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
2023年03月16日 09:2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3年3月16日第2611期 作者:游霭琼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拔尖创新人才是新知识的创造者、新领域的开拓者、新技术的发明者,是引领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方向的关键力量,是人才资源中最宝贵、最稀缺的资源,对于提升全球竞争力、把握未来发展机遇以及增强国家发展安全性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只有长期而稳定地拥有大批拔尖创新人才,才能尽早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亟须高度重视人才自主培养,努力造就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人才支撑。

  增强忧患意识,走实自主培养之路。立足本国培养,实现人才供给自主可控,是关乎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的大计。当今世界的人才竞争首先是人才培养的竞争,要想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引才”重要,“育才”更重要。拔尖创新人才作为支撑我国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人才力量,是“要不来、买不来、讨不来”的,只能靠自主培养。进入21世纪以来,为应对全球竞争,世界主要国家陆续出台了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持走人才自主培养之路,深入实施“中学生英才计划”“强基计划”“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为拔尖创新人才的自主培养提供了良好环境,相信我们完全可以造就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

  坚定政治导向,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始终是教育的根本问题。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要把牢“立德树人”这一根本,坚持“四个面向”,努力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思考和把握育人的政治使命,扎根中国的现实土壤。要重视对“两弹一星”精神、科学家精神的培养,增强人才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使命感,引导人才将个人天赋与兴趣汇聚到国家经济社会重大需求的特定学科领域,并形成自觉而稳定的学术志趣。

  坚持系统协同,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是以天赋和才能为前提,需要教育各个阶段协同完成的特殊的高水平培养过程。应坚持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思维,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三大战略统筹实施以及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部署深度融合、一体推进。充分发挥我国制度、教育、产业和市场优势,构建小中高贯通、科教一体、政校企社共育共享的中国特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一是高校应承担起培养基础学科拔尖人才的主力军作用,遵循人才禀赋与成长规律,创设充分考虑学生个人兴趣与动机的科学合理的发现和选拔机制,加强与中学的衔接,早发现早培养;探索“一人一策”精准个性化培养机制,重视对科学素养、创新能力、人文素养的培养教育。二是完善科教融合育人机制,依托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加强对拔尖创新人才的系统科研培养和训练;创新产教融合育人机制,鼓励高校与企业、科研机构、地方以及高校之间的合作。通过在企业设立工作站、校企共建研发中心、校地共建产教联合培养基地,以及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共建共享、教师互聘授课、重大科研项目协同攻关等方式,联合开展人才培养;完善产学研协同育人机制,发挥企业在产学研深度融合中“出题者”的作用。围绕行业、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技术难题,构建高校、科研机构、实验室等多方协同发力的创新联合体,建立“研发基地—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科研成果转化链,组建类型丰富的前沿基础创新平台、技术创新中心、实验室,为拔尖创新人才成长和创新成果转化提供平台。

  用好全球资源,探索国际化人才培养新模式。新时代的拔尖创新人才是具有全球意识、国际视野、紧跟世界科技前沿的人才。“请进来”“走出去”并举,加强国际化培养是提高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环节。一是实施“拔尖创新国际化人才培养计划”,加大国外优质师资引进力度,建设国际化师资队伍,探索完善“国内导师+国外导师”的双导师制教育。二是引进全球优质教学资源,建立适应国际化需求的课程体系。鼓励高校与境外高校开展拔尖人才合作培养,共建共享课程,搭建“虚拟课堂”,线上线下一体推进人才国际化培养。三是支持高校设立海外教研基地、海外实践交流基地,搭建科研合作平台,组织拔尖人才赴境外研修,推动基地建设、科研合作与人才培养有效联动。四是设立专项经费支持拔尖人才参加国际高水平专业竞赛、学术会议、科研项目,引导拔尖人才跟踪最前沿的学科动态。依托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拓宽国际交流渠道,促进拔尖创新人才国际流动。

  改革体制机制,营造人才成长发展环境。探索与拔尖创新人才成长规律相匹配的科学合理的发现、选拔、一体化培养机制,赋予高校充分的人才选拔与培养自主权。一是加大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投入力度,提高“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强基计划”等培养计划的生均拨款,并赋予经费使用的自主性和灵活性。二是优化人才培育工程,加大稳定性支持力度,支持一批具有明显创新潜力的青年人才。完善“揭榜挂帅”“赛马”“军令状”等制度,围绕国家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重点任务中发现培育拔尖创新人才。三是创新税收政策,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构建人才培养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丰富引育拔尖创新人才载体。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和评价体系,营造引导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良好环境。

  (作者单位: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才发展研究中心、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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