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新时代党的建设学科发展新篇章
2019年08月22日 08:3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8月22日第1762期 作者:郑文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和知识体系博大精深,涉及自然界、人类社会、人类思维各个领域,涉及历史、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党建等各个方面”;“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应该涵盖历史、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军事、党建等各领域”。这些重要论述强调把党的建设纳入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知识体系和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中,深刻阐明了党的建设的科学属性,确认了党的建设的独立学科地位。2017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强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引领作用,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设置党的建设二级学科”,由此开启了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学科发展的新篇章。当前,我们亟须科学把握构建党的建设学科的基本原则,着力提升党的建设学科的科学化水平。

  第一,坚持党性与科学性相统一。独立设置党的建设学科,首先需要明确党的建设学科的本质属性和特征。党的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特指中国共产党的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是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党的建设具有鲜明的党性和实践性,必须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科学指南,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就要求把政治标准和党性原则贯穿于党的建设学科发展始终。科学构建党的建设学科,既要始终坚定马克思主义立场,坚决站稳政治立场和党性立场,确保党的建设学科的正确政治方向;又要遵循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学术研究和教育教学的一般规律,在系统构建和完善党的建设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以及人才培养体系上下功夫,提高党的建设学科的科学化水平。换句话说,党的建设学科是党性和科学性的有机统一体,前者是后者的方向指南,后者是前者的活力源泉。

  第二,坚持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统一。党的建设学科是专门研究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学说以及我们党在不同历史条件下如何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学科。科学构建党的建设学科,亟须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一方面,需要以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为基础,研究党的建设的基本概念、内涵、范畴、方法、规律、经验等,完善党的建设理论体系;另一方面,也要围绕服务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中心任务,研究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反腐败斗争等,并使之相互配套、相互促进。毋庸置疑,党的建设学科作为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统一体,是一门理论属性、实践属性都很强的学科,在学科建设中应当坚持两者并重、不可偏废。我们需要着眼于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理论创新,着眼于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炼出有学理性的新理论,概括出有规律性的新实践,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贯穿于推进党的建设学科建设始终,实现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良性互动。

  第三,坚持传承性与创新性相统一。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为无产阶级政党建设提供了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列宁领导俄国十月革命取得胜利,使社会主义从理论变为现实,也使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在实践中得到检验、丰富和发展。中国共产党在领导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实践中,逐步形成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建党思想,把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提升到新的境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直面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提出了一系列党的建设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对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作出了重大原创性贡献,标志着我们党对执政党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新的高度。作为一门学问或知识体系,党的建设并不是一个新生事物,而是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和历史渊源的,并伴随着党的建设和发展壮大而不断走向成熟。科学构建党的建设学科,需要紧紧围绕“建设什么样的党、怎么样建设党”这一历史性课题,坚持历史传承性和现实创新性的辩证统一,推动党的建设学科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

  第四,坚持交叉性与开放性相统一。长期以来,党的建设研究一直置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共党史中来进行。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学科的划分归类,党的建设学科原属于法学门类中政治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内含于“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这一二级学科之中。这一学科设置的调整彰显了党的建设学科与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两个一级学科天然的“血缘”关系,突出了党的建设学科的跨学科、交叉性的学科特质。科学构建党的建设学科,应发挥各类高校多学科、多专业的综合优势,主动打破传统学科间的壁垒,促进党的建设相关学科资源的深度融合。一方面,融通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属下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以及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六个二级学科资源;另一方面,依托政治学、历史学、法学、行政学、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学科资源,构建“开放、多元、融合、动态”的党的建设学科协同创新模式,推动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党的建设学科体系。

  (本文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课题“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的历史逻辑和理论创新研究”(18KDBL050)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首都师范大学发展规划办主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责任编辑:刘远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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