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文化在生产、储存、传播与接受等方面的变革往往都和技术发展有关。人类文明发轫初期,文字的出现引发了人类新的思维方式,不同区域民族的生产与生活方式,以及人们对宇宙、自然、人生的认知和理解,得以稳定地储存和有序地传播,改变了口耳相传时代人类创造文化的不确定性和随意性。工业革命以后,机械复制技术的普及使文学艺术生产从“量变”飞跃到“质变”,引发了人类对审美、创造、接受等态度的根本转变,也推动了新艺术形态的出现。如今,数字技术、互联网、移动终端、AR/VR技术的应用,再次颠覆了文化艺术的生产、储存与流转体系,催生了形式多样的新业态。图文、影像、雕塑、绘画、音乐等艺术创作由物质形态延展到非物质的数字形态,通过虚拟空间的储存和终端技术的还原,突破了文化艺术生产、体验和消费的时空限制,更新了文化的线性生产、积淀、传播和接受的传统模式,使创作者、传播者和消费者融为一体。数字时代,文化的丰富性、链接性、公共性和未决性等特征,正激发生成与传统文化环境全然不同的文化结构和生态系统。
数字技术与互联网改变了文化艺术的生产方式,这已是不争的事实。数字化消解了时间和空间的界限,极大地释放了传统文化的多元价值,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技术支撑和空间。文化数字化突破了地域性和族群性,通过创意不断强化其互动性、体验性和娱乐性,促进了传统文化商品化、产业化进程,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地方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区域经济、社会、文化的协调发展。当然,这一转化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部分传统文化资源的流失、传统文化价值的扭曲与失真,在文化保护、传承、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的社会问题和文化安全问题。因此,我们亟须深刻认识和把握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与文化数字化之间的互动关系,以数字技术赋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新时代焕发新的光彩。
首先,处理好传统文化与文化数字化之间的关系。传统文化的民族性、在地性和集体性要求文化传承是完整和活态的,而数字技术带来的文化碎片化则有可能导致传统文化的底蕴流失和变形,引发多元文化价值冲突,甚至国家文化安全、网络社会治理等问题。为此,应积极构建文化数字化的基本规范与准则,加强对文化数字化、文化集成、传播运营平台的监督和管理,增强人民群众的国家文化安全意识,促进传统文化与数字化之间的协调发展。
其次,处理好文化持有者的传承诉求与文化数字化之间的关系。文化传承的过程是不同民族将生活方式、价值观念、习俗、信仰、历史等传递给后代的过程,文化的代际传承中主体始终在场。文化数字化改变了传承与传播的方式,文化持有者和文化接受者的缺位也可能导致传承代际的消解。针对文化数字化过程中功利性、娱乐化带来的问题,我们应强化对文化生产者的敬畏意识、对文化持有者的尊重意识,正确处理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关系,积极构建传统文化数字转化、生产、传播的全域数据体系。
再次,处理好文化发展的内在规律与数字技术发展之间的关系。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是一个不断积累创造、吐故纳新的过程,以相对稳定性、历时性和非功利性为本质。数字化赋能传统文化发展,赋予了传统文化新的活力,却也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其稳定性,甚至可能影响传统文化的本真性和完整性。因此,我们应正确审视数字技术给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带来的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科学把握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内在规律,积极构建中国文化数字化的编码系统,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传承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今天,人类创造的文化依然以各种丰富的形态在我们的生产、生活中存续发展。传统文化的数字化转化,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这一论述的具体实践,也是对新时代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一使命的现实呼应。这一议题呼唤学术界的深入研究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作者系云南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文化和旅游部云南大学文化和旅游研究基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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