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在乡村振兴的历史新阶段,驻村帮扶工作要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用全面辩证的眼光看待乡村发展,完成“推动全面发展”“优势视角”“赋能式帮扶”“合作式帮扶”四个转向,探索更有效的帮扶机制和帮扶方式来服务乡村振兴。
从聚焦民生底线转向推动全面发展
脱贫攻坚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目标是消除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底线任务是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最低级别的需要是生理需求,最高级别的需要是自我实现。从唯物主义的角度去理解,就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只有解决好贫困农民群众的生存问题,使其追求幸福的基本要求得到满足,食可果腹、衣可蔽体、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农民群众才会考虑发展和自我实现的问题。因此,脱贫攻坚阶段的驻村帮扶工作瞄准的是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稳定实现农民群众的最低生活需要。
乡村振兴的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工作内容看,它是一项涉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建设的系统工程。与脱贫攻坚瞄准绝对贫困不同,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指向相对贫困,通过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的全面振兴,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解决我国现阶段乡村发展不充分、城乡发展不平衡的矛盾。乡村振兴的目标和任务的升级必然要求帮扶工作必须要做好顶层设计、整体谋划。“五大振兴”任务各有侧重又互相促进,要厘清各任务之间的内容逻辑,帮扶施策应当遵循一体设计、系统推进的工作逻辑。同时,要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使脱贫攻坚阶段产业扶贫、健康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生态扶贫等方面的支农惠农利好政策持续发挥作用,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从问题视角转向优势视角
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用问题视角来看待乡村的发展建设。谈及乡村的贫困落后,总会认为乡村普遍存在人才匮乏、观念守旧、文化贫瘠、技术落后等问题。因此,驻村帮扶工作多以乡村发展的缺点和不足为出发点,开展“对症下药”的帮扶措施。现阶段,仍有不少贫困地区农民思想保守消极,存在着较严重的“等靠要”思想,对国家帮扶政策的依赖性并没有随着生活的改善而减弱。这很大程度反映出了问题视角的一个弊端。问题视角下,农民被“标签化”,被认为是“遭受困难而需要被帮助”的人。长此以往,农民的自信和自我认同将被削弱,农民的主体意识和能动性将被“蚕食”。
与问题视角不同,优势视角对扶贫开发工作的启发意义是肯定农民的主体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优势视角肯定所有人具有各种天赋和能力,即使人在面对磨难时也会“触底反弹”并展现与磨难相抗争的能力。优势视角是一种帮助人们认识和欣赏自身的能力和优势的理论观点。乡村和农民自身并非没有可取之处,相反,农村的生态资源、农民的农业生产经验、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等恰是乡村和农民的发展优势所在。在乡村振兴的历史新阶段,引入优势视角开展驻村帮扶工作,有利于我们在审视乡村发展的问题时更换一个观察角度。开展驻村帮扶工作的过程中,要善于挖掘乡村的自有优势和资源,激发农民的主体性、能动性和创造性,才能更有效地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从输入式帮扶转向赋能式帮扶
要实现乡村的发展振兴,必须要把主动权交给农民群众。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我们深有体会,随着帮扶工作的深入,帮扶工作的“供需矛盾”也在逐步凸显。脱贫攻坚阶段,贫困户能享受到产业、教育、健康、就业等方面大量的帮扶政策和资源。对于贫困群众而言,摆脱缺钱缺物的现状是其最现实及最迫切的需求,给钱给物是在短时间内见效但难以长久改善其窘迫生活的方法;而学知识、学技术、发展生产等长效但短期内难以见到成效的帮扶措施往往不太受欢迎。
实践证明,仅靠资源的堆砌无法支撑贫困乡村和农民实现稳定脱贫。驻村帮扶工作要以促进持续脱贫、持久振兴为目标,不仅要“授人以鱼”,更要“授人以渔”。我们不仅要提供资源,还要使资源成为农村和农民发展的可增值资产。因此,帮扶要与扶志、扶智相结合,要重视为农民群众的自我发展赋能,包括观念的转变,知识、技术的供给等,提高农民群众自主发展的内生动力。扶志就是要扶正志向、树立理想信念,引导农民群众摆脱不正确的价值观念的束缚,树立依靠自力更生实现发展致富的意识。扶智就是对农民群众传授、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培养、提升其学习、生产和就业的知识技能,使农民拥有驾驭资源、应对竞争、自主发展的能力。
从单向式帮扶转向合作式帮扶
在帮扶工作中,包括帮扶干部在内的不少人都认为帮扶工作是“单向”开展的,帮扶干部是主体,负责主动施策;农民是客体,被动接受帮扶即可。但事实上,帮扶干部和农民之间并非是简单的主客体关系,开展帮扶工作不能只是简单地“灌输”资源和项目。在脱贫攻坚阶段,有的扶贫项目因为得到农民群众的支持,充分发挥了带动脱贫的作用,而有的项目因为缺少群众的参与而导致效果并不理想,甚至以失败告终,造成资源的浪费。这些工作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要构建一种合作、平等、参与、信任的帮扶工作关系,保证农民群众平等参与乡村发展的权利。
具体到实际工作中,可以通过三个“共享”来开展“合作式帮扶”。一是过程共享,即要相信农民群众的能力和智慧,提升农民群众的主体意识,保证其共商共议和参与帮扶项目的规划、决策过程,使帮扶措施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符合群众的需求和期待。二是资源共享,即促进有限的帮扶资源在更大范围内能被更多的农民群众所获取或使用,提升资源利用率,避免资源的闲置浪费,以及因分配不均而造成农民群众的相对剥夺感加重。三是成果共享,即保障农民群众共享帮扶项目的各项成果,通过农民群众共享发展的红利,进一步增强群众参与建设的积极性,最终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作者单位:北京科技大学团委)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