛发展这三大特征反映出我国经济正进入发展的快车道,为促进普通劳动者实现高质量就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首先,科技进步和技术普及特别是机器人在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极大提升了劳动生产率,对我国加速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有着积极的作用。机器人应用渗透率的快速增长更对劳动者就业质量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标志着我国经济迈上发展新高地。国际机器人联合会(IFR)发布的相关报告表明,中国工业机器人数量已达到943200台,制造业机器人密度为每万名员工246台,全球排名第9位。智能化、自动化设备的普及,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动我国经济转变发展方式、转换增长动力。
其次,新业态和新职业的不断涌现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更反映出我国经济持续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新旧发展动能有序转换。在近年来出现的新职业中,有相当一部分职业是与互联网科技和数字技术应用开发相关的高新科技职业,如“机器人工程技术人员”“数据安全工程技术人员”“数字化解决方案设计师”。除此之外,也有一些新职业反映了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路径中,能源与经济结构转型对职业技能的新需求。例如,在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发展目标下,“碳汇计量评估师”“综合能源服务员”等新职业层出不穷,体现出在我国向可持续的绿色能源经济转型过程中,“绿色新职业”将成为城镇就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再次,快速发展的平台经济已经成为我国促就业稳就业的重要力量,平台企业的吸纳就业能力为我国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韧性。特别是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平台企业规模迅速扩大,平台相关从业劳动者数量也快速增加。平台经济的迅速发展创造了大批形态多样、分工精细的新就业形态,有力拉动了不同层次、不同模式的就业,吸纳了大量就业人口,其直接结果就是平台型就业也正成为未来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2021年底,我国10家头部平台经济关联企业用工人数保持在20万以上,其中主要餐饮平台网约配送员已经达到1000万人。同时,平台经济的发展不仅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更促进了新技术具体应用场景的快速落地。平台经济的出现和快速增长本身是科技进步的结果,其在发展过程中的核心竞争力是依托于互联网技术的大数据算力和信息匹配能力,也为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相关技术提供了现实产业化路径。
关注高质量就业潜在挑战
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质量就业之间构建耦合关系应当是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内涵。然而机器人等智能制造设备形成的短期“就业替代效应”、平台企业对传统劳动关系的突破、数字经济时代企业对劳动者的“算法控制”,均对劳动者的职业可持续发展和劳动权益保障构成新的挑战。
首先,以工业机器人为代表的智能制造技术的飞速发展,对我国劳动力结构和劳动者就业质量有着深远的影响。马丁·福特在《机器人时代:技术、工作与经济的未来》中认为,“中国正处于技术快速更替的十字路口,机器人和人工智能的崛起带来的既是挑战,又是机会”。当然,从长期来看,智能制造和人工智能技术进步必然会大幅提高生产效率,创造更多中高端就业岗位,提高高质量就业岗位比重。但是对于智能制造的短期“就业替代效应”,也应当予以充分重视。一方面,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普及推广,部分中低端就业岗位逐渐被机器所替代;劳动者因为其岗位的“去技能化”呈现出“劳动降级”现象,成为辅助机器的边缘型劳动力。另一方面,智能制造应用普及和机器替代的过程,对高技能岗位更多是“创造效应”而非“替代效应”,这就加剧了技术进步对高技能和低技能劳动者的差异化影响。以机器可替代程度为标准,劳动者被分化为“核心雇员”和“边缘雇员”,后者更可能长期处在不稳定和非正式的劳动关系中,在劳动力市场中处于边缘位置。
其次,在平台企业的快速扩张中,有相当一部分平台企业倾向于与劳动者建立“非正规”劳动关系,较为典型的是网约车司机、外卖配送员、网络主播、网络文学作者等。劳动者以不稳定性较高的灵活就业形式为平台企业提供劳务,承担了一部分本应由企业承担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以平台企业为代表的新经济模式的快速发展,正是得益于平台企业的“外部化”用工模式。因此,平台企业的规模扩张未必会带来平台从业者的高质量就业,一些平台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倾向于与劳动者建立“非正规”劳动关系,导致平台从业者被迫接受“零工化”就业模式,劳动权益缺乏保障。
最后,在数字经济时代,企业对劳动者的管理模式正从显性的科层制管理转换为隐性的“算法控制”。在一些大型互联网企业,对劳动者以“算法”为基础的管理和监管无处不在。一些企业通过分析劳动过程数据,以实现效率最优解为导向设计算法,通过所谓“最优算法”对劳动者的劳动过程实现全方位“数字控制”。更有一些企业建立“算法自动化决策”机制,其形式从“算法招聘”“算法奖惩”到“算法考核”“算法裁员”,覆盖了企业劳动关系的各个环节。其实质是建立一个以整体系统效率优先、劳动价值最大化为导向的管理模式,不断压缩劳动者对劳动过程的控制权。
构建高质量经济发展和高质量就业耦合关系
在我国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的同时,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劳动者高质量就业的耦合,是实现“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这一战略目标的必由之路,对于降低相对贫困群体比例、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就如何提高劳动者就业质量,笔者有以下思考。
首先,在知识经济时代,劳动技能已经成为决定就业质量的核心因素。在机器替代大势所趋的背景下,如何通过技术赋能提高劳动者就业质量,给予普通劳动者更多“安全感”“获得感”和“价值感”,是学界应当重点讨论的问题。一方面,以人为中心抑或以机器为中心,代表着两种不同的技术路线。当劳动者成为附属于机器的简单操作者,“知识”和“技能”被完全剥离出劳动过程,则会出现劳动效率提升的同时,劳动者就业质量降低的困境。另一方面,技能更替更为频繁,如何建立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群体,构建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是高质量发展必须要回答的问题。
其次,在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相比传统企业,平台经济有着更高的要素配置效率和系统整合能力。斯尔尼塞克提出“平台资本主义”概念,认为平台企业将成为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形式,在不远的将来可能成为如福特主义那样的主导性经济社会组织形态。但是从劳动者就业质量角度来看,平台经济发展中的用工模式创新,不能单纯以转嫁企业成本为目的,更不能违背公平正义的价值原则,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更好地保护以灵活就业为代表的“第三类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促进广大平台企业劳动者实现高质量就业的重要前提。
最后,随着各种“算法”全方位渗透到经济社会的各个维度,对“算法”进行科学精准监管,已经成为现代社会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相关部门对企业用工的监管,应当跳出传统以劳动合同执行、工资薪酬保障为重心的监管思维定式,充分考虑“算法”对劳动者就业质量方方面面的影响。应当进一步完善对企业劳动过程中“算法控制”的监管,指导企业在劳动过程中通过算法对劳动者赋权,而非将劳动者困在算法和系统中,用算法侵蚀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和合理诉求。同时,在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如何提高算法制定中的民主程度,提升劳动者在算法制定中的参与度和对算法的认可度,是促进劳动者高质量就业中必须面对的新挑战。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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