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学术期刊建设。2021年5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给山东大学《文史哲》编辑部全体编辑人员的回信中,对办好哲学社会科学期刊提出了殷切期望;2021年5月18日,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科技部印发了《关于推动学术期刊繁荣发展的意见》,对新时代学术期刊的发展进行制度引导。推动学术期刊高质量发展,关键是要探索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学术期刊评价体系,从而推动学术创新、培养优秀学术人才、提高学术期刊的国际话语权、构建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
完善学术期刊评价指标体系。目前,学术期刊的评价指标大多是以被引率、被转载率等数据为主要依据。为此,一些学术期刊偏好名家约稿,减少发文数量,设置职称、学历、单位门槛,甚至出现强制引用、假引伪注等现象。这些行为对学术人才成长、学术创新等产生了不良影响。推动学术期刊高质量发展,需要破除以引用率、被转载率等为主导的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一套覆盖面广、指标全面、权重科学的评价体系。一是进一步优化现有量化评价指标体系,根据不同专业学科的特点设置不同的评价指标,对引用率、转载率等量化指标设置不同的权重标准等。二是充分考量期刊的全面评价,完善价值引领、学术创新性、作者构成情况、自由来稿占比、审稿机制、编辑队伍素养等方面的评价指标,从而全面反映学术期刊的水平,引导学术期刊树立正确的办刊方向。
建立学术期刊的分类评价体系。我国学术期刊数量庞大,且同一类别学术期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总体来说,可大致分为综合类学术期刊和学科类学术期刊。在学科类学术期刊中,有覆盖整个学科的期刊,也有只关注二级学科或某一研究领域的期刊。以中国文学领域为例,有覆盖全学科的期刊,也有专注古代文学、现代文学、当代文学的期刊,还有专门研究鲁迅、郭沫若、杜甫、《红楼梦》的期刊。这些学术期刊有着各自不同的研究范围、理论方法和学科价值,当前的评价体系还不能完全彰显各类期刊的独特价值和学术创造性。因此,应不断丰富学术期刊的评价标准,兼顾刊物性质、学科特点、研究范围等方面,构建分类评价体系,设置更为细化的评价标准。一是以专业学科作为建构学术期刊评价指标体系的主要依据,根据不同专业学科的特点设置与之相适应的评价指标体系。二是根据学科特点进行评价,尤其是对一些基础性研究和冷门绝学的研究成果,应着重从其学术创新性、学术价值、社会文化引导力等方面完善评价指标体系。
建立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体系。目前,一些学术期刊评价简单地以量化指标作为评价标准,导致一些在学术界公认的优秀学术期刊因为引用率较低、学科覆盖面较窄等原因被排斥在“核心期刊”之外。学术期刊评价应当是对学术期刊的综合性评价,涉及学术期刊的内容质量、品牌声誉、学术影响力、学术创新性、作者队伍等多元要素。完善学术期刊的评价体系,应建立一套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机制。一是建立定性评议专家数据库,充分发挥各学科专家学者的学术优势,探索量化评价和专家评价相结合的学术期刊评价体系。二是加强对同行评议专家的遴选,注重对评审专家的学术水平、评审表现、公信力等进行相应评价。建立评审专家评价信誉制度,确保评价的客观性。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的导向引领、制度设计与实践创新研究”(21AZD054)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文学院)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